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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姆斯勋爵:《批评的要素:新奇和意外之物》(1762)

陈荣钢译 译窟 2022-05-21

威廉·布莱克(William Blake)描绘的“仲夏夜之梦”(Oberon, Titania and Puck with Fairies Dancing,约1786年),英国泰特不列颠美术馆(Tate Britain)藏


批评的要素:新奇和意外之物

Elements of Criticism: Novelty, and the Unexpected Appearance of Objects

 

作者:凯姆斯勋爵(Henry Home, Lord Kames,1696-1782)

译者:陈荣钢

 

【译注】这篇文章译自凯姆斯勋爵的名著《批评的要素》(Elements of Criticism,1762)第VI章。此外,他在这本著作第V章讨论了“运动和力”(Motion and Force),在第III章和第IV章分别讨论了“美”(Beauty)和“宏伟和崇高”(Grandeur and Sublimity)。我没有翻译这三章内容。关于“运动和力”的西方早期文本,请参阅我翻译的经验主义先驱乔治·贝克莱(George Berkeley,1685-1753)的文章《运动的原理、本质以及运动传递的原因》(De Motu: or The Principle and Nature of Motion and the Cause of the Communication of Motions,1721),2022年2月11日推送,另见文末“延伸阅读”。关于“宏伟和崇高”的早期文本,也可以参阅约翰·贝利(John Baillie)的文章《论崇高》(An Essay on the Sublime,1747),这是和康德(Kant)《论崇高感和优美感》(Observations on the Feeling of the Beautiful and Sublime,1764)同时代的论著。我将在下周推送约翰·贝利这篇文章。


除了美(beauty)和宏伟(greatness),新奇(novelty)最有助于激发人的情绪(emotions)。新的奇观吸引着群众,它能立刻产生一种盘踞心灵(mind)的情绪,并在一段时间之内排除其他一切情绪。灵魂(soul)对陌生的新奇伸手相迎。所有人在细细的沉思中安静下来。
 
在某些情形下,人们可能或多或少感到痛苦(agony),并伴有极其明显的外部症状。百姓坊间的谈话一直认为稀奇的东西和不寻常的事件最有趣。人们离开故土,去探寻稀奇。好奇使旅行的疲惫甚至危险变成了一种乐趣。我们应该把这些意外之物归结为什么原因呢?
 
我简单谈谈这件事。好奇心(curiosity被植入人性(human nature)。好奇心有一个很好的目的,那就是为了获取知识。新奇和陌生的事物比其他事物更能激发我们的好奇心。满足好奇心的情绪被称为好奇”(wonder。这种情绪有别于“欣赏”(admiration,或译作“钦佩”)。无论在哪里发现新鲜事物,无论是特性的新鲜还是作用的新鲜,都能成为引发好奇的原因。相较之下,“欣赏”针对的是那些能够把事情做到极致的操作者。
 
在婴儿期,每一个新鲜事物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好奇,因为每一个事物之于婴儿都是陌生的、新颖的事物。但当事物因为习惯(custom)而变得熟悉时,我们就会逐渐停止对熟悉之物的好奇。一个事物必须既奇特又新鲜,才能激发我们的好奇心,引起我们的好奇。

长话短说,当我在下文中谈到新奇的时候,我包括了两种情况(好奇和惊奇)。
 
在一个普通的感知过程(train)中,一个事物引出另一个事物,事事相续,无事偶然。心灵为接受它们做好了准备,一个接一个,我们不会感到不安。但是,当一个事物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突然闯入,它就会引发一种奇怪的情绪,我称之为“惊奇”(surprise)。
 
这种情绪可能由最熟悉的事物产生,比如一个人意外地遇到了据说已经去世的朋友,比如上流人士沦为乞丐。另一方面,无论新鲜的事物多么陌生,只要遇到它的人做足了准备,也不会产生这般情绪。在印度,一头大象不会让专门去看大象的旅行者感到惊奇,但会让他感到好奇。一个在英国生活的印度人偶然发现一头大象在旷野上觅食,会感到非常惊奇,但因为印度人对大象已经司空见惯了,所以不会感到好奇。
 
