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89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社会责任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等的高层次学术人才。
二、培养类型
学术型、专业型。
三:招生名额:
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189名(其中:学术型约102名,专业型约87名),其中含硕博连读(3名)、直接攻博(1名)、申请-考核制(约165名)、联合培养(约5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约4名)、中医学(中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9年制”)(约2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招生方式:
1.硕博连读(3名):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23年硕博连读选拔通知”。
2.直接攻博(1名):具体见我校“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 中医学(中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9年制”)(20名)。
4.申请-考核制(约165名),包括与中国中医科学院联合培养5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约4名(限专业型)。
(一)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品行端正,学风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4)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a.取得国家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390分。
b.大学英语四级(CET-4)≥425分且以自然排序第一名发表国际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非会议论文)一篇及以上并提供论文检索报告。
c.TOEFL成绩90分以上(IBT)(2年内有效)。
d.GRE成绩305分以上(2年内有效)。
e.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f.雅思成绩(A类)6.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g.国外本科及以上学位(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不设定英语水平要求。
(5)发表论文:
近三年以自然排序第一名发表国际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非会议论文)一篇及以上并提供论文检索报告,或以自然排序第一名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文章,要求见刊或网络见刊。发表时间:2020年1月1日-2023年5月1日。
核心期刊的认定以论文发表当年所属版次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为准。其他期刊作为非核心期刊认定。
(6)考生必须具有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学历证书,且学籍学历验证合格。根据国家教育部对报考资格审查的要求,所有考生必须提供本科(无本科学历,请提供专科学历)、硕士研究生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并确保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验证报告在录取当年8月底前有效(考生须及时续验,否则无法通过上级录取检查)。其中,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7)申请专业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类专业硕士学位,同时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医或中医全科类别);应届硕士生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类别),并能提供填写完整的“中医或中医全科规培手册”。如已参加相关考核并通过,但暂未取得合格证书,需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前未能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8)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申请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审核不合格:
a.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违法毕业学校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者。
b.在硕士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出现不及格者。
(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博士需要提交的材料:
将下列材料按序形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专业代码)姓名(例:中医内科学(105701)+姓名),于2022年12月30日上午11:00点前发送至2023年博士材料审核专用电子信箱。
学术学位博士邮箱:xsbssh@tjutcm.edu.cn
专业学位博士邮箱:zybssh@tjutcm.edu.cn
时间: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包括无签字及盖章),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材料:
封面:姓名+申报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
目录: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正文内容:
a.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考核制)”,所填信息与网上填报的相应信息必须一致(空表从网报系统中下载,双面打印,本人手写签字,相应位置盖章);
b.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注:本表报名完成后下载,“本人自述”可以打印也可手写。考生单位签署报考意见一栏必须按要求填写,未填写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报考;应届生由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签章,往届生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该生档案在我处保管,一经录取,全部档案按要求如期转递”,负责人签名,管理部门盖章,郑重承诺,考生本人手写签名有效);
c.专家推荐书:两名所申请学科或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模板从网报系统中下载(表格加盖推荐人单位公章);
d.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模板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e.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排在一页);
f.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g. 往届生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陆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办理),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证书;
h.外语水平能力证书(CET6、TOEFL、IELTS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提交代表考生最高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
i. 在职考生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版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j.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承诺书(模版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k.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l.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保密论文提供中英文摘要及保密申请证明,应届生如无法提供全文,可提供:开题报告书+中期考核表+考生手写说明,手写说明描述无法提供全文原因,学生手写签字,硕士生导师签字);
m.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情况表(模板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n.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模板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o.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只能申请专业学位博士),需交验考生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专门部门提供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p.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往届生需提供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生必须提交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以及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规培证明。
(三)材料审核:
1.初审。研究生院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
