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净值群体多维规划:简析美籍创始人的常见信托安排
普华永道近期推出“高净值群体多维规划”系列文章,从专业视角分享和探讨高净值人士及家族关注的热点话题。本文则将具体介绍分析一些常见美国信托的设立和税务影响。
摘要
赠与税(Gift Tax)、遗产税(Estate Tax)是美国高净值个人除了个人所得税外必需要面临的课题,其税率高达40%。在2017年美国税制改革中,联邦遗产税、赠与税和隔代转让税(Generation-skipping Tax)的终身免税额(Unified Credit or lifetime exemption amount)较税改前几乎翻了一番,限时提升至约每人1,200万美元。然而该免税额可能于2026年恢复到2018年税改前的水平,即每人600万美元左右。这意味着高净值人群将会更易耗尽其终身免税额,
信托作为财富传承和遗产规划的主要工具,常被用于遗产税的规划。美籍创始人或者中国高净值群体亦会考虑通过美国信托工具实现其规划目的。美国信托种类繁多,税务处理复杂,因此信托安排是否能有效满足预设的设立目标需要从法律和税务维度作综合评估。
正文
信托的分类有不同的维度。比如从法律角度,按照委托人对信托的控制能力可分为“可撤销信托”和“不可撤销信托”;从税务角度,又可分成“委托人信托”和“非委托人信托”。因为篇幅有限,本文将着重介绍几类美籍创始人适用的、可以实现财富传承规划的特殊目的信托。
可撤销生前信托(Revocable Living Trust)
可撤销生前信托是一份书面法律文件,委托人放入信托的资产将在委托人有生之年服务其利益,在委托人身后由选择的代表(称为“继任受托人”)转移给指定的受益人。可撤销的生前信托设立简单,主要作用是避免遗嘱认证(Probate)以及对遗产提供管理和隐私保护,但不具有税收优化的作用。可撤销生前信托的资产转入不视作委托人赠与,因此信托中的资产依然需要征收遗产税,同时信托名下的资产收入也会被计入委托人个人所得。
不可撤销人寿保险信托(ILIT, Irrevocable Life Insurance Trust)
ILIT是针对人寿保险安排的一种信托安排。在ILIT中,信托作为投保人,委托人作为受保人,通常使用信托中的资产来支付人寿保险每年所需的保金。委托人也可以直接使用每年的赠与税豁免(Annual Gift Exclusion)来支付每年的保单。ILIT安排下的人寿保险的未来赔付在美国税法下可以不被纳入委托人的遗产,相当于保险的保单金额豁免了未来的遗产税。
合格个人住宅信托(QPRT,Qualified Personal Residence Trust)
不动产作为一类主要资产,属于典型的美国遗产税的征税范畴。随着美国热点城市地产价格的持续走高,利用QPRT可以有效减少遗产税的影响。委托人可以将个人住宅赠与到QPRT,同时在信托文件中保留一定期限内对该住宅的使用权。虽然该赠与仍然是一个应税赠与,但赠与的价值等于该住宅的价值减去期限内保留住宅使用权的现值,从而大大减少消耗的赠与税豁免额度。信托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房产将转移给下一代。需要注意的是,放入QPRT的住宅必须是委托人的主要住所。
委托人年金信托(GRAT, Grantor Retained Annuity Trust)
在GRAT中,委托人将资产赠与信托,同时拥有在指定年限内从该信托获得固定年金付款的权利。
年金利率应当设置为美国国税局公布的固定利率,即7520条款的利率。如果注入信托的资产产生的实际经济回报超过固定利率回报,该“超额”收益不占用委托人的赠与税终身免税额,而且该资产赠与可以和所获年金现值抵消的同时,该赠与额将不占用委托人的终身免税额。
GRAT最适合升值迅速的资产。注入资产的回报率越高,GRAT受益人免征遗产税的利益就越大。因此,GRAT中的典型资产通常包括初创公司股票、蓝筹股票等资产。随着越来越多留美华侨开始归国创业,如果创始人仍保留美国税务居民身份(比如美籍或美国绿卡),可以考虑在公司上市前将控股公司的股份赠与GRAT以有效减少未来资产升值带来的遗产税的影响。
GRAT的大致运作逻辑如下图。
“故意缺陷”的委托人信托(IDGT, Intentionally Defective Grantor Trust)
从所得税角度,IDGT保留了在委托人层面缴纳所得税的纳税方式,转入信托名下的资产产生的收入属于委托人,由委托人个人负担所得税。但由于资产转入IDGT环节在遗产和赠与税角度视作完成的委托人赠与(或出售),因此信托资产将不纳入在委托人的遗产中作为遗产税应税财产。总结来说,IDGT中的资产价值处于遗产冻结状态,受益人最终获得资产的增值部分不受委托人未来遗产税的影响。
资产被转移到IDGT往往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通过赠与——委托人可以用赠与方式向IDGT注入资产。如果赠与的资产低于赠与和遗产税适用的终身免税金额(2022年为每人1,206万美元),则不必支付赠与税。
二、通过借款出售——委托人按照资产的市场公允价值将资产出售给IDGT,同时IDGT和委托人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未来信托再向委托人支付该交易的对价(本金),同时根据适用联邦利率(Applicable Federal Rate)设置的利率,向委托人支付利息。实操中委托人往往会在借款出售之前通过赠与方式向IDGT注入一定启动资金(Seed),用以支付该借款前期的利息。因为该交易的目的是把资产将来的增值部分(高于借款利率的收益)从委托人的遗产税税基中剥离出来,被交易的资产通常需要具备升值潜力。虽然IDGT向委托人支付利息,但委托人无需就该利息进行纳税。同时,因为交易本身使用市场公允对价,所以交易不会导致赠与税或使用到委托人赠与税的免税额度。通过借款出售大致运作逻辑如下图:
与GRAT不同,IDGT即使注入波动性较小的资产也可以在较长期间里起到遗产税规划的作用。如果选择借款出售的方式注资,需要注意注入的资产通常需要能产生现金流,以用于偿还借款所需的定期还款。另外,IDGT一般不设置有效期,而GRAT一般设置2-3年的有效期,到期后资产可以转移去个人的其他信托或新的GRAT(Rolling GRAT)。
结语
美国信托法规和相关税务处理非常复杂,设立信托成功与否取决于是否由有经验的律师、信托公司和税务专业人士合理地构建信托文书、合规申报、适时的修改。专业的信托团队能够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和财富特点,建议适合的美国信托类型从而匹配客户财富配置和税务优化的效果。欢迎与普华永道中国税务部私人专业服务团队联络。
下次话题预告:
《高净值群体多维规划:个人境外税务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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