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长春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10人
长春工业大学拟增设交叉学科“车辆制造科学与工程”博士点
长春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春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 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博士生选拔的科学性、公平性、公 正性,切实保证博士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吉林 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第二条 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 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 研究工作的能力, 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 门人才,建立以高水平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第三条 招收博士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政策,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办法 和实施细则;执行国家下达的博士生招生计划;领导与协调博士生招生工作;制定审批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规定和办法;指导全校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第五条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下,具体负责博士生招生工作的落实与执行,负责编制博士生招 生计划、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负责遴选指导教师,制订指导教 师管理办法;负责博士生招生宣传、咨询以及招生管理工作;组 织学校博士生复试录取等工作;负责做好博士生招生信息公开及 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等。第六条 各学院成立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 体负责制定本单位博士生招生名额的分配方案;负责本单位博士 生招生宣传、复试选拔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 方案和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做好博士 生招生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等。第三章 招生方式和类别第七条 博士生招考方式分为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是指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 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是指各学科对符合报名条件,申请博士学位的考 生进行资格认定,通过综合考核,选拔出学术业绩突出、具有较 强科研创新能力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第八条 我校博士生培养类型为学术学位,按学习形式为全 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博士 生招生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分配各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博士 生招生指标的分配综合考虑学科发展水平、博士生培养质量、科 研课题及经费,以及生源质量、生师比等影响因素。科学配置硕 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的招生计划,保证生源结构的合理性。第十条 学院应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质量 优先、适度均衡、激励先进”的原则,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学科建设与发展为核心,综合考虑培养条件、培养能力及本学院具体实际,科学统筹并合理分配每位博士生导师的招生 计划。招生计划分配应向高水平师资、高水平产出、高水平科研平台以及重点学科、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等倾斜,充分发挥研究生 招生计划的导向与激励作用。拟录取考生中,如出现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被取消录取资格等情况,相应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统筹二次名额分配。第五章 报考条件第十一条 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表现好,未在纪律处分期内。(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四)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五)“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1. 已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名。(六)“申请-考核制”考生的英语水平,近五年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要求(各学科可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标准,具体以各学科公布的要求为准)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托福(TOEFL) 考试成绩达到 72 分及以上;3.雅思( IELTS) 考试成绩达到 5.5 分及以上;4.GRE 成绩达到 300 分及以上(新);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6.WSK (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7.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 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 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8.已发表本人为主要作者,代表本人外语能力的高水平论文;9.其他能说明英语水平的佐证材料,由学院考核小组认定是否符合要求。(七)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并且具有合作精神。(八)符合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学院提出的其他条件。第六章 招生流程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确定招生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要求,修订当年招生简章;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学科布局,指导学院修订当年招生专业目录;经审核具有招生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方可列入招生专业目录。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制定并发布本学院博士 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第十四条 考生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学院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要求,进行报名、提交报考材料。第十五条 硕博连读的选拔时间为每年3月至5月(硕士研究生第四学期)。“申请-考核制”的选拔时间为每年4月至6月。第十六条 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应的考核。同时,组织专家对考 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参考依据。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笔试和面试等 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注重考查考生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学术潜 能和综合素质等。第十八条 学院应对考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 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 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第十九条 考核环节涉及的命题、笔试和评卷等工作参照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考核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笔试答卷、面试记录和音像材料要存档备查,录取考生笔试答卷等相关材料保留三年, 未被录取考生的答卷和其 他相关材料保存一年。第二十条 考生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 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既定录取规则及招生计划安排确定建议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复审后由研究生院提交校研究生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政策复审。第二十二条 硕博连读考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应完成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硕博连读生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学校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博 连读生按照取得的学籍享受相应待遇,如中期考核不合格应转回硕士研究生继续学习或退学。第七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二十三条 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坚持“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落实博士生招生信息公开,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第二十四条 学校提前在网站上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等信息,明确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等内容。第二十五条 学院应按要求主动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和考核结果(含招生方式、就业方 式等信息)。第二十六条 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信息不得修改;公示信息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第二十七条 在公示有关信息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八章 监督保障机制第二十八条 完善集体决策、信息公开、巡查制度、纪检监察、申诉复议等机制,规范招生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第二十九条 集体决策机制。在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三十条 巡查和监察制度。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检查组,对博士生招生进行全过程巡查和抽查。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督查。第三十一条 申诉复议制度。学校和学院公布申诉电话等联系方式,保证申诉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入学资格。第三十三条 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 2022年10月12日起施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考博之路2022年阅读量达到320.9万!
法研在线2022年阅读量达到350.8万人次!
学术之路2022年阅读总量为795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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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
天津大学2023年面向本校选拔攻读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507人
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第一批)
北京邮电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学术学位“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的通知,107人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公示(“学校发展计划”专项、硕博连读)51人
青岛大学2023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的通知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16人
复旦大学关于调整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截止日期等事项的公告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关于2023年招收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3人获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101人获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
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的通知
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公示
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结果公示(第一批)
四川农业大学关于2023年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博士拟录取名单的公示,148人
关于公布2023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关于2023年博士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刚刚,4所高校拟自主审核新增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及1个专博点!
2023年是部分专业博士招生的最后一年,2024年将启用新的博士招生专业!
教育部正式发布:我国现有5914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硕博点!
2020年陕西省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名单和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
2017年陕西省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名单和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
全国一级学科博士点最多的学科——生物学博士点大全及学科评估排名!
全国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博士点大全,教育部重点支持专业!
中山大学关于2022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拟新增和拟撤销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公示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研究生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研究生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2020年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我国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及授权点的变化(1981-2011.3)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关于同意实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通知
2017年审核增列且需要加强建设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
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
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就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位授权点名单答记者问
2006年博士学位授予单位34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37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737个!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就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答记者问
2017年已有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新增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
关于做好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2002年
第九批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2003年,即二级学科名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2005年
关于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2011年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是否仅列出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
如果某高校的一级学科被评定为国家重点学科,那么该一级学科所包括的二级学科是否都属于国家重点学科呢?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同意对应调整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同意增列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设置“交叉学科”门类、“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和“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同意增列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关于增设“交叉学科”门类、“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和“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通知》答记者问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审核增列的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刚批准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023年起招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08年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08年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5年招收攻读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含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2008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办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健全申请考核制,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支持这些高校扩招!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2014)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2020年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研究生招生数据发布,生源地、学科分布!2459名博士!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士研究生培养事业蓬勃发展,2022年招生情况发布!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江西中医药大学、武汉体育学院、西安美术学院2022年博士招生最新通知
关于公布江西省“十四五”期间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通知
景德镇陶瓷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42人
关于公布江西省“十四五”期间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答复支持贵州省、江西省高校新增博士授权点建设(附考博经验交流群)
江西省2020年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申报材料公示,南昌大学法学博士点!
江西省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公示,两所院校法学一级博士点!
在京其他部门直属院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情况,12000余人!
在京其他部门直属院校名单(非京属、教育部直属),仅1所为非研究生培养单位!
官宣:全国博士招生单位、招生人数、一级学科博士点统计分析即将发布!
2020年审核增列且需要加强建设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情况!
2021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研究生招生3.05万人(博士1201人)
云南省2021/2022学年初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招收博士生1133人,硕士生21878人
2021年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招收博士生6331人,硕士生56439人!
浙江省地区高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达到5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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