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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独乐斋主”题字)
宋雷昌,靖霖上海所执行主任。中国刑警学院理学学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诉讼法学硕士。曾在某直辖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刑警803”)重案支队、涉枪涉爆案件调查办公室工作十余年,曾主办或参与大量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其中部分案件在全国有较大影响。转岗从事律师工作前,负责虚假诉讼、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等刑侦、经侦交叉类案件的办理、指导工作。从事律师职业后,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刑事风险防控工作。主办和参与办理的案件中,不乏经典案例。郑凯方,上海所金融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英国布里斯托大学法学硕士。曾就职于某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五年,任经济金融犯罪办案组组长、毒品犯罪办案组组长,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获优秀公诉人、十佳审查报告、最佳辩手等诸多省、市级业务竞赛荣誉。具有扎实的法学,丰富的案情研判、证据审查、刑事风险防控实务经验,善于从复杂案情中准确把握辩护要点,制定综合辩护方案,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樊 星,上海所网络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曾在浙江省某市人民检察院任职,从事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贪污贿赂犯罪侦查、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办理各类案件上百件,开设普法讲座50余场,多次获得个人嘉奖、个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等荣誉;期间任某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负责全县贪污贿赂类案件的办理;现转岗至靖霖(上海)律师事务所。
有人说:“最赚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中国的企业家不是在监狱里,就是在走向监狱的路上”。这些话虽然略有夸张,但确实说出了企业家的心酸,也真实地反映了企业家面临的复杂法律环境。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依靠法律保驾护航,但如果企业不注意相关风险,甚至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就极易踏入“雷区”。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一般的民事诉讼乃至行政处罚都不至于使其“创深痛巨”,但一旦涉及刑事犯罪,轻则“伤筋动骨”,重则“倾家荡产”。因此,本文拟从企业家刑事风险来源、刑事合规的意义、刑事危机管控等方面进行分析,希望能为企业家安心赚钱提供帮助。
企业作为经济体的逐利本质使得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往往只关注如何创造财富,而忽视了企业的法律问题。很多企业家不懂法律,也缺少法律意识,容易导致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经统计,我国《刑法》中几乎每四个罪名当中就有一个规定有单位犯罪。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有的罪名虽然没有单位犯罪,但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也可能以自然人身份受到刑事处罚。企业及企业家在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很多,实践中常见的有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合同诈骗罪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可能受到许多不法侵害,甚至成为刑事犯罪的被害方。该种刑事风险有的来自企业外部,例如遭到合同相对方的合同诈骗,注册商标被假冒,被他人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等;有时也会遭受到来自内部的侵害,如员工涉嫌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等,这两类不法侵害实践中均十分常见,此时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捍卫利益。如果不知该如何向司法机关控告,或因材料不足等原因吃到闭门羹时,建议聘请有控告经验的律师代为解决难题。
(三)企业可能遭受刑事案件的牵连
公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完全依照相关规定,是否就能彻底避免刑事风险了呢?当然也不是。即使企业的经营行为完全合法合规,但关联方的行为如果涉嫌刑事犯罪,企业也很容易受到刑事案件的牵连,成为侦查机关的调查对象。例如企业合法购买的产品是他人犯罪所得,此时企业可能会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被怀疑是共同犯罪而被刑事调查。特别是在目前刑拘措施广泛运用的大背景下,公安机关不排除会出现“先刑拘,再调查”的情形,毕竟刑拘措施的运用几乎不用承担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仅有“抓错人”和“超期羁押”两种情形,公安机关才会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且赔偿金额也十分有限)。但这种行为会给企业及企业家带来严重的影响,甚至是致命的打击。笔者曾办理一起刑事风险防范案件:某公司以“委托融资协议”从一家金融平台借款用以投资项目,后来该金融平台“爆雷”,平台负责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当事公司的行为是单纯的借款,还是非吸犯罪的共犯?因为刑事案件是要究其本质,笔者所在的法律团队及时介入,认真分析案件材料,从纷繁芜杂的外在表象下,理清其中法律关系,还原其“借款”本质,成功为当事公司化解了相关刑事风险。
二、选择专业律师,做好企业刑事合规
目前,很多公司已经非常重视法律人才的使用,有的公司成立专门的法务部门,有的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公司法律顾问,来协助公司经营。但大部分公司的法律顾问仍局限于民商事律师,聘用专业刑事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企业寥寥无几,即便有刑事律师,也多数是在事后救济阶段,这也成为公司、企业经营中存在刑事风险的原因之一。我们常说“术业有专攻”,说的就是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当前经济社会瞬息万变、纷繁复杂,哪有“什么都会”、“包打天下”的律师,况且刑事和民事属于不同的门类,专业内容与办案思维均差距巨大。民事律师往往为企业的运营发展做出贡献,刑事律师却能在企业出现危机、遭受侵害时发挥更大的作用,真正让企业家安心挣钱。
防控胜于治疗,体检胜于手术。因此,对于规模较大的公司,笔者建议除了民商事律师外,还应聘用专业刑事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开展合规工作,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规章制度、经营行为、重要合同等进行审核,防止出现刑事风险。也许,民商事律师能保住公司的“财”,但关键时刻,刑事律师能保住公司的“命”!三、三大路径,做好企业涉刑危机管控
专业的刑事律师可以最大程度地为企业防范刑事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刑事风险都能够被防范。从笔者承办的成功案例来看,如果企业已出现刑事风险,就应当及时做好危机管控,尽力将刑事责任降至最低。
(一)性质上,从有罪到无罪
企业经济案件通常涉及刑民交叉问题,一些行为极易被认定为刑事犯罪,但通过某些补救措施,可以将刑民交叉的复杂行为转化为单纯的民事行为,也可以将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转化为刑法上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的行为,这就需要专业刑事律师的及时介入。
例如,企业涉嫌合同诈骗犯罪,通过相应的补救措施,尽力促成合同的履行,排除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占有的目的的情形,把涉嫌刑事犯罪转化为民事纠纷问题;企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如果公司吸收的资金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在涉税类犯罪中,通过及时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补缴税款,将偷逃税款的主观故意转化为企业管理上的疏忽、制度上的缺漏,避免企业的刑事责任。
(二)罪名上,从重罪到轻罪
前文提到,企业的某些行为是无法彻底防范刑事风险的,此时应当思考如何将较重的罪名转变为较轻的罪名。例如,企业涉嫌集资诈骗犯罪,此时就需要收集材料、提供线索以证明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合理解释资金的用途,证明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等等,从而转变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其他更轻的罪名;非法经营罪是口袋罪,相较于产品类犯罪而言量刑较轻。诸如此类的由重罪向轻罪转变,也是刑事风险防范的重要路径。
(三)情节上,从严重到从轻
对于无法完全转化为无罪,也无法转变为罪轻的,那就尽量争取可能从轻、减轻处罚的一切有利情节,比如投案自首,根据法律规定,投案自首通常可以在基准刑以下40%范围内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准确把握好投案自首的时机和方式,有时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除了法律之外,还要充分运用相关规则、秩序,例如补缴税款、清退部分吸收的资金、退出违法所得、获得谅解等等。
企业家正面临刑事风险高发期,亟需提高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在不断提高“财商”的同时务必要培养“法商”,尤其是要补上刑事风险防控这一门必修课,树立“防火”意识,从而避免刑事犯罪的“地雷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