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关于进口南非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解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南非共和国农业、土地改革和农村发展部关于南非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海关总署于2021年8月31日发布了2021年第66号公告(关于进口南非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南非鲜食柑橘进口。
链接直达: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66号丨关于进口南非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Citrus
进口南非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
#壹
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南非共和国农业、土地改革和农村发展部关于南非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贰
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新鲜柑橘,包括橙(学名:Citrus sinensis,英文名:Orange)、葡萄柚(学名:Citrus paradisi,英文名:Grapefruit)、柠檬(学名:Citrus limon,英文名:Lemon)、橘(学名:Citrus reticulata,英文名:Mandarin)及其杂交品种(以下统称柑橘)。
#叁
允许的产地
南非柑橘产区。
#肆
批准的果园、包装厂和检疫处理设施
输华柑橘果园、包装厂、冷藏库及冷处理设施须在南非共和国农业、土地改革和农村发展部(以下简称“DALRRD”)审核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GACC”)和DALRRD共同批准注册。注册信息须包括名称、地址及标识代码,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本植物检疫要求相关规定时准确溯源。注册名单应在每年出口季节前,由DALRRD向GACC提供。获得批准的企业名单可在GACC网站查询。
#伍
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1. 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
2. 纳塔尔实蝇Ceratitis rosa
3. 苹果异形小卷蛾Cryptophlebia leucotreta
4. 石榴螟Ectomyelois ceratoniae
5. 桔花巢蛾Prays citri
6. 玫瑰短喙象Pantomorus cervina
7. 圆盾蚧Chrysomphalus pinnulifera
8. 黑丝盾蚧Ischnaspis longirostris
9. 非洲龟蜡蚧Ceroplastis destructor
10. 盔蚧Saissetia somereni
11. 非洲奥粉蚧Paracoccus burnerae
12. 须霉病菌Penicillium uliaense
13. 柑橘黄龙病菌Liberobacter africanum
下面来认识几种重要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
苹果异形小卷蛾Cryptophlebia leucotreta
玫瑰短喙象Pantomorus cervina
圆盾蚧Chrysomphalus pinnulifera
黑丝盾蚧Ischnaspis longirostris
非洲龟蜡蚧Ceroplastis destructor
#陆
出口前要求
#01果园管理
1.输华柑橘果园应在DALRRD的指导下实施有效的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和综合管理措施(IPM),以避免和控制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
2.输华柑橘果园的植物检疫措施必须在具有有害生物防控和监测等植物检疫知识的技术人员指导下实施,技术人员应当接受DALRRD或DALRRD授权培训机构的培训。具体的监测计划和综合管理措施须由DALRRD批准,并应要求向GACC提供。
3.所有注册果园必须保留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记录,并应要求向GACC提供。防治记录应包括生长季节使用所有化学药剂的名称、有效成分、使用日期及使用浓度等详细信息。
4.输华柑橘须产自石榴螟的非疫生产点(果园)。如在果园、包装厂和出口检疫环节发现石榴螟,则相关果园的柑橘当季不得输华。
#02包装厂管理
1.柑橘的加工、包装、储藏和装运过程,须在DALRRD官方检疫监管下进行。
2. 在包装过程中,柑橘须经水洗、杀菌、烘干、打蜡、挑拣、分级,剔除有缺陷的果实,以保证不带有昆虫、螨类、烂果及枝、叶和土壤。
3.输华柑橘需单独包装和储藏,避免与其它水果混杂。
#03包装要求
1.输华柑橘的包装应采用符合中国植物卫生要求的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的包装材料。
2.每个包装箱上须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国家、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包装厂名称或其注册号等信息。
3.每个包装箱和托盘需用中文或英文标出“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4.若使用了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 15)。
5. 装运输华柑橘的集装箱必须在装箱时检查是否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该项活动必须有记录供DALRRD检查。
柑橘(柠檬除外)冷处理要求
不同于其它水果
#04检疫处理要求
所有输华柑橘必须采取冷处理措施,冷处理指标要求如下:
柠檬:3°C或以下(果肉温度),连续处理18天或以上。
柑橘(柠檬除外):-0.6°C或以下(果肉温度),连续处理24天或以上。
柑橘(柠檬除外)冷处理前须在-0.6°C条件下预冷72 小时。如果某天或某天的部分时间中冷处理温度高于-0.3°C,则相应延长处理8小时/每天。如果温度超过0°C,则本次冷处理无效。
#05出口前检疫
1.DALRRD官员应按照2%的比例对每批输华柑橘进行抽样检查。
2.如果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该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
3.如果发现石榴螟,相关果园将取消本出口季向中国出口资格。DALRRD需查明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同时,保存查获记录,应要求提供给GACC。
#06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经检疫合格的柑橘,由DALRRD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并在附加声明栏中注明:“This consignment is in compli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South African Citrus Fruits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南非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不带有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运输途中冷处理的,附加声明需用英文标注“Cold treatment in transit”(途中冷处理),并注明冷处理温度、处理时间、集装箱、封识号码等信息。
#柒
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柑橘到达中国入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疫。
#1
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柑橘是否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第六条第(六)款规定。
3.核查包装箱上的标识是否符合第六条第(三)款规定。
4.核查冷处理报告、果温探针校正记录等。
#2
进境检验检疫
1.输华柑橘可从所有GACC允许进口水果的口岸进口。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柑橘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入境。
#3
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批准的果园、包装厂或冷处理设施,则该批柑橘不准入境。
2.如冷处理被认定无效或失败,则该批货物将被采取到岸冷处理(如仍可在本集装箱内进行)、退回、销毁等处理措施。
3.如发现任何苹果异形小卷蛾、地中海实蝇或纳塔尔实蝇的活体,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检疫处理。同时,GACC将立即向DALRRD通报,DALRRD应查明原因并实施相应改进措施。
4.如发现石榴螟,则该批柑橘作退回或销毁处理,GACC将及时向DALRRD通报暂停相关果园、包装厂的柑橘输华。DALRRD应查明原因并实施相应改进措施,避免再次发生。GACC将对DALRRD所采取的改进措施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取消已采取的暂停贸易措施。
5. 如发现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检疫处理。GACC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并及时向DALRRD通报。DALRRD应开展调查,查明原因并实施相应改进措施。
#捌
回顾性审查
根据南非柑橘疫情发生动态及截获情况,GACC将作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并与DALRRD协商以调整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及相关检疫措施。
贸易开始后,GACC每五年对南非输华柑橘的植物检疫要求进行回顾性审查,包括派专家赴南非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经双方同意,对议定书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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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天津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