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出台!长沙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实行公开摇号丨CRIC发布
今日,长沙市住建委印发《长沙市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摇号具体操作程序》,其中明确全市限购区域范围内所有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凡累积购房客户大于可供房源的项目,应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长沙克而瑞分析师表示,商品房摇号销售细则的出台是意料之中的,该举措在其它城市已有成功落地经验,能有效地督促热点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外销售,从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操作程序》,开发企业提前7天向公证机构提出公开摇号公证申请,并提交公开摇号的具体规则和方案等材料。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应拿出公示后的准售房源进行摇号销售,于摇号3日前在销售现场(售楼部)发布摇号公告。
开发企业采取实名制方式公开接受意向购房人认筹,接受购房认筹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宣讲长沙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认筹人应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不符合限购政策事项产生的后果。认筹完成后,留存认筹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编制《报名摇号名册》,报送公证机构备案确认(纸质和电子文档)。开发企业在(售楼部)醒目位置公示《报名摇号名册》,公示时间不少于72小时。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公证摇号买房的政策,其目的是遏制投机炒作和恐慌性购买,消除卖方和中介的不当行为,让房屋回归居住使用的本源属性,保障普通市民购房。
原文如下:
来源: 长沙克而瑞
审核:刘佰忠(上述内容代表长沙克而瑞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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