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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社交叉法学系列 | 谢小剑主编:《电子证据法学》前言、目录及作者简介

(题字:北京书法家协会理事,北京丰台区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副秘书长,民盟中央教育委员会委员韩国强)



前言

在信息时代,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的开发运用,电子产品、电子数据的普及,给诉讼证据带来极大的改变,电子证据已经成为诉讼案件中的主要证据种类。电子证据与传统证据无论在收集、固定、展示、审查上,都存在很大差异。

近年来,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种类在法律上已经被确立,电子证据的取证、审查判断等问题也有了法律规范。这些法律形成较为庞大的体系,很大程度上突破了原有证据法学的内容,使得证据法学研究和应用进入到以电子证据为核心的新时代。

然而,综观国内法学教育实践,仍然存在电子证据相关教学不足,多数高校仅开设了证据法学课程,并未开设电子证据法课程,缺乏电子证据法学的专门教材,国内法学教育实践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需求。

在这一背景下,本教材顺势而为,通过科学规划教学内容,使电子证据法知识形成体系,力争使读者通过学习本教材,能够对电子证据法律知识以及有关电子信息专业知识会有较为充分的掌握,能解决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满足司法实践的新需求。

本教材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法学学科与理工科交叉融合。现有证据法学教材主要基于传统的证据法理论而设计,缺少电子证据法方面的内容,且教材中法学知识过多,不能体现交叉融合的特点。实际上,如果仅具备法学专业知识,往往对电子证据感觉陌生,因此在教材编写上应打破专业鸿沟,引入计算机等理工科专业知识,使学生更好地掌握电子证据收集运用的基本原理、基本规律,适应信息时代发展的需要。

本教材体现了学科交叉融合的特点,加入了较多与电子证据相关的计算机等理工科学科的知识,致力于打破两个学科之间的知识鸿沟,使读者能够深入理解相关法律知识,提升“法学+数据”人才应具备的数据采集、分析等基本知识并提升基本技能。

其二,基础性与前沿性结合。本教材全面梳理了当前民事诉讼、刑事诉讼领域电子数据的最新法律发展,通过归纳、演绎、解释使之系统化、学理化,形成电子证据法教学的规范体系,在教学内容上涵盖了电子证据法的基础知识,也反映了电子证据的最新知识点,具有基础性与前沿性结合的特点。

其三,理论性与实践性结合。本教材不仅是对电子证据相关法律的理论阐释,也吸收了电子证据法适用的部分实践成果。在当前司法实践中,与电子证据相关的司法实务难题层出不穷,如何理解与运用电子证据法律解决争讼,培养相关专业人才,已成为法学教育需要直面的难题。本教材具有理论性与务实性结合的特点,在教材编写时加入了较多的实践案例,便于读者更好地理解课程内容。

当前,国家层面正在积极推进新文科建设,以适应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新要求,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交叉融合。毫无疑问,电子证据法正是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下形成的证据法学学科与理工科交叉学科。本教材体现了法学与理工科交叉融合的特点,编写团队响应国家推进“新文科”建设的号召,致力于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构建高水平文科人才培养体系贡献一份力量。

本教材由谢小剑担任主编,第一、七章由谢小剑编写;第二、四、九章由许林波编写;第三、十四章由胡冬萍编写;第五、十二章由谢登科编写;第六章由冯俊伟编写;第八、十一章由吕辉编写;第十章由朱桐辉编写;第十三章由陈慰星编写。本教材由谢小剑、许林波拟定编写大纲,并由谢小剑统稿。

本教材获得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交叉学科建设项目资助,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江西财经大学邓辉校长的关心和支持,特此致谢。此外,还要特别感谢程传省编辑、肖文编辑的指导和辛勤工作。


本书编写组

2021年11月



目录


作者简介

谢小剑:法学博士,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昌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西省法学会证据法学会副会长、江西省省级人民监督员、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曾经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课题10余项,在《中国法学》《法学家》等期刊发表论文70余篇,研究成果5次获省部级二等奖、2次获省部级三等奖。


谢登科: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在《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法律科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项目、中国人权研究会部级项目等科研项目20余项。曾获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精英人才培育计划”资助,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基金科研奖励,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精英阶段培养资助。


冯俊伟:法学博士,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犯罪研究中心特邀专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比较法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入选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未来学者青年计划”。


陈慰星:法学博士,华侨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华侨大学海上丝绸之路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高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及教育部、国务院侨办等省部级课题10余项,在《法律科学》《现代法学》《法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研究成果4次获最高院、中国法学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学术奖励。


朱桐辉:法学博士,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云证国际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学术部主任,北京赛博威锋司法鉴定(电子数据鉴定)中心顾问,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天津市检察院二分院公诉业务咨询专家,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曾到纽约大学亚美法所访学,曾任《北大法律评论》编辑、四川警察学院侦查系教师。在《环球法律评论》《法学》《当代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期刊上发表论文40余篇,多篇被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课题多项,曾获南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


吕辉: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基地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师,《应用法学评论》副主编,获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七届中国青年法学论坛主题征文一等奖(部级奖)等奖励。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人工智能法学、仲裁法学和证据法学。


胡冬萍:工学博士,江西财经大学软件与物联网工程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3项,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10余篇被SCI/EI收录。


许林波:法学博士、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江西财经大学数据法律研究院研究员,首届江西省互联网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江西省律师协会电子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西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参与或主持数字社会法治治理、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在线诉讼等相关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省部级课题10余项,在《比较法研究》《法治论坛》等期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研究成果5次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学术论坛”奖励。


京东网对本书的简介

(京东有售)

教材体现了交叉融合的特点,加入了较多与电子证据相关的计算机专业等理工科学科的知识,致力于打破两个学科之间的知识鸿沟,使读者能够深入理解相关法律知识,提升“法学+数据”人才应具备的数据采集、分析等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教材全面梳理了当前民事诉讼、刑事诉讼领域电子数据的新法律发展,通过归纳、演绎、解释使之系统化、学理化,形成电子证据法教学的规范体系,在教学内容上涵盖了电子证据法的基础知识,也反映了电子证据的新知识点,具有基础性与前沿性结合的特点。

据不完全检索,该书可能是国内第一部电子证据法的本科教材。


以下点击可读:

刘品新:电子证据法的基本思维

刘品新:当网络犯罪“牵手”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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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小剑 | 认罪认罚从宽中的量刑建议:制度创新与困境破解

谢小剑:职务犯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的统计分析——以1694份判决书为样本

谢登科:论初查中收集电子数据的证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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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俊伟:跨境电子取证制度的发展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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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朱桐辉,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云证国际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学术部主任,北京赛博威锋司法鉴定(电子数据鉴定)中心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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