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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期 (新西兰)“承信家事与财富管理、传承沙龙”综述

承信全球 涉外家事与财富传承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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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1年7月31日上午,第二十二期“家事与财富管理、传承沙龙”通过线上形式圆满举办。

本期沙龙的主办方为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新西兰K3律师事务所,承办方为孙长刚律师团队。

本次会议由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首席律师孙长刚律师主持。

本期沙龙的主讲嘉宾有新西兰K3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奥克兰市政府Whau地区议会民选议员朱旭东律师。澳新注册认证会计师,MLH全牌照会计师事务所创始人牟蕾会计师。新西兰高等法院注册律师,K3集团法律事务所律师丁岩律师。

与谈嘉宾有中华遗嘱库创办人,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理事长陈凯博士。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教育部国家双创导师朱国华教授。

六十余位相关高校、律师事务所、信托机构、保险公司、家族办公室等关注财富传承、家族信托领域专家学者及专业人士通过线下和线上的方式参加了本期沙龙。







主持人:孙长刚律师




讲座伊始,主持人孙长刚律师对各位嘉宾和在线参会人员表示欢迎,并对本期活动的致辞嘉宾、主讲嘉宾、与谈嘉宾进行了介绍。









主讲嘉宾




朱旭东律师


本次沙龙的第一位发言嘉宾是新西兰K3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奥克兰市政府Whau地区议会民选议员朱旭东律师。

朱律师的发言主题为:新西兰财产布局与家庭法

朱律师首先对新西兰的国家与法律体系概况作了介绍,新西兰是一个年轻、充满活力的,经济和政治环境都很稳定的一个移民国家。从政治环境上来讲,新西兰是独立的英联邦国家,实行三权分立(立法,司法,行政),有2级政府-中央和地方。从法律系统上来看,主要由英国法律体系发展而来,法律的3个主要来源:条文法,从属规章或条例,案例法。法庭系统分为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英国枢密院(pre Jan 2004),还有特别法庭比如环境法庭,就业法庭和雇佣关系机构。朱律师特别提到,新西兰与中国的关系非常密切,在新西兰有巨大的投资机会。

其次,朱律师分析了新西兰的投资与生意架构,新西兰允许多种投资或经营方式,比如个体经营、公司、信托、合伙、有限合伙制。在考虑或设计架构时需要注意税收层面的最优化,法律层面的风险把控与全面考量,操作层面的简单易执行,合规成本的合理性等多个方面。

最后,朱律师从法律的基本原则,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概念,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50/50 分配原则的例外情况,个人在关系中自愿签署的财产分割合同,一方死亡如何分配资产等方面对新西兰家庭财产关系法做了介绍。朱律师还提到了个人破产与公司清算、遗嘱以及遗产管理与分配、永久授权书等相关的法律与考量点。





牟蕾会计师


本次沙龙第二位发言嘉宾是澳新注册认证会计师、MLH全牌照会计师事务所创始人牟蕾会计师

牟会计师的发言主题为:新西兰资产配置与税务规划

牟会计师对税收体系做了简介。新西兰有相对简单且公平的税收体系,结果有很强的可预测性,投资风险低。同时与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签订税务条约,避免双重税收,最后,没有资本利得税、流转税、印花税、遗产税等繁重的税务种类。在征税原则上,主要从税务居民和收入来源进行划分。新西兰税务居民需要就其全球范围内的收入在新西兰纳税(个别豁免或者优惠政策适用)。新西兰非税务居民需要就其来源于新西兰的收入在新西兰纳税 (除非享受双重税务条约里的优惠)。

牟会计师还从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股权投资方案、股权投资方案推荐选择排序等方面,来具体分析了新西兰的投资和税收政策,以及投资者处于不同情况下的最佳选择和需要考量的问题。





丁岩律师


本次沙龙第三位发言嘉宾是新西兰高等法院注册律师、K3集团法律事务所律师丁岩律师。

丁律师的发言主题为:新西兰财富传承与家庭信托。

丁律师首先对新西兰家庭信托法作了介绍,比较了信托的优缺点。优势有资产保护,隔离债务,专款专用,降低子女配偶继承信托资产的风险,税务优势,享受新西兰养老院补贴等。缺点有信托收入若不分配则按33%缴税,分配给未成年人也有33%税率,无法分配税收损失给受益人,有一定的维护成本。

其次介绍了信托的类型,个人及信托的税务居民地位,信托的资产需要考量的事项,更改受托人的步骤及注意事项,受托人的责任、其他义务,受托人的权力,常见误区。

最后,丁律师通过两个信托实务案例,进一步的介绍了如何在新西兰做好财富的传承与资产规划。




 主题发言结束后,与谈人先后做了与谈发言

与谈嘉宾




陈凯博士


第一位与谈人是中华遗嘱库创办人、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理事长陈凯博士。

首先,陈凯博士提到,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有关家族财富传承、信托、遗嘱、资产隔离保护、婚姻家庭财产保护等相关资讯越来越受到大众的关注。近年来,中国家庭财富显著增长,人均GDP已经突破了1万美元的大关,从大形式上看,人们对财富传承的需求猛烈增加。但从整体上看,虽然部分高净值客户对财富传承做了安排,但从市场的渗透率和体量来看,对财富传承的规划和安排还处于初期阶段。特别是理念的发展还处于一个初期阶段,近年来,有许多的错误理念,经过研究后,走到正确的理念上,最后变成了共识。但是从目前从业机构和人群的状况来看,许多错误理念仍然广泛存在。所以孙律师今天组织这个沙龙,对于完善市场发展以及纠正错误的观念,都有很好的作用。