因此,惊奇与好奇不同。未知是惊奇的原因,新奇是好奇的原因。它们在性质和具体情形上的区别也不小,这一点将在下文中解释。另一方面,它们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它们都稍纵即逝。情绪的猛烈也可能是稍纵即逝的原因,因为热烈的情绪不可能累积,不可能维持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终将和任何出乎我们意料的事物和解,新奇之物终将变成熟悉之物。
 
说不清这些情绪是快乐还是痛苦,这似乎很奇怪。但是,当我们被任何情绪笼罩的时候,就没有留给我们什么空间去揣测这情绪是快乐抑或痛苦;但当我们足够平静,有空间去揣测这情绪是快乐抑或痛苦的时候,我们又很难准确回忆起这种情绪的感觉。
 
新奇之物有时很可怕,有时则令人快乐。老虎一开始给人的恐怖感最强,但随着熟悉程度的增加,恐怖感会逐渐消失。另一方面,即使是女人也知道,新兴时尚中的新奇事物最令人高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想到,好奇本身并不令人快乐,也不令人痛苦,而是根据环境的不同呈现出两种特性。
 
这种学说无论多么合理,都不得不三思。当我们思考好奇心的原理及其作用时,我们提出了不同理论的些许看法。新的、奇特的事物让我们的好奇心得到最彻底的满足。这种满足就是好奇的情绪,因此,根据自然的类比,它应该总是令人快乐的情绪。而且,如果当对人类如此有用的好奇心被满足时却不感到快乐,那着实是人类本性中的巨大缺陷了。
 
但是,经过进一步的思考,我们不能把好奇心放在普遍规则之外加以考量。诚然,一个具有威胁性的新事物会因它的新奇感而增加我们的恐惧。但从这个实验中并不能得出结论,说新奇的事物本身令人不悦。我们在一种观点中对一个事物感到快乐,在另一种观点中对它感到恐惧,这完全不矛盾。一条滔滔的大河本是宏伟而令人愉悦的事物,但当我们试图渡过它时,却可能产生不小恐惧。
 
同样,新奇的事物有两种明显不同的作用。因为一个新事物满足了好奇心,那么它必须总要令人快乐。同时,它也可能间接地产生反作用——激发恐怖。因为当一个新事物在某种程度上显得危险时,我们对它的能力和特性的无知为想象力提供了充分的空间,使它被想象成最可怕的样子。因此,在一定距离内第一次看到狮子,可能会在同一时刻产生两种截然相反的感觉,一种是快乐的好奇情绪,另一种是痛苦的恐怖激情。事物的新奇直接产生了前者,并间接促进了后者。
 
因此,在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时,我们发现,新奇的事物间接地激起恐怖的力量,这和它有可能在任何时候引发快乐之情并不矛盾。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改变场景来更清楚地说明。如果在安全距离内第一次看到狮子,这种景象完全令人快乐,没有丝毫的恐怖。如果我们在危险距离内第一次看到狮子,我们的恐惧就会大到完全排除了任何新奇感。
 
但是,这并不证明好奇是痛苦的,它只证明好奇可能被一种更强大的激情所排除。我们现在可以大胆地说,好奇在任何时候都是一种快乐的情绪。对于一切看起来无害的新事物来说,这一点公认无疑。甚至对于那些看起来令人不快的事物,我也认为只要观看者注意到它的新奇,也会产生快乐的感觉。
 
惊奇本身是快乐的还是痛苦的呢?这是一个不亚于前者(好奇)的复杂问题。可以肯定的是,当我们意外地遇到一位老朋友时,惊奇会激起我们的喜悦;而当我们偶然遇到任何有害的东西时,我们的恐惧也不会少。为了弄清这一点,我们必须一步步探讨惊奇。
 
