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问题的极简分析
文 | 张是之
知识产权问题从来都是一个争议话题,每一个对经济学感兴趣的人碰到这个问题都会挣扎一番,每次讨论几乎都会掀起一番腥风血雨。
这个问题如此烧脑筋,以至于支持知识产权的人觉得反对的人都是白痴,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想不通。
而反对知识产权的人,通常想通之后再也不会回头。
不论是写文章,还是在群聊或者和读者互动时,我讨论问题都尽量保持克制,聚焦于问题本身,而且尽量把问题缩小而不是扩大。
即便如此,最近因为知识产权问题还是引起了一些不愉快,实在不是我的本意,也不是我想看到的。
下面是我关于知识产权问题的最新的一些总结和思考,大部分在之前文章中都提过,这个是极简版本。
1)
稍微懂点经济学的人,都不会对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持有异议,那么为什么知识产权的问题会不断的产生争议?
所以,问题当然不是那么简单,说知识产权就是产权的一种,这样就可以结束讨论了。
但假如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论证知识产权的必要性,也就是比较知识产权保护或者不保护的社会成本与收益,或者说是效率问题,那就容易陷入无休止的争论。
支持知识产权会说,支持才会有效率,不支持就不会有创新。而从功利角度反对的话,则会说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没有效率的,弊大于利。
最后,两方都无法说服对方,双方也都无法拿出切实可信的证据来证明到底谁更有效,谁更准确。
更何况,功利主义的论证角度,社会效益、社会成本,从根本上来说是无法统计,也无法比较的。
另外,功利主义的论证,涉及到哪个更好,或者哪个更有效,哪个更利于生存,这个比较法也不容易相互寻找到共识的那个点。
对于知识产权问题的认识,应该尽量回到真的产权属性上去。从其自身属性和逻辑上来看,回答知识是否具备产权的特性,回答着眼于知识本身的「是否具有某些属性」的问题上,而不是功利的角度看,比较谁更好,哪个更高,这样也许更容易看清楚,也更容易寻找共识。
2)
产权的起源,在于人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必须借助于一定的手段,而有经济价值的手段必定是稀缺的,稀缺必然会引起纷争,必须确定谁的是谁的,这就是排他性。
产权于是出现,确认我的是我的,你的是你的,产权的作用在于定纷止争。
需要注意的,引发产权的,是物质的稀缺性和排他性这两个特性,如果一个东西,连稀缺性和排他性都不具备,人们就压根没有必要争抢,也就没有产权出现的必要。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知识是否是稀缺的?这里需要烧脑的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知识一旦被生产出来之后,就变得不稀缺了,没有稀缺性。
但这里需要注意区分的是:知识本身、生产知识的这个人,以及作为知识的载体,这是三种截然不同的东西。
这三种东西都跟知识有关,其中生产知识的人必定是稀缺的,作为知识载体的物,也必然是稀缺的。生产知识的人和知识的载体,这都归属于产权范围内,应该对此都没有异议。
唯独知识本身,它既不是人,也不是物,而是我们人对外在世界的认识,是我们每个人对世界认知的一串信息编码。
所以,知识一旦公开,被大家所知道,其实只不过是我们每个不同的人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又增加了一些内容,是我们人的大脑的认知变化。
知识以某种形成存储于我们的大脑之中,所以知识一旦公开,它便没有了稀缺性,也不具有排他性。
也就是说,一个知识可以进入我的大脑形成认知,完全不妨碍同样的知识进入其他人的大脑形成认知。
所以,从属性上来说,知识并不具备产权的出现所需要的两种属性:稀缺性和排他性。
所以说,知识产权并不是产权的一个子集,与传统上我们认为必须要要加强保护的那个产权,它们的缘起是完全不同的,不是同根同源。
3)
更极简的来看:
产权:因为资产的稀缺性和排他性,才会有产权产生的必要,然后人类在漫长的演化中,找到了不同的产权处理方式。
知识产权:因为不具备稀缺性和排他性,是人类最近才找到的利用立法强制的方式来强制推行的一种协作方式。
4)
小结:上述论证,完全没有使用功利主义的视角来计算孰优孰劣,也没有说明知识产权该不该去保护,仅仅是说明了知识产权的出现和产权的出现,并不是同根同祖,并没有一个共同的缘起。
至于到底该不该保护知识产权,不在本小篇的讨论范围。
同样的论证方式,不采取功利主义,而仅仅从属性上去考察,也适用于关于商标权的问题,后面有机会再聊。
2018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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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产权问题的严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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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The Magpie, by Claude M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