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强攻略:四步搞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2013年,《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
2015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颁布,明确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权利,应当纳入不动产登记;
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权利的设立和登记、互换及转让登记等作出相关规定。
目前五年过渡期已到,各地正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国图信息基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成果和试点经验,梳理部门职能分工,对业务深入分析,探索资料移交、数据整合、登记发证、成果应用各项工作实施路径,升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提供全流程业务功能服务,从实际出发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供业务与软件支撑。
资料移交
不重不漏 安全保障
01
内容分析梳理
主要包含确权登记成果发证数据库、汇交数据库以及档案的目录数据和数字化副本成果,同时交接积累的未确权、待确权的村组情况、经营权流转登记和抵押贷款等相关的资料(表1)。表1 资料移交内容02
移交不重不漏
以区县为单位整体移交,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数据库,各区县档案馆将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目录数据和数字化副本,备份并移交至自然资源部门。
03
数据安全保障
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档案三部门数据交接前要进行成果检查并备份,包括资料的完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等;在资料交接的过程中做好保密防护措施,可采用专人专送方式分批进行移交,避免泄密,保障数据安全。数据整合
转换衔接 规范可用
01
技术路线
首先对不动产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内容、结构对比分析,构建映射模型;然后进行数据清洗、格式转换、坐标转换、产权矛盾核实与更新等预处理;根据建立的映射关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转换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对转换后的数据进行完整性、一致性等质量检查,补充完善属性信息,对于经检查无误的数据按照标准入库,形成包含承包经营权数据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图2)。图2 数据整合技术路线
02
证书转换
通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不动产权证所记载的内容进行分析,建立两者之间对照关系,根据对照关系进行证书转换(图3)。图3 证书数据转换对照关系
03
编码衔接
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存在承包方编码、发包方编码、承包地块编码3种编码,纳入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需按照编码改造或重新编码两种方式将承包地块编码转换为不动产单元编码,做好两者衔接(图4);同时为确保与原数据的衔接和便于数据核验维护,应保留承包方编码、发包方编码和承包地块编码。图4 土地承包经营权编码规则与不动产单元编码规则
对于地籍子区和村界线相对一致情况,在原承包地块编码基础上进行改造,保持新老编码的关系,做到“见新知旧”(图5)。图5 地籍子区与村界线相对一致编码对照
图6 地籍子区与村界线不一致编码对照
04
检查入库
对于转换后的承包经营权数据成果需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质检细则进行检查,确保数据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主要包括数据的完整性、正确性、一致性和规范性等检查。对于经检查无误的数据按照统一标准入库,形成包含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以供登记和查询使用。
登记发证
权籍登记 全面支撑
01
业务梳理
基于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流程,按首次分包、转让、互换、出租等不同土地流转方式分析权利流转过程,兼顾三权分置之后的要求,对照不动产登记类型进行归类(表2),在现有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上整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的业务类型,打造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登记业务的平稳过渡,及时开展日常登记颁证业务,确保登记工作不停顿、不断档。表2 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应不动产登记类型归类
02
权籍管理
为方便管理和支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不动产权籍管理系统新增承包宗地、承包宗地界址点、承包宗地界址线等图层以及承包方、发包方等属性表;同时设计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表,包括发包方、承包方及家庭成员、承包土地用途和地力等级以及是否基本农田等信息,满足土地承包经营权权籍管理需要(图7)。图7 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表管理
03
权利登记
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支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以及缮证发证,受理信息包括发包方、承包方、承包地块等信息(图8)。
图8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受理
针对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户为单位进行管理,且每户可拥有多个地块的情况,系统支持承包地块增加,并可采取一户一证多地块的产权证书形式。
成果应用
数据挖潜 融合共享
01
与自然资源“一张图”数据融合
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整合至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完善“一张图”数据体系,扩大“一张图”应用范围,提升数据应用价值。02
与农业农村部门信息共享
与农业农村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确权登记与承包合同管理的信息共享,保障自然资源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相关信息的共享交换与业务协同(图9)。
图9 信息共享
03
成果分析监管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内的不动产业务数据进行多维分析,包括抵押监管分析、逻辑监管分析等,协助管控土地承包经营工作(图10)。
图10 成果分析监管
结语
国图信息通过深入研究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涉及的各项工作,从实际操作的角度出发,在资料交接、数据整合、登记发证和成果应用四个方面提出可操作的方法,为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工作思路,实现资料移交安全无遗漏、数据整合规范可用、登记发证全流程支撑、成果应用挖掘拓展,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登记提供数据服务和软件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