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博物馆(筹)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藏品
藏
品
征
集
COLLECTION ANNOUNCEMENT
深圳大学博物馆的筹建工作于2019年启动。2020年,深大43位教师和艺术家捐赠了74件艺术作品,作为博物馆(筹)的首批藏品,在校内举办了首场捐赠艺术作品专场展览。
为持续扩大藏品来源,丰富馆藏,更好地开展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服务校内师生与社会公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圳大学博物馆(筹)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藏品,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1
古代文物:陶瓷器、铜器、铁器、金银器、玉器、石器、骨角牙器、书画、古籍、拓片、纺织品、雕像、家具、化石等。
2
近现当代藏品:高水平艺术作品、工艺品、珍稀出版物、著名人物手稿手迹、当代具有特殊意义的代表性物品等。
3
深圳及深圳大学历史藏品:反映和代表深圳社会发展水平及深圳大学建校以来各发展阶段的重要见证物;反映深圳市及深圳大学各时期涉及教育沿革、学科发展、历史文化、艺术等的重要实物。
4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 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5
其他有收藏价值的藏品、标本等重要物证。
征集方式
1
接受捐赠
文物收藏者自愿将其合法持有的文物无偿捐赠给深圳大学博物馆(筹),经相关程序确认接收捐赠的,给捐赠人颁发证书,予以表彰奖励。
2
合作借展
收藏者可自愿将其合法持有的藏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用借展(固定陈列展)的方式,借与深圳大学博物馆(筹)在一段较长时间内展出。
3
提供复制件
藏品持有方可向深圳大学博物馆(筹)提供其拥有所有权的文物复制品,合作举办基于公众教育、专题展示等目的的展览。
4
交流与交换
在不违反国内关于文物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支持馆际之间进行藏品复品的交流与交换。
征集要求
1
捐赠者需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并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2
提供人所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3
藏品征集流程应按照《深圳大学博物馆(筹)藏品征集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所有确定征集意向的藏品需按照规定完成所有流程后,方可签订相关协议。
征集时效
本征集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联系方式
欢迎您将意向捐赠藏品图片及清单发至邮箱(museum@szu.edu.cn),我们会及时与您联系。如有借展或交流等相关事宜,亦可通过电话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
深圳大学博物馆筹建办公室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755-26534698;15019403809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208
深圳大学博物馆(筹)
2021年10月9日
来源:深圳大学博物馆筹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