首先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一个意想不到的事物会压倒人的心灵,从而产生瞬间的昏厥。一个出乎意料的事物不亚于一个新事物,很容易发出警报,引起恐怖。人本质上是一种没有防御能力的生物,时时都会产生危险的感觉。因此,如果事物是危险的,或者看起来是危险的,它就会在人没有准备好的情况下拉起警报,它很可能彻底动摇人的心灵,并在一瞬间暂停所有身心能力(faculties),甚至思想本身。

在这种状态下,人相当无助。哪怕他会采取任何行动,也只会在危险中奔乱。惊奇到这种程度,既不可能是快乐的,也不可能是痛苦的,因为在这种瞬间的昏迷中,心灵或多或少会丧失。
 
我们探讨的惊奇,势必要求出乎意料的物体或事件产生不那么剧烈的情感。当人们对快乐和痛苦保持敏感时,难道我们不自然而然地认为,惊奇和好奇一样,应该有一种不变的特性吗?但我倾向认为,惊奇没有不变的特性。惊奇是一种自然原则(a natural principle)的满足,因此必须快乐。在此,新奇最重要,一段时间内,新奇有资格完全以一种不变的气氛(tone)占据人们的思想。
 
意外之物的出现似乎不一定产生一种不同于它正常出现(不意外)时产生的情感(快乐或痛苦)。意外本身只会扩大快乐或痛苦的情绪,使之比正常情形下更快乐、更痛苦。这一猜想得到了经验的证实,也得到了建立在经验之上的语言的证实。
 
当一个人意外地遇到一位朋友时,可以说他感到愉悦的惊奇(agreeably surprised);而当他意外地遇到一个敌人时,可以说他感到不悦的惊奇(disagreeably surprised)。这样看来,惊奇的唯一作用是使事物引发的情绪膨胀起来。
 
新奇的快乐很容易与多变(variety)的快乐区分开来。要产生多变的快乐,必须有多个事物。前者则产生于单一事物的情形下。同样,当事物(无论是共存之物还是相继出现的事物)都足够多变的时候,多变的快乐就能实现,尽管这个过程上的每个事物都是熟悉的,但多变仍然可以带来快乐。但是,与熟悉直接相反的新奇乐趣,不需要多变就能快乐。
 
新奇有不同的程度,不同程度的新奇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隔了很久,第二次去看一个事物,又发现了它的新奇,这种新奇程度最低(第一种程度的新奇)。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从事物的外观体察到新奇。一座由许多部分组成的大型建筑,或一片由树木、湖泊、庙宇、雕像和其他装饰物点缀的广阔场地,经常会出现新奇东西,而不是仅仅出现一次
 
对如此复杂的事物的记忆很快就会丧失,只留下关于它各个部分的记忆。但经验告诉我们,即使没有任何记忆的衰退,仅仅是缺席就会给曾经熟悉的物体带来新奇的感觉。这并不奇怪,因为熟悉感会因为缺席而逐渐消失。因此,一个我们曾经亲密接触过的人在隔了很久之后回来,看起来就像一个新认识的人。
 
地点的距离对这种经验的影响不亚于时间的距离。一位身居遥远国度的朋友,随短暂离开,却有一种新奇的感觉,这就像离家不远的朋友许久才回来,也会有这种感觉。心灵在他和遥远国度之间形成了一种联系,并把他看到的事物的新奇性赋予了他。
 
当两件同样新奇的事物出现时,观看者会在它们之间取得平衡。但当被告知其中一个产自世界遥远之地的时候,他就不再犹豫,而是紧紧抓住这个东西,认为它更新奇。因此,人们偏爱异域的奢侈品和奇珍异宝,它们的稀有程度与它们原产地的距离成正比。
 
再往上,第二种程度的新奇是我们在一些二手资料中知晓的事物。虽然描述有助于熟悉,但当事物本体出现时,并不能完全消除新奇。哪怕彻底熟悉了狮子的画或雕像,第一眼看到狮子也会感到好奇。
 