其次,陈凯博士认为当场针对财富传承的规划和安排的市场的渗透很低。目前遗嘱的市场渗透率在5%-10%之间,而家族信托的渗透率更低,可能只是一个零头。可见,无论是遗嘱还是家族信托或事整个市场的需求,都还处于一个非常初期的发展阶段,最终市场的需求,应该是现在的百倍以上。

同时,他还提到在资本市场有一个很重要的渗透率,就是20%.当一个事物的渗透率达到20%时,就进入到了快速成长的阶段。遗嘱离这个快速成长的阶段不远了。当达到20%时,就会有很明显的陡峭的曲线出现,但是其认为家族信托的增长点还非常遥远。

再次,陈凯博士谈到,遗嘱库的目标之一就是为了推动社会、市场理念的变化,让社会和市场更加重视相关需求。我国的目标是在2035年之前建设成为中等发达国家,那么人均也就是2万美元,到那时应当是人们财富管理理念的大发展时期,相关市场的发展将非常可观。

最后,陈凯博士分析道,在市场发展中,信托在概念上经历了从私人信托到家族信托的转变。在发展初期,信托行业更多的是把信托作为理财工具来使用,而非财富传承工具来使用,在业界和学界,使用的词也是私人信托。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大家逐渐接受了家族信托这个理念。今天朱律师提到的家庭信托这个词其更加认同,从文化的角度来讲,这个词更符合中国的现实,更接地气。对信托有需求的人,也不止于高门大户,普通家庭也需要。实际上,在实践中通过案例可以发现,做家族信托最受局限的不是财产的多寡和社会地位的高低,而是客户的理念,受此影响,也是探讨的多,落地的少。

陈凯博士认为,在财富传承领域有一个定论,那就是不要和客户的认知做对。客户的需求是解决财富传承问题,对此问题,大部人第一时间想到还是遗嘱,如果是遗嘱解决不了的问题,才需要专业人士导入其他的工具。以遗嘱作为媒介,当客户对家族信托有兴趣时,去与家族信托进行配合,是一个非常好的方式和途径,同时也省去了家族信托比较高的客户教育成本。





朱国华教授


第二位与谈人是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教育部国家双创导师、浦江法治论坛副主席兼秘书长朱国华教授。

首先,朱教授提到,在国家、企业蓬勃发展形势的大背景下,国家、非政府组织、私人财富管理不管是从时间上的有序传承,还是空间上的共同富裕来看,都带来了一个且欢喜且焦虑且奋斗的新的财富管理时代。

其次,朱教授提到其在浙江做了相关调研,主题就是民营企业家的家族信托、财富传承、先富带后富、后富带动共同富裕等问题。在此问题下,专门对长三角地区的企业做了经典的案例解剖,同时也对企业家之家、浙江省工商联做了调研。第一个被研究的企业,就是家族财富传承的宝典企业-万向集团。作为年产值1000多个亿的跨国大公司,其家族资产有几百亿之巨。他们通过家族信托,在很好的完成了家族财富的传承同时,也为社会公共利益作出了贡献。其运用慈善信托的机制,将巨额财产放入到了公益基金中,其家族及其后代不享受任何收益,是纯粹的公益基金。这种模式对实现先富带后富、共同富裕、寻找内源发展动力的双循环战略,都有很大益处和深远意义。企业家做财富传承时,如何在私益问题和社会公益问题之间做到很好平衡,是我们下一步要研究、考虑的问题。

朱教授还提到,在此次调研中,还专门走访了浙江企业家总部,探讨了如何对企业案例的研究更加深入、企业如何回馈社会、通过法律的方法如何解决企业的原罪、企业家的财富管理传承等问题。在对浙江工商联汇报时,也提出了几点要求:对案例深入研究的支持;是否可以考虑在同济大学建立一个综合性、跨平台的关于资管的研究院,专家学者、律师同仁们也可以在这个平台上进行相关的研究和合作。

最后,朱教授认为,目前的信托公司仅有68家,数量太少,与市场需求和资金量都是不匹配的。由此形成的垄断也是不妥当的,对信托公司治理的结构、准则、对其董监高的规范,都需要进一步考量。另外,信托资产的税收问题,信托资产独立后责任承担的问题都是目前法律尚未规定的问题。借着今天这个沙龙的机会,也希望了解新西兰慈善信托的经验对中国的慈善信托、信托文化、社会发展能否有所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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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预告

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下期通过zoom线上直播方式举办第23期主题沙龙。下期沙龙暂定于9月11日,

讨论案例:1、探讨台湾夫妻在大陆购房一案夫妻财产制与法律适用2、鲁南制药案中的跨境信托与法律适用问题。已有二十余位大陆及台湾地区专家学者分享交流,欢迎大家关注参与。

往期回顾

Review of previous periods

第二十一期(西雅图 “承信家事与财富管理、传承沙龙”综述

“聚焦国内家族信托被武汉中院强制执行第一案”|第二十期沙龙综述及视频回放

第十九期 “承信家事与财富管理、传承沙龙”综述

第十八期(澳洲) “承信家事与财富管理、传承沙龙”综述

综述|第十七期 “承信家事与财富管理、传承沙龙”综述、回放

第十六期主题沙龙:“域外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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