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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培机构多发问题大起底!涉及价格、合同、广告……千万碰不得!
为了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6月27日上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教育局联合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专场以案说法“普法大篷车”活动从价格、广告、合同、资金监管等多个方面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合规指导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收费标准
如: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行动中,检查发现福田区某培训机构组织开展高中年龄段的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培训,按460元/次的标准收费,每次课时120分钟。按照优惠价格折算后收费标准为425.22元/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合计136302.05元。
教培广告四不得
一、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二、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三、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四、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
校外培训合同要注意
来源 | 深圳市场监管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
编辑 | 赵静
实习编辑 | 王茉然
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和数字出版部制作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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