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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话科技创新中心建设⑥丨科技成果转化应从“最初一公里”抓起

2016-05-30 杜德斌 三思派
2014年5月24日、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视察工作时,提出希望上海“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2015年5月26日,上海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 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值此总书记科创中心建设重要指示二周年、上海市委市政府全面部署一周年之际,三思派特邀请上海市各软科学研究基地共同探讨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分享新认识,交流新思路,提出新建议。今天为您带来三思派就成果转化问题对上海市软科学基地美国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杜德斌教授的专访。



杜德斌

上海市软科学基地美国创新与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院长

 

如何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科技成果只有同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利许可收入+高校从企业获得的研发经费

三思派:科技成果转化是促进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最主要渠道。目前国内对科技成果转化存在不同的认识,由此也造成了关于国内科技成果转化状况的不同判断,根据您的研究,您认为应如何理解科技成果转化的内涵?

杜: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高等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考察科技对经济的支撑问题,重点是看科技成果转化现实生产力的程度,核心是促进技术的流动、转移和交易。因此,要从知识或技术流动的视角才能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科技成果转化的内涵实质。

从知识流动和知识应用的角度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技术转移,即以专利、论文等为主要形式的显性知识的转让和应用,主要体现为高校通过转让技术专利所得的收入,可用“专利许可收入”来衡量;二是技术服务,即高校科研人员应用自身掌握的技能等内在的隐性知识为社会(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主要体现为高校从社会获得的技术服务收入,可用“高校从企业获得的研发经费”来衡量。考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既要看其专利转让情况,也要看其为企业等社会创新主体提供技术研发服务的情况。


我国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是以定制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为主

三思派:这是一种全新的视角,在目前比较常见的分析和讨论中,中国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似乎是非常不乐观的。那么从您提出的从知识流动和应用的角度来看,您认为我国高校目前的成果转化情况如何?

杜:如果从知识流动和应用的角度来衡量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那么,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收入就等于其专利转让收入与社会技术服务收入之和。专利转让收入可以用“专利许可收入”来衡量,社会技术服务收入可以用高校“从企业获得的研发经费”这个指标来测度。由此,可以对我国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形成三个判断:

第一,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是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形式。从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对比来看,我国高校从企业获得研究经费的比例远高于发达国家高校。近年来,我国高校科研经费来源构成中,来自企事业单位的研发经费一直保持在35%左右,工科院校这一比例更高达46%。而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国高校的科研经费中,来自企业的经费比例只有5%左右甚至更低,即使加上来自非营利组织的经费,也仅10%左右;德国、韩国高校的这一比例相对较高,但也都在15%以下,均明显低于我国高校。可以说,我国高校通过与产业界的密切联系,分担了企业技术创新的部分工作,已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网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合作伙伴。

第二,专利技术转让不足是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大短板。从专利技术的转让情况看,我国高校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高校。近年来,我国高校的专利许可收入一直徘徊在5亿元左右,而且有减少的趋势。2012年,高校专利出售的当年实际收入为4.7亿元,仅相当于高校科研经费支出总额的0.45%。而同期,美国高校的专利许可收入在20-30亿美元以上,相当于科研经费支出的3.8%。可以说,技术专利转让应用不足是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突出问题。这也是长期以来人们认为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不足的主要原因。

第三,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比较乐观。综合“专利许可收入”和“从企业获得的研发经费”两项指标来看,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专利许可收入+从企业获得的研究经费)占研发经费的比例超过30%,而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高校这两项指标占高校研发经费的比例均不到15%。这表明,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总体情况比较乐观。这反映出我国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是以定制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为主的,向企业转化的主要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开发、没有产权形式的隐性知识,而显性的、有产权形式的、原创性、探索性研究成果的转化规模明显不足,突出表现为高校专利转让率偏低。


高校基础研究经费不足与企业技术服务需求巨大

三思派:我国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是以定制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为主,这与发达国家的情况显然很不一样,是不是与我国的特殊国情和发展阶段有关?

