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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雷:民法典适用衔接问题研究 | 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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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编自王雷:《民法典适用衔接问题研究——动态法源观的提出》,载《中外法学》2021年第1期。本文未经原文作者审核。
【作者简介】王雷,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民商法律网授权学者。
《民法典》与原有民商事法律、司法解释、指导案例之间的关系,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是重要的立法论话题,在《民法典》颁行后是重要且首要的解释论难题。《民法典》第1260条规定了《民法典》与原有民事基本法之间的关系,第11条规定《民法典》与民商事特别法的适用关系,但未回答《民法典》与司法解释、指导案例等的适用衔接问题。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王雷副教授在《民法典适用衔接问题研究——动态法源观的提出》一文中,探讨了《民法典》与原有民事基本法的关系、《民法典》与民商事特别法的适用关系、《民法典》与民商事司法解释的适用关系、《民法典》颁行后民商事指导案例的调适、《民法典》的时间效力等重要问题,并提出了发挥《民法典》体系效益的动态法源观。
一、
既有经验:以民法总则适用的法律衔接问题为主
二、
民法典与民事基本法、民商事特别法的适用衔接
三、
民法典与民商事司法解释的适用衔接
四、
民法典颁行后既有民商事指导案例的调适
五、
民法典的时间效力与溯及力
六、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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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萨日娜、曾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