一个新事物与一个已知事物有一些疏远的相似性,这是第三种程度的新奇。同一事物的个体之间十分相似,几乎完全阻止了新奇的效果,除非空间距离或其他一些情况同时出现。但如果相似度很低,就会产生某种程度的好奇,而且这种好奇情绪会随着相似度的降低而上升。
 
最高程度的新奇(好奇)源于一种我们丝毫不熟悉的事物。莎士比亚用一个比喻来介绍这种新奇:
 

我在这夜色之中仰视着你,就像一个尘世的凡人,张大了出神的眼睛,瞻望着一个生着翅膀的天使,驾着白云缓缓地驰过了天空一样。(《罗密欧与朱丽叶》,朱生豪译)

 
这种新奇事物的一个例子值得特别注意。当一个完全陌生的事物只被一个人看到,而且只看到一次。这明显增强了人们的情感,使观看者的好奇达到至高顶点。
 
在解释新奇事物的影响时,存在等级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低级别的个体与新奇事物无关,或者只带有非常轻微的情感。因此,一块鹅卵石(无论它的外观多么奇特)都不会引起我们的好奇。这种情感随着物体等级的上升而上升,在最高等级的存在中,这种情感最为强烈。一个奇怪的动物比一个奇怪的植物更能让我们产生情感。如果我们有机会观看高级生物,我们的好奇就会成倍上升,那是大自然的惊人之举,是神性的杰作。
 
根据经验,无论对新奇事物的喜爱多么自然,那些最喜欢新奇事物的人都会小心翼翼地掩盖新奇带来的影响。诚然,这种爱好在儿童、闲人和心智不健全的人中普遍存在。但毕竟为什么要因为放纵一种自然的倾向而感到羞耻呢?
 
一种区分将解释这个困难。没有人会因为自己喜欢思考新的或奇怪的事物而感到羞耻。他既不谴责自己,也不因这种欲胃口而受到他人的指责。但是每个人都在努力隐瞒,隐瞒他仅仅因为事物的新奇去喜欢某件事或执行某项行动。好奇心是一种针对新的、独特的事物的自然原则,它的满足在于沉思,除了知识之外没有任何目的。因此,一个仅仅因为它是新事物而偏爱任何事物的人,并没有遵循这个原则,也没有遵循任何好的原则。虚荣心在最底端,它很容易使那些没有品味的人喜欢奇怪、稀有或奇特的东西,以便将自己与其他人区分开来。事实上,如上所述,对新奇事物的胃口,主要是在品味低下的人中间,他们对高雅的乐趣一无所知。
 
如上所述,好奇心的满足有一个专门的名字,也就是“好奇”。任何其他原则、情感或激情的满足都没有资格被称作“好奇”。对可能影响我们的各种事物及其特性的熟悉,对我们的福祉至关重要。轻微或肤浅的了解是不够的。它应该深深地印在脑海中,以便在任何场合都能使用。为了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明智的做法是认识事物,以某种隆重和庄严的方式产生一种生动的情感。当印象一经产生,新奇的情感就不再需要,几乎瞬间就消失了,再也不会回来,除非印象恰好被时间或其他方式所抹去。在这种情况下,第二次介绍几乎需要和第一次一样庄重。
 
如果新事物不以一种非常特殊的方式影响我们,它们的印象就会非常轻微,以至于在生活中几乎没有任何用处。另一方面,如果事物继续像最初那样深深地影响我们,心智就会完全被它们缠住,既没有行动的余地,也没有思考的余地。
 
惊奇的最终原因比新奇的原因更明显。自爱使我们警惕地注意自我保护。但是,自爱通过理性和反思来运作,它并不驱使心智去关注任何特定的事物,也不驱使它去关注任何特定的事物,这种原则对于突发的紧急情况来说过于冷静。一个突如其来的事物让人没有时间考虑,在这种情况下,惊奇的刺激唤起了自爱的行动。惊奇在危险之时发出警报,我们的全部力量立即被召集起来,以躲避或阻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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