2.复审。各院系所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
3.确定入围名单:各院系所组织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参加学科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报研究生院后,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四)综合考核:
各院系所组织各专业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打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动手能力等方面。
各院系所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后,于招生工作启动前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考核方式由各院系所确定并组织实施,综合考核成绩由学校网站统一公示。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材料审核分×40%+综合考核分/2.5×60%,总成绩满分100分。
(六)拟录取
1.一志愿拟录取:各院系所根据导师的招生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者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并在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填写《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确认表》,经导师与考生双方签字,交各院系所。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排名(不区分院系所),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数录取。
2. 调剂:一志愿拟录取后,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各院系所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
3. 调剂不能跨学科,如中医学术型、中西医结合学术型接收调剂,只接收原报考专业代码为1005、1006、1057的考生,中医专业型接收调剂,只接收原报考专业代码为1005、1006、1057的考生,中药学接收调剂,只接收原报考专业代码为100800的考生。同时,申请调剂的考生需符合拟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满足各院系所发布的调剂条件。填写《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经拟调剂导师与考生双方同意,可进行调剂。
4.各院系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各院系所网站主页公示各院系所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考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
5.研究生院汇总各院系所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拟录取名单发布后,考生须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以及体检报告邮寄到各院系所。详见后续官网通知。
(七)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适用范围: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12月16日下午15:40-12月30日中午11: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1.报名流程:注册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注册一个用户名)
2.进入注册界面后硕博连读考生考试方式请选择“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
3.考试方式一经选定后不允许修改,请务必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其它基本数据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必须完整、有效,身份证号和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务必准确无误,仔细校对身份证号码,涉及本科毕业、学士学位、硕士毕业、硕士学位的单位名称、证书编号、毕业或授予学位年月必须认真填写,并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完全一致,应届生未获得学历学位者填“无”。(注:硕博连读考生、全日制应届硕士生填写的学号必须与学生证上一致,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编号填“无”,硕士学校、专业、预计毕业时间等信息如实填写)。请特别注意“报考专业代码”、“考试科目”、“硕士毕业专业代码”、“硕士学位代码”、“报考类别”的选择是否正确(注:“报考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必须填“定向”,其余考生均填“非定向”)。如发现数据造假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生章程并查看各位导师的招生类型,否则报名无效。
4.填写报考信息时一定要注意所报考导师所在专业的代码,其中105开头的代码为专业学位,代码选择错误则报名无效。学习方式均选择全日制,院系选择不区分院系所。
5.上传照片请选择白色背景证件照。考生按要求在网上报名时,将个人电子照片在报名系统上传。
相关报名表格网报时下载,相应位置手写签字,加盖公章。
表格下载位置:①在研招网网上报名时,报名完成,生成报名号后,点击右上角“附加要求”按钮,下载相关表格。②在报名首页,点击“下载报名信息表”按钮,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八)网上缴费:
1.缴费方式:采用“研招网”进行网上缴费。
2.缴费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0日中午11:00。
3.缴费金额:140元/人。
特别提示:2023年全日制博士报名全部采用网上缴纳报名费,不接受现场缴费,逾期不交报名材料及报名费的考生,网报信息视为无效信息,其报名数据不予保留。过期不予补缴,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五、监督保障机制:
1.博士生招生选拔方式充分体现了导师组招生自主权。在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成立校、院两级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违反考风考纪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考生认真阅读并签写《天津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承诺书》,必须在各考核过程中合法合规完成各项要求,若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各院系所应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有关材料存档备案;如对各院系所处理结果不服,可在各院系所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六、其他
1.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必须在入学前补齐,入学时查验。由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不通过或其他原因未取得硕士学位证者,取消入学资格。
2.录取为专业型博士的考生须在入学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应届考生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需提供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证明。
3.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4.请考生认真完整正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由于报名信息错填、漏填而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若材料填写不全或逾期未能提交,造成报名不成功,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拟录取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将完整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人员除外)。
6.网上报名时,考生本人的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应认真填写,并且确保到2023年9月1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
7.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和考试期间食宿费用等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8. 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辅导班,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9.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10.已被其他学校拟录取的博士生以及在读博士生不得报考。
11. 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处分,或违反学术规范受处分者不得报考。
12. 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2-59596191
公示网址:http://yjsy.tjutcm.edu.cn/
部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注:本简章解释权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在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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