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你没商量!律师违停却留《知会书》"威胁"交警不得贴罚单 海口司法局:已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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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青即时
近日,一封律师“威胁”交警不能给车贴罚单的“知会书”火了,该“知会书”落款为海南某律师事务所,文中称该事务所的律师李某某受司法局委托办理案件,“由于人数众多,海口中院附近停车位紧张,现暂借路边停车,请不要贴罚单,否则将追究其交警领导及办事人员的责任。”
4日下午,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联系到知会书中的律师李某某,他表示,该知会书确实是他写的。
李某某称他停车的位置是限时停车位,其自称未影响到交通。但因为开庭头几天车被贴了罚单,因此他决定在车上贴上网传的那份“知会书”。“我们是受司法局委托在进行司法援助,相当于是免费服务。”
当日下午5时许,海口交警给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提供的视频显示,警方已经找到了李某某的轿车,“知会书”被安置在车左后车窗上,目前警方已给该轿车贴上了罚单。
罚单显示,涉事机动车的停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司机5日后持罚单到海口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负责管理当地律师工作的海口市司法局工作人员4日下午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目前司法局已经注意到李某某的相关情况,相关业务部门已介入处理此事。
结束语:
我认为:这个《知会书》虽然不妥,但是饱含无奈,当然还有怨气。如果《知会书》后半句没写,就没有问题。前半句律师是求你;后半句律师是吓你。最后,罚单告诉你:我交警是吓不倒的!
火,是因为后半句!
客观的说,我对这种毫无人性的执法,很反感。
威,不是罚出来的!
执法权,不是专门用来震慑的,还可以用来帮助解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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