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徐雪芬:律师、警察与扫黑除恶

徐雪芬 徐雪芬律师 2020-09-03

我在青岛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必须依法清除。不拔高、不降低,是黑是恶,精准判定


6月2日,我号转发了一文:院长从楼顶跳了下去,他用死亡告诉我们:为什么中央决定全力扫黑!从社会反响来看,扫黑除恶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赢得了民心!


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出发点、目的、愿望都是为国为民的,否则真会亡党亡国。这一点,从通报的大量严重案例,可谓触目惊心,是有印证的,应当坚决支持和肯定。但把纪律挺在前面不等于把纪检委、公检法挺在前面,自行其是,过头的不依法、不理性、不客观的执纪方式、强压模式和定性定罪是应该克服的。


据自媒体报道:前天,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公众号发了一则新闻,正面报道该院检察长接待一起涉黑案件的13名辩护律师。而在接访前,这些律师已经多次去信反映问题,反映基层院办理的案件。这些律师中,不乏全国知名大律师。


律师都跑去上访了,涉黑案还怎么辩护?


这些律师不顾个人得失,为当事人负责的态度让人肃然起敬!


对此,我颇有感慨。我为律师作者点赞!勇敢的律师剩下不多了。警察被冤叫苦连天,更要理解老百姓的冤。如果连剩下的那么几个勇敢的律师都没了,社会将是无尽的悲哀。

现在在自媒体上敢于发声的律师太少了。以前他们误会我,其实我和他们是同样立场,只是方式方法不同。只要被冤,警察和老百姓差不多。警察虽然体制内很多憋屈不方便,但是脉络比老百姓多。即便如此,一旦被冤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信访制度看似与法治相悖,实则纠错无奈而最后的救济渠道。


因此,律师的勇敢辩护,就是负重前行。每个职业都有负重前行的人,包括记者。自媒体也一样。勇敢的发声,也是负重前行,


我敬佩每个职业为正义而行的任何人,包括骂我的人。


第一、敢接涉黑案件的律师,就是勇敢的律师;


第二、接了涉黑案件敢于真辩的律师,就是更勇敢的律师;


第三、敢接、真辩甚至为涉黑案件信访的律师,是最最勇敢的律师。


社会上就有一种说法,警察被冤扫不同情,因为警察先冤扫了老百姓。


这是我2019年12月3日写的:徐雪芬:警惕以扫黑除恶的名义让基层民警顶"锅"凑数,首发公众号《女律师札记》,至今全国阅读量已经超过了100万。(点击蓝色字体可查看)


由于留只能精选100条,许多有深度的留言未能及时推出,深感遗憾。


今天,我把该文近日2条比较深度的留言推出,希望对办案部门有所启迪:


1、


我也是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一个背锅侠,一个专业的扫黑队长,在这场轰轰烈烈的战斗中首战告捷,保住了局长的乌纱,而得到了领导的赏识,眼看着就要走上刑警大队长的位置了,却莫名其妙的被当成黑社会保护伞给打了,专案组剥夺了我律师会见的权利后彻底调查了半年,仍然一无所获,关押了我一年半,最后还是强行给法、检两院施压判处了我一个缓刑,现在虽然经过上诉,法院已经撤销一审判决要求发回重审了,但是我却仍然不抱希望。

在这场扫黑运动中法律的力量早已屈服在权力的淫威之下,我们不是没有法律,而是有法不依,我连想得到一个依法判决都变成了奢望,现在最令我心痛的是,当年舍身忘死维护的法律现在居然变成这么一块遮不住羞的PB……


2、


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禁不住黯然落泪。七八年前我还在刑警队工作,翻到一本十几年前的案卷,一人死亡,嫌疑人不清楚,当时看着这起案件没有立案,而且有线索,就带人去查,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案件取得很大进展,查清其中一名嫌疑人甲,而且甲失踪十多年,其余两名案犯乙、丙尚不清楚,根据案情,给分管领导汇报,按照我的思路先补立案,然后上网追逃。


正当案件侦查进入关键期时,局长突然在会上大发雷霆,对我进行严厉批评并你指责我不负责任,命令停发我的工资,要我一个人自费去抓逃犯甲!原因很简单,当时正值清网期间,领导指责我给单位无故增加一名网上命案逃犯!


当时真的很气愤,十多年前的案子无人问津,领导熟视无睹,作为一名刑事警察主动作为,积极采取措施破案,还死者公道,及时消除社会影响,单位本该极力支持才对,没想到被倒打一耙,一把手却对我横加指责,还找借口处分我,这是何等的悲哀啊。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愤怒,找领导理论,后来就不了了之了,没过几年,犯罪嫌疑人甲被抓获归案,侦查员顺藤摸瓜,抓获犯罪嫌疑人乙丙,案件顺利告破!


而我差点成了该案的牺牲品,直到现在,也没人再提此事,而该案对我造成的心理阴影却始终挥之不去。为什么总是出力不讨好,英雄流血流汗又流泪!希望此类悲剧不再发生!


最新原创(可点击查看)

第一篇:徐雪芬:武汉有哪些教训


第二篇:是谁隐瞒了武汉大疫情?这几个点可以尝试查下


第三篇:徐雪芬:如何看待李文亮的调查报告


第四篇:徐雪芬:李文亮医生的离世对社会是一种痛,无论医生还是警察


第五篇:徐雪芬:建议实事求是地查明李跃华治疫的真实效果


第六篇:徐雪芬:方方日记与中国良心


第七篇:徐雪芬:警惕以扫黑除恶的名义让基层民警顶"锅"凑数


第八篇:徐雪芬:为何黑恶的保护伞绝大多数是公安部门的?


公众号:徐雪芬律师

以律师的理性观察世界

以女性的细腻洞察人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