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学校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校学科专业特点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以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选拔机制,深入考察学生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充分发挥材料申请审核、初试、复试等各考核环节的特点和优势,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进一步完善学校、学院、学科三级招生领导组织体系,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明确领导责任和工作职责,科学把握选拔原则,提高公信力,充分发挥导师群体的作用,确保博士招生工作科学、合理、有序地进行。
二、组织领导
1. 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考核结果与录取情况。
2. 由一级学科单位牵头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审核、监督博士研究生选拔过程,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及时处理公示期间考生反映的各类问题。
3.各学院根据学科实际情况,成立若干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设秘书1-2人。
4.学校依托网络中心成立网络远程考核技术保障工作组,为各学院开展网络远程考核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各学院应配备网络远程考核技术保障专员1-2名,对考核平台使用进行调试,及时解决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形式
1.考核形式: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形式。
2.学校端:各考核小组面试专家集中面试。面试专家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分散就坐。
3.考生端:远程视频面试考生在家、宿舍等室内封闭环境地点,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考核。
4.考核系统:使用钉钉和腾讯会议平台进行网络远程视频考核。
(二)考核时间
6月8日-6月12日 系统报名&提交材料
6月16日上午9:00-10:00 英语(线上闭卷)
6月16日上午10:30-12:00 业务课一(线上开卷)
6月16日下午14:30-16:00 业务课二(线上开卷)
6月19日-6月23日 复试考核(具体时间和形式遵照学院安排)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材料审核(100分)、初试两门(50*2=100分)和复试(100分)三部分。其中初试时长3小时,每门专业课1.5小时,复试时长不少于30分钟,具体时间各学科可根据学科需求适当延长,但是同一学科必须统一时间要求。学生报考导师全程参与博士招生考核,并给出意见。
1.材料审核:各学院考核小组制定材料审核评分标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材料审核要素包括:考生思想品德及个人修养;考生参与公众活动情况及诚信度;本科及硕士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考生硕士期间取得的学术成绩,包括获得的奖励、发表高水平文章、发明专利等方面情况;外国语水平。
2.初试: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学科所在学院对材料审核合格的普通招考考生进行初试,初试科目为两门业务课。外国语水平未达到免试要求的进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生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能力。
初试采用线上考核方式,需遵循考试大纲,以综合性、开放性和能力型试题为主。考试时间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并提前公布,每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生每场考试应提前15分钟登录远程视频系统候考。考试为开卷考试,考生可翻阅相关书籍和材料,不得使用互联网等电子设备进行搜索。考题采用投屏形式,并同时将考题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学生。考试结束后,学生通过网络向学院提交符合格式、清晰可辨的电子版答题纸。初试试题要求难易适中,具有一定的评分区分度。外国语水平未达到免试要求的将进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闭卷考试),测试时间为60分钟。
3.复试: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所在学院对材料审核合格的普通招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进行复试。各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复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考察,结合导师意见,并给出复试成绩。
复试以远程视频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考核以学术报告形式介绍攻读硕士学位或工作期间的研究工作和博士期间科研设想,报告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专家就考生申请阶段提交的材料和现场所作的学术报告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依据考生的表现情况打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复试方案。
(四)考核机制
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管理考试招生过程。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考核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考核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资格审查
考核前各学院须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试资格。审查要求参见《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
(六)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1、具体参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中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2、需要进行英语加试的,设定英语成绩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前谋划,制定细化、可行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建立和完善线上题库组建工作,确保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具有选拔梯度,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创新能力。线上试卷须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作答。
3.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对参与博士招生工作的成员进行认真的业务培训,确保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并做好记录工作,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博士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做好远程考核人员(含英语面试教师)培训工作,秘书、面试老师要熟悉并熟练使用面试操作系统。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提供技术指导和及时排除故障。
5.做好远程复试宣传引导工作,消除教师和考生对网络复试的顾虑。
6.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远程考试公平公正公开,加强诚信评判。各招生培养单位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加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当考生对成绩提出质疑时,各学院要负责做好解释工作;对于反映较突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共同解决好有关事宜。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计划、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者;考核总成绩不合格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考生体检不合格者。
(二)各学院拟录取名单
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考生,依据申请人综合成绩(含考生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初试成绩和综合考核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的条件下,按初试成绩择优录取。最终拟录取名单报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三)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
六、体检要求
各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生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审查考生体检结果。
七、监督管理
2020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要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加强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如发现远程面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考生被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58139194(研招办)、025-58139069(校纪委)。
八、本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5日
中央财经大学信息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上海财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初试考前模拟测试通知
空军军医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录工作的通知
四川大学法学院关于2020年博士招生考生材料评议成绩查询的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