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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因男女关系问题,在网络平台公然辱骂他人,结果被... ...

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人

喜欢在网络上随意辱骂他人

以此来发泄情绪

近日

吉安一女子因男女关系问题

在抖音上

使用不文明语言辱骂他人

并公开其头像和个人信息

最终

喜获行拘并被告上法院

基本案情


因涉及与案外人之间的男女关系问题

小李和小王心生矛盾

一气之下

小李在其抖音号上

公开发布抖音视频

使用不文明语言辱骂小王

并公开小王头像和个人信息

视频点击量超万余次


小王认为

小李公然在网络上对自己辱骂

有损自身名誉

给自己的精神造成巨大伤害

对自己及家人的生活、工作

带来严重影响

遂诉至遂川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


遂川法院认为

行为人(小李)以上述方式

损害他人名誉

并足以使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的

属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应承担侵权责任


01被告损害原告名誉权和肖像权

被告在其抖音公众号上发布两段抖音视频,使用不文明语言辱骂原告,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损害,并足以使原告的道德等社会评价降低,法院确认被告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被告在其抖音公众号上发布的两段抖音视频中,未经原告同意使用了原告的头像,并配以辱骂性语言,法院确认被告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


02被告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另查明,侵权行为发生后,遂川县公安局于2021年1月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告小李处拘留6日的处罚。该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涉案抖音视频已删除。



法院判决

综上

遂川县人民法院

判决被告

在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

在其抖音上公开对原告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并支付原告

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网民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

也必须文明上网

遵纪守法!


来源:遂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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