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谈 | 王靛: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推动高陵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靛
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西安主持首届中国——中亚峰会前夕,专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工作的殷切关怀、对陕西人民的深厚情感,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我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是以学为先,坚持铸魂提能讲政治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对陕西发展的深情厚望。作为基层检察院,高陵区检察院要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安排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职能发挥和自身建设结合起来,更加自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实干为要,能动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工作赋予新定位新使命、提出新要求新任务,我们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接高陵区发展司法需求,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高陵实践,着力保障“北跨”战略、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建设。聚焦“着力强化科技创新、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等重要要求,依法能动履职,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经济金融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各类犯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服务等手段,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优营商环境。依法打击破坏耕地违法犯罪、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涉农刑事犯罪,助力高陵区都市型现代化农业强区建设。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和乡村法治宣传,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全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作用,加强渭河两岸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助力打造宜居和美高陵。
三是以民为本,持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锚定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要有勇立潮头、争当时代弄潮儿的志向和气魄”的要求和期望,要敢于求新求变,“跳出检察看检察”,持续更新检察工作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开展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所急所盼,办好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案件。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公开听证、公益诉讼诉前磋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司法措施更好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以更高水平监督办案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新要求。依法延伸法律监督职能,持续跟进落实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协同相关部门深化源头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积极投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严惩侵犯群众权益违法犯罪,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聚焦提升群众满意度,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年”活动,扎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以有效的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互融互促,激发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的主动性,为高陵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丨高陵检察
制作 | 王媛
编辑丨李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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