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在线丨吃一堑长了智吗?报警后的她又被骗了
亲爱的听众朋友们
大家好
一周一期的FM939检察官在线
如约和大家见面了
今天由象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宋勇
为大家分享一个案例
案情简介
2020年年初,赵莉(化名)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个视频,陌生男子史某进行了评论,一来二去两人熟悉起来,便加了微信好友。
一次聊天中,赵莉向史某吐露,她被前夫骗了100多万元,想请律师打官司。此时,一个“赚钱”念头在史某脑中闪过,他说自己在广州开百货店,名下除了房车,还有三家店铺,并有意了解赵莉和其前夫的事情,自告奋勇表示可以帮忙找律师。随后,史某经常找赵莉聊天博取好感,慢慢地两人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同年3月中旬,史某发微信给赵莉,说要带律师来象山了解情况,由此产生的机票、住宿、打点关系、请人吃饭等费用需要赵莉承担。看着“热心”的史某,赵莉觉得自己碰上了好人,当下就通过微信把钱转了过去。
不久,赵莉提出想见律师,但史某却告诉她如果见过律师,后续事情都得由其自己处理。史某请赵莉放心,律师是他的朋友,他会帮忙处理好这件事。“他说的话挺有道理,看样子是真心想帮我。”赵莉因此对史某又多了几分好感,2020年3月初至5月中旬,陆续给史某转了10万余元。
同年6月初,史某通过微信再次联系赵莉,称自己身体不好,得了口腔癌正在住院治疗,询问赵莉能否支付手术费,出院后再还给她。赵莉觉得这个时候应该帮男朋友渡过难关,便将钱转账给了史某。
7月底开始,有人自称是史某家属或店内员工,他们通过史某手机不断发微信给赵莉,用文字描述史某咳嗽出血,出现生命危险,需要送到医院抢救。对此,赵莉没有丝毫怀疑,史某“生病”期间,她一共转账20万余元。
“病愈”后,史某继续以各种理由,如店铺转让、把人打伤需要赔钱、发生车祸修车等向赵莉要钱。赵莉始终相信史某会还钱,又陆陆续续转了约15万元。2020年11月初,史某说病情再次发作,赵莉着急地联系了当地医院才发现,根本没有史某的就医记录,于是便去派出所报了案。
史某知道自己的谎言被拆穿后,索性拉黑赵莉不再联系。不料,2020年12月,史某又主动加回赵莉微信,以要贷款还钱,但需要缴纳银行违约金、解冻银行账户等借口,要赵莉帮忙垫钱。为了拿回钱,赵莉没有多想接连又转了几笔钱共计3万余元给史某。不料,拿到钱后的史某没有了回音。
在接受检察官讯问时,史某坦言自己没有稳定的收入,平时沉迷游戏,这些钱基本上都花在了游戏上,还有给抖音主播刷礼物以及平时开销。最大的一笔是他骗赵莉住院欠费,谎称游戏经销商银行账号系医院医生的,让赵莉打款11万元,全部购买了游戏点券。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经审查,史某诈骗金额为48万余元,已属数额巨大。象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史某提起公诉,象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史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
警示分析
检察官提醒,如果遇到类似的“情节”,一定要多问问自己:“优质男”为什么肯无缘无故帮你?对方真心想还钱为什么要拉黑你?一开始为什么不贷款、卖店铺,反而让你帮忙垫钱?因此,一定要谨慎添加好友,警惕出现的完美对象,完美人设往往就是诱饵。谨记网上对象也是陌生人,不要和他们谈钱,也不要向他们转账汇款。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检察官在线》栏目介绍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做到用典型案例宣传检察职能、讲好检察故事,经市检察院与FM939宁波交通广播协商,共同开设一档《检察官在线》栏目,于每周三中午12:30播出,通过对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件释法说理,实现办好案件、选好案例、用足案例的目标定位,扩大宁波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承办人、展播人:象山县人民检察院 宋 勇
来源:象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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