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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好书记:警察要文明执法,外地来的车有点小违章,不要处罚!

徐雪芬 徐雪芬律师 2019-07-25


外地车由于路况不熟,容易引起一些小违章。该市委书记的说法值得点赞!


为啥交警口碑不太好?


为啥交警路面执法有那么多的妨害公务?


某种程度上说,这与罚款多、滥,有关。群众会以为交警在创收。以批评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如果交警只扣分、不罚款或者只罚款、不扣分或者严重违章才罚款扣分,把每年驾驶员的分提高到30分左右。这样全国交警口碑都会好起来。


领导讲话很人性、很亲民。


别都钻牛角尖,别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他说的小违章,应该指的是比如临时停车问路等,类似无安全隐患的小违规,为什么要把他的一句话扩大化呢?领导一心一意的为地方操心真的也不容易⋯


其实,本律师认为:即使不是外地的,小违章也应该以教育为主。


罚红了眼,不完全是依法执法。教育,也是执法手段之一。


下面引用西安一名基层交警的发言,个人觉得很有道理:


我是一名22年工龄的基层交警,个人认为:书记说的没错,不要断章取义!


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其实不矛盾,谁也不能保证任何一个城市、每一处路口的标志、标线、标牌,都能正确的将陌生的司机指引到正确的道路上;谁也不能保证每一个司机都能按照导航的指示正确的行驶。


我就曾多次碰见外地司机看着标志标线还走错的,我也曾碰见一个司机逆行,一脸无辜的告诉我,他是按导航指引的。


当你在严格执法和道德原谅上举棋不定的时候,应该多想想习主席的话: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对于简单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能以严格执法的名义格杀勿论。


至于什么算简单轻微,个人认为:


一是当事人的违法故意程度;


二是是否造成事故等后果;


三是必须把酒驾、闯红灯、超速、超载等等严重违法行为排除在外。


总之,交通违法行为不同于其他的违法行为,参与面广、影响面大,往往宣传教育、警告处罚的效果要高于罚款处罚的效果。


每一件无论大小的案件,如果都强调严格执法,会把本来都不够融洽的警民关系推得越来越远。


还是那句话,交通法理论上和其他法没有区别,实际上区别很大,是参与面最广的,是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是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法律,需要执行者,除了一定的专业水平以外,还应具备一定的群众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


这就是为什么习主席说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体会到公平公正的意义,而不是说,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体会到严格执法!


因为严格执法只是简单的工作职责,而公平公正是更高工作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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