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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语法:公共行政研究中制度分析的新机会

公共管理共同体 公共管理共同体 2022-08-24



# 编者按 #

公共行政学者对制度在公共政策和行政环境中的作用和影响贡献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他们提供了大量关于这些主题的实证研究,以及可以在评估中使用的概念和理论。制度语法是一种全面把握制度设计的方法,为公共行政领域的制度研究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本期选择了2021年5月发表在Public Administration上的一篇文章,它将对制度语法进行系统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作者:

Saba Siddiki   美国雪城大学公共行政和国际事务系

Christopher K. Frantz   挪威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系

一、公共行政领域的制度研究

公共行政领域的学者对于制度研究有着持续的兴趣,例如管理社会系统和组织。这种研究兴趣反映了早期公共行政研究是与公共物品和服务如何提供的机制相关,以及在当前研究中,政府如何调整制度设计以适应不同类型的集体行动困境和公共物品的提供。当前以制度为重点的公共行政研究尤其是受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起来的制度理论的影响。在这个时期,主要的社会科学学科都迎来了制度理论和制度分析的研究兴趣以及应用的复苏。当时,在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的“新制度主义”浪潮呼吁关注制度作为重要的因素如何影响社会情境下的行动者做出决策和行为。

以制度为导向的公共行政研究借鉴了所有主要制度流派的观点,包括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从这些角度对行政领域的研究支持了对行政行为者参与决策、行动和相互作用的见解。公共行政的制度研究补充了其他关注组织结构如何影响其内部行为主体的行为,以及组织环境中的决策如何反映理性或有限的理性的个人试图在他们面临的资源和其他限制条件下最大化他们的效用。

关于现有的贡献,我们认为,在行政环境下的研究机构可以取得进一步的进展;也就是说,对什么是制度进行更清晰的定义,以及对制度的特征进行更清晰的概念化。综上所述,改进制度的概念化和测量可以为制度在行政环境中何时、如何以及为什么重要产生新的见解。

二、制度语法的介绍

制度语法(The Institutional Grammar)是Crawford 和Ostrom1995年在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上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提出的。本文通过研究制度的语言学特征,提出了制度语法这一系统描述制度的方法。制度被定义为可以管理行为的共享的策略、规范和规则,既可以是法律、政策和组织规则等正式制度,也可以是口头流传的社会习惯等非正式制度,但是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它们都会被语言捕获和传递。Crawford 和 Ostrom强调了制度的两种语言学特征:一是任何给定的制度都是由多个指令构成的,这些指令表明参与者必须、可以或不可以在特定的制度相关参数(例如,时间、地点、与制度设置相关的程序标记)内做什么;二是Crawford 和Ostrom注意到制度表达有一种共同的语法形式,他们观察到,制度陈述由一组句法构成,每个部分都传达独特的、与制度相关的信息,结合起来就形成了一种“制度语法”。

根据Crawford 和Ostrom以及其他修订或增加这个语法学者的观点,规范行为的制度陈述语法组成部分包括:(1)属性:执行或期望执行以及违背制度准则的行动者(个人或团体);(2)目的:制度分配给行动者的目标或行为;(3)背景:制度条款实例化的焦点行动适用的背景,或制度陈述中所指示的行动;(4)对象:制度陈述中有生命或无生命的部分,即目标所捕获的行动接受者;(5)道义性:一种许可操作的规定性,它表明了一项制度的行为在多大程度上是被迫的、限制的或自由裁量;(6)其他:与制度所表示的行动相关的制裁条款。制度陈述不需要包含所有这些组成部分,但必须至少包含属性、目的和背景。这些语法成分被认为是必要条件,而其他的部分则被认为是充分条件。

借鉴 Frantz 和 Siddiki(2021)的制度陈述的一个例子是:“有机农民在获得认证后必须遵守有机农业标准,否则将面临认证撤销。” 该制度陈述将在语法上解析如下:

 属性(Attribute):有机农民 

 道义性(Deontic):必须 

 目的(Aim):遵循 

 对象(Object):有机农业标准 

 背景(Context):一旦获得认证 

 其他(Or else):否则将面临认证撤销

三、公共行政研究中制度分析的方法论创新和新机会

本专题讨论所述文章中提出的方法创新显然有助于促进制度语法的发展和使用它的研究,如何将制度语法与这些方法创新用于公共机构未来的管理研究。作为这次讨论的一部分,我们还强调了制度语法在行政环境中的制度变迁研究如何有助于提高对其的理解。

首先,我们假设制度语法可以用于改进公共行政研究中制度的概念化和测量,公共行政学者们相当关注制度如何塑造行政设置、决策和活动的理论化和研究。但是,在公共行政研究中,“制度分析单位”没有得到明确定义。制度,即使被清楚地理解为管理行政环境的规则、规范和策略,也存在更广泛的问题是:制度在行政环境内对什么重要。更具体的相关问题包括:哪些方面(如组织章程)最深刻塑造了管理设置以及其中发生了什么?在制定行政环境中最重要的品质是什么?由制度组成的不同部分或指令是否相互结合或加强,以及机构一致性的实际含义是什么?

从根本上说,要回答上述问题,我们需要理解制度陈述的组成部分,这是制度语法专门设计用来描述的。更重要的是,改进行政环境制度的概念化和测量也有助于理论建设。通过描述制度设计的更细微的特征,基于制度设计的结构特征,制度分析还能够就制度的某些特征或质量如何与行政结果联系起来提供更精确的命题。

其次,我们认为,使用基于制度语法的计算文本分析,为研究行政环境中的制度变迁提供了新的可能性。随着制度的概念化和利用制度语法的测量,以及增强使用基于制度语法的自动文本分类工具收集机构数据的能力,公共行政学者不仅将能够更好地理解管理个别组织的制度的特征和模式,也包括管理不同行政组织的制度。计算文本分析的工具,也是最有前途的工具之一是很容易收集制度数据。系统和可靠地收集制度数据的能力的增加创造了回答以下问题的机会:管理与特定政策领域相关的行政组织的多个制度是否表现出相似或独特的模式?管理位于不同级别政府、但具有共同焦点的行政组织的多个制度是否表现出相似或独特的模式?在多个行政组织中,有哪些因素导致了制度设计中的特定模式?在整个行政组织中,有什么结果与具有特定模式的制度设计相关联?

第三,我们建议以制度为导向的公共行政学者进一步考虑如何将制度数据用于具有持久利益的行政概念的操作化。在以前的研究中,利用制度数据来达到这一目的的前景可能被认为是棘手的,因为制度的定义没有适应这一点。利用制度数据进行概念操作需要对机构进行精确定义,并明确说明机构分析单位。按照制度的组成部分来代表制度的能力有助于概念的操作化,因为它允许制度分析学者有机会在不同的规模上操作化制度(即或多或少分解的形式)。对于某些类型的研究问题,从整体上分析一个制度——即整个制度作为分析的制度单位,概念化沿着它进行操作——可能是合适的。对于处理制度陈述或制度陈述的一部分的其他类型的研究问题,作为概念可操作化的分析单元可能更合适。从本质上讲,利用制度语法来使用制度数据进行概念测量是有帮助的,因为它支持制度代表的灵活性。

Siddiki.S,Frantz.C.K. New opportunities for institutional analysis in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search. Public Administration. 2021; 99: 213-221. https://doi.org/10.1111/padm.12753.声明:本期编译文章以增进学术交流为目的。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如有内容及格式错误请留言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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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编辑 :任倩雯  谭健翔

 审核校对 :海外版块全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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