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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宣传蹭名人名牌热度,会有什么风险吗?

张琰 知识产权那点事 2022-11-17

文/ 张琰  顶峰知识产权


前两年,一张餐馆的宣传横幅传遍了朋友圈:

商家自创“《舌尖上的中国2》差点推荐”宣传语,凭借新奇有趣的宣传角度登上热门话题,迅速引发网友及社交媒体的广泛关注。网友在吐槽“差点体”的同时,《舌尖上的中国》节目组也亲自下场否认三连,餐馆一下C位出道,引来众多新奇者前来卡,老板还表示:皮一下能收获大家的关注也很开心。


其他餐饮店看到这种宣传营销方式火了后也争相模仿,都纷纷打上了“舌尖上的中国差点推荐”的宣传语。但是,这种做法真的没有任何风险吗?



《舌尖上的中国》是央视出品的大型美食纪录片,该片以中华美食为窗口,走访祖国各地大街小巷的餐饮美食制作过程,让观众了解中华美食文化。因节目制作精良,一经播出就受到了美食爱好者的欢迎,节目上的美食门店也因纪录片的播出而火爆异常,客满为患,一些餐饮店看着眼热也想来分一杯羹。


如果说前文提到的“差点推荐”这样的宣传语属于自带标签,还算诙谐有趣,那下面这些门店则是离诙谐的路越走越远了。商家故意将“差点”二字比例缩小或与宣传单底色一致,明显误导欺骗消费者,属于虚假广告宣传行为。



类似的营销宣传案例还有“王嘉尔差点推荐”、“张碧晨光文具店”、“本店离百年老店还有99年”等。



广告营销确实需要一定的创意,但是类似这种诙谐的营销方式乍听起来机智有趣易传播,但是“蹭IP”的行为不是“皮一下”就行,还得经受住法律的考验。比如上面的“百年老店”四字明显突出,引人误解涉嫌虚假宣传,“王嘉尔差点推荐”、“张碧晨光文具店”涉嫌侵犯他人在先姓名权、商标权,而若擅自播放《舌尖上的中国》则涉嫌侵犯他人在先作品著作权。


在保护知识产权力度不断强化的背景下,有些名字或LOGO不是想模仿就能模仿、热度想蹭就能蹭。近日,“今日头条”状告“今日油条”案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原告以被告侵害其商标权、被告系不正当竞争索赔200万!这起案件也给“饼多多”、“快手抓饼”等经营者敲了一记警钟。

随着我国《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的修改和完善,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将无路可逃,抢注、蹭热点、傍名牌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打击。目前广告市场呈现多层次、多样态发展,各种各样的营销方案可谓“乱花迷人眼”。作为企业经营者,不应一味的蹭热度、追求噱头博人眼球,应坚持在合规合法的框架内推出新意。消费者也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混淆是非的商家和经营人员所迷惑,面对类似名为诙谐、实为侵权的忽悠,要增强自我法律意识和维权素养。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应加大监管力度,对市场上的类似侵权营销行为予以及时干预,切莫助长社会上的不良侵权之风。

(本文为授权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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