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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管辖的涉嫌违法行为线索怎么处置?答案在这里!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市监法苑 Author 刘权利



      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经常会处置一些依法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涉嫌违法行为的线索。对于这些线索,市场监督部门应该如何处置?执法人员困惑较多。下面,笔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己行政执法工作实践,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对收到的不具有处理权限的涉嫌违法行为线索的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收到举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具备处理权限的,应当告知举报人直接向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依据该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举报涉及违法行为属于市场监督管理职能范围,但自己不具备管辖权的举报时,应该告知举报人直接向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的举报涉及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涉嫌违法行为线索处理程序,但是,如果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的举报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管辖,属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管辖,甚至该政府职能部门地处市场监管部门所在行政区域之外的其他行政区域时,该收到的举报线索应该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上述举报线索的处理有相关特殊程序规定的,按照相关特殊程序规定处理。如果无特殊处理程序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参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告知举报人直接向有处理权限的部门提出。

另外,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反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的,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处理。这里要注意的是,依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不属于本机关、单位或者本系统职权范围的,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提出”。也就是说,对于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违法行为的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属于信访事项的,告知其应该向有权处理的部门(即收费部门)提出。
二、对收到的不具有处理权限的涉嫌食品违法行为线索的处理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书面通知咨询、投诉、举报人。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该规定无疑是举报线索的处理的特殊程序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适用该规定处理举报过程中,要注意以下方面:

1、该规定仅针对涉嫌食品违法行为的举报;

2、该规定中“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的意思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有明确职责分工,依照该分工,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例如,某消费者投诉某农民销售的自己种植的芹菜农药残留超标,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农民种植的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责属于农业农村局管辖,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再例如,西安市碑林区某消费者通过拼多多某网店购买火腿肠一包,收货后发现食品未标示生产日期,向碑林区市场监管局举报,由于该网店线下实体店位于广州市某区,依据相关规定,碑林区市场监管局不具有管辖权。

3、收到举报的市场监管部门不具有管辖权的,应当将该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书面通知举报人。

三、案件调查中发现的本部门无法管辖的案件线索的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在案件调查中,经常会发现一些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线索(或者涉嫌违法行为线索,下同),在这些线索的处理问题上,不同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方式不同,有的置之不理,有的想进行处理,但又感觉无相关处理依据。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来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仅仅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无管辖权立案案件的处理程序,例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的处理程序,《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未提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范本》中也无《涉嫌违法行为线索告知书》。笔者认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立案查处的案件无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依法移送其他有关部门。为保证涉嫌违法行为得到查处,保障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在案件调查中发现的本部门无法管辖的案件线索时,可以参照上述规定,将相关案件线索函告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依法移送其他有关部门。

另外,关于案件调查中发现的本部门无法管辖的案件线索的处理程序问题,笔者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在案件调查中,发现本部门无法管辖的案件线索时,应填写《有关事项审批表》,经局负责人批准后,将《涉嫌违法行为线索告知书》函告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依法移送其他有关部门。为保证违法行为追溯的全面性、及时性,对于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数量达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应函告涉案商品供货商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例如,甲地某超市销售某标签未标注生产商名称的食品,该食品供货商为C,C的供货商为A,A从生产商处购进。甲地市场监管局函告案件线索时,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分别有C地、A地、供货商所在地等三个地方的市场监管局,甲地市场监管局应函告C地市场监管局。对于何时邮寄函件问题,笔者认为,为保证涉嫌违法行为线索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涉嫌违法行为线索告知书》函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后进行邮寄比较合适。但是,对违法行为线索可能涉及重大违法行为的,应该及时进行函告。

来源 | 市监法苑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

值班编辑 | 黄圆圆

实习编辑 | 张雪

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和数字出版部制作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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