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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因男女关系问题,在网络平台公然辱骂他人,结果被... ...
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人
喜欢在网络上随意辱骂他人
以此来发泄情绪
近日
吉安一女子因男女关系问题
在抖音上
使用不文明语言辱骂他人
并公开其头像和个人信息
最终
喜获行拘并被告上法院
●
因涉及与案外人之间的男女关系问题
小李和小王心生矛盾
一气之下
小李在其抖音号上
公开发布抖音视频
使用不文明语言辱骂小王
并公开小王头像和个人信息
视频点击量超万余次
小王认为
小李公然在网络上对自己辱骂
有损自身名誉
给自己的精神造成巨大伤害
对自己及家人的生活、工作
带来严重影响
遂诉至遂川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
遂川法院认为
行为人(小李)以上述方式
损害他人名誉
并足以使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的
属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应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在其抖音公众号上发布两段抖音视频,使用不文明语言辱骂原告,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损害,并足以使原告的道德等社会评价降低,法院确认被告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被告在其抖音公众号上发布的两段抖音视频中,未经原告同意使用了原告的头像,并配以辱骂性语言,法院确认被告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
根据法律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另查明,侵权行为发生后,遂川县公安局于2021年1月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告小李处拘留6日的处罚。该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涉案抖音视频已删除。
法院判决
综上
遂川县人民法院
判决被告
在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
在其抖音上公开对原告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并支付原告
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网民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
也必须文明上网
遵纪守法!
来源:遂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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