杜:首先,我国高校基础研究经费不足,不得不通过技术服务向企业争取研究经费。与美国等发达国家高校相比,我国高校来自政府部门的研究经费明显不足。美国科技研发经费支出中,基础研究接近18%,其中55%以上由高校承担,而我国基础研究经费不到5%,且由大学和科学院等多家单位分担,这使得我国高校来自政府的研发经费(包括科研事业费、主管部门专项经费和其他政府部门专项费)比例偏低。

其次,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比较薄弱,从而形成了对高校技术服务的巨大需求。据统计,2013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仅为0.8%,中央企业中的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比也仅1.53%。国际上一般认为,当研发强度达到2%时,企业才能基本生存;当研发强度达到5%以上,企业才具有竞争力。据测算,世界500强企业的平均研发强度在5%以上。而2014年中国企业500强的平均研发强度约为1.25%,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的研发强度还徘徊在“生存线”,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世界一流企业相比存在极大差距,由于企业技术研发能力薄弱,形成对高校的技术研发和服务较高的依存度,因而企业成为高校科研经费的重要来源。

第三,高校科技评价“重数量,轻质量”导致专利成果难以有效转化。在现行科研评价机制的导向下,科研人员片面追求专利的数量,而对其创新性、市场应用性等实质内容重视不够。因此,虽然表面的数量增长很快,但真正能够转化和应用的专利不多。近10年来,我国高校专利授权数增长了36倍,其中发明专利授权数增长了49倍,而同期美国高校专利授权数仅增长了不到0.5倍。麻省理工学院是美国高校获得专利授权数最高的学校,2012年仅216件,而我国不少高校获得的专利授权数超过1000件。据《解放日报》报道,上海盛知华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目前评估了上海高校、科研院所的约300件专利,却发现有商业价值的比例“不足5%”。

第四,高校缺乏强有力的科技成果转化专业队伍。美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通过《拜杜法案》、《史迪文森-威德勒技术创新法》等明确高校的成果转化义务,并通过专利授权、建立技术转移机构、提供经费保障等促进高校的技术转移。而我国长期以来,都没有对高校转化科技成果做出明确要求,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大多是原课题组的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多数高校没有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技术转移和投资功能的技术转移办公室或机构。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应从“最初一公里”抓起

三思派: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2015年9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20条”,着力从体制机制上突破产学研脱节瓶颈,合力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您觉得重点应做好哪些工作?

第一,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增强高校和科研院所原始创新能力。建立基础研究投入的长效机制,逐步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的比例,政府财政科研经费中基础研究经费支出比例应不低于15%;优化投入结构,大幅度增加对科研人力资源的投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优先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承担科创中心建设的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探索项目。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面向行业的研发创新功能性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

第二,改革科技评价机制,提高科技成果的质量和价值。探索建立以成果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科技创新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相适应的科技评价体系,促进高校科技管理由注重数量扩张向注重内涵和质量建设转变、由注重出短期成果向注重解决国家科学发展重大问题转变。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实行长周期考核机制,在凝练选题、遴选路线、成果产出等方面,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的自由度,使他们能够潜心研究、十年磨剑,提升科研成果的原创价值,增大可转化、可应用的可能性。

第三,强化激励机制,增强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动力。借鉴美国出台和实施《拜杜法案》的做法,改革现行的科研成果管理机制,突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高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转让收益的限制,探索将财政资助项目所取得的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归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等项目承担单位,由其自由支配和应用。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加大科技人才对科技成果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强化激励机制,让科技工作者真正实现“名利双收”,调动科技人员转让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凝聚和培养一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专业服务人才队伍。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主办机构立场。

扩展阅读

共话科技创新中心建设①丨上海如何更好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共话科技创新中心建设②丨上海如何进一步提升“知识竞争力”?

共话科技创新中心建设③丨上海如何走出属于自己的“上海模式”?

共话科技创新中心建设④丨深沪科技创新治理对比

共话科技创新中心建设⑤丨必须推进科技创新治理体系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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