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征管】新版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填制指南
新版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填制指南
2014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中国-瑞士自贸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签署的首个自贸协定,也是中国对外达成的水平高、覆盖全的自贸协定之一。自贸协定带来的关税优惠红利让各地相关企业获得了更多实惠。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9号),中瑞双方定于自2021年9月1日起使用新格式的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新版中瑞原产地证书”)。中方版新版中瑞原产地证书有何变化,出口企业如何规范填制?让小编为你细细解读。一、新版中瑞原产地证书启签时间
海关自2021年9月1日起签发中方新版中瑞原产地证书,停止签发旧版证书。9月1日后企业申请更改旧版证书的,海关将出具新版证书。
二、新版中瑞原产地证书填报商品项数扩容
新版中瑞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从20项增至50项,将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大的便利。
中方新版中瑞原产地证书格式如下图:
三、规范填制注意事项
以下是关于出口企业填制中瑞原产地证书易错点的详细解读。
出口商
应填写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等。出口商必须是已办理原产地证备案的企业,且公司英文名称应与备案一致。需要注意:申报的企业名称(包括标点、空格)必须与备案的名称完全一致;不能填写两个(含两个)以上的企业名称。
项目编号
在收货人、运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按不同品种分列“1”“2”“3”…… 新版中瑞原产地证书要求此项不得超过50个。
包装唛头及编号
1.此栏填写的唛头应与货物外包装上的唛头及发票上的唛头一致;
2.唛头不得出现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制造的字样,也不能出现香港、澳门、台湾原产字样(如:MADE IN MACAO, HONG KONG, TAIWAN);
3.如货物无唛头应填“无唛头”(N/M或NO MARK)。
包装数量及种类
1.包装数量必须用英文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填写货物的具体包装种类(如CASE、CARTON、BAG等);
2.如果无包装,应填写货物出运时的状态,如“NUDE CARGO”(裸装货)、“IN BULK”(散装货)、“HANGING GARMENTS”(挂装)等;
3.商品名称的填写应详细到可以准确判定该商品的HS品目号,不能笼统填“MACHINE”(机器)、“GARMENT”(服装)等。如果信用证、合同中品名笼统或拼写错误,应在括号内加注具体描述或正确品名;
4.商品名称等项列完后,应在最后一行下方加上表示结束的符号(***)。
其他需注意填制事项
1.中瑞原产地证书所用文字为英文,除唛头、运输工具号外,其他均只能用英文填写。标点符号必须使用半角符号输入,否则容易出现乱码;
2.生产商名称、代码及联系人、电话申报栏应当用中文填写实际生产商,生产商代码应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17位,不能填写贸易公司的信息。
自助打印注意事项
1.一套海关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是由正本和副本组成,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打印一套、仅打印正本或者仅打印副本。一般情况下证书正本仅能成功打印一次,若未能正常打印,企业可申请再次打印证书;
2.打印后应确认证书是否已打印成功,若成功,请务必点击“是”;若长时间没有打印出正本,请务必点击“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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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广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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