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雪芬:西安地铁拖拽事件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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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徐雪芬:盘锦被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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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没有为了满足某些舆论需求而对保安治安拘留,还是比较难得。同时也指出了双方的过错,按理说也是正确的引导。可还是有些人、有些媒体,只看到雪白的大腿......
谁敢在舆论围剿中,帮助舆论弱势理性发声,他就是英雄。这样的英雄,一需要正义感;二需要胆魄;三需要实力,语言表达的实力。
因此,如果你的生命中遇到这样的英雄,必须一辈子记住人家的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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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为事件中的几方当事人,都不是穷寇。
1女方当事人不是。她虽然在拖拽过程中部分曝光,但是根据通报事实,她很安静离开地铁,不闹事。
2老人不是。很安静、很配合问话调查。
3保安不是。他拖拽过程有犹豫,有斗争,有担心后果,没有任何故意,也没有任何多余动作。
最后,本舆情事件的事实,是女子不配合保安维护秩序,而导致被拖拽。拖拽过程导致某些衣服部件滑落,但是衣服没有被扒,更没有被扒光,也没有滑光。
一切的发生,是那么的突然,那么的意外,那么的一刹那。
最后,只要当时的拖拽,是符合广大乘客利益的,那么保安的措施就是适当的。
此外,保安拖拽过程没有造成女子身体伤害,说明他拖拽过程中是尽了注意义务。至于拖拽过程会曝光啥,那就超过保安的注意义务了。
这是谁的义务?
这是女子应该注意的义务。
为了防止曝光,女子能做的就是配合保安,不给保安拖拽的机会。
还有,如果说自己就是要给保安拖拽机会,那么,被拖拽的时候,请放弃强大反作用力,或者就是出门时先穿着牢固些。
几年之前,上海地铁发生类似事件。该动手就得动手,不然秩序怎么恢复?
只是采取的手段要有效,达到恢复秩序的目的,不能因为是女性就不能强制。至于舆论和如何处理,那就是坐屋里人的事,和现场保安无关。
那种“保安扒掉的不是一个人的衣服,而是所有女性在公共场所的尊严和安全感”和"西安地铁应该向全国女性道歉"的说法,是不负责任的。
一个事件的处理不能只考虑情绪,更不能只看到裸露,而是要考虑社会导向。
当公共利益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就需要平衡当事双方,这就是行政法的“个案平衡”。
强制带离,虽然是警察的执法权,但我认为保安是对现场秩序即时的处置、制止。
如果一个列车上发生几起不听劝、吵架闹事的,全部等警方来"依法”,试想如何?
社会管理,还有一个成本核算。不能啥事,都报警110。
言必称“依法”,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