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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剧学法律】检察官带你追《公诉》,GET剧中法律知识

西安检察
2024-10-23


推荐语


今天,西检君为大家推荐来自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创作的《检察官带你追<公诉>,GET剧中法律知识》,该作品结合当下热播剧《公诉》里的情节,向大家普及了“六号检察建议”所涉及的法律条款,以图文结合的形式将剧情与普法内容连接起来,内容有趣又有料,值得大家一览!




追剧说法

检察官带你追《公诉》


GET剧中法律知识



近日

电视剧《公诉》火出了圈

大家见面开场白都变成了

“你昨晚追剧没?”

“安旎检察官太飒了!”


该剧是以最高检制发的“六号检察建议”为背景,以全国检察机关惩办的打击新型网络犯罪为原型,再现国家公诉人调查跨境电信诈骗、网络色情直播、网络赌博、网络暴力等一系列与百姓息息相关、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社会热点案件,并将隐藏在幕后的国内外跨国网络犯罪集团策划者、组织者、领导者送上法庭的精彩故事。


观剧的过程中,我们体会到了剥茧解谜的乐趣,同时潜移默化地进行一场预防被骗的“模拟演习”。


什么是“六号检察建议”呢?


2020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工信部发出检察建议书(即“六号检察建议”),该建议主要围绕网络黑灰产业链条整治,APP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有关问题提出治理建议,旨在加强网络监督执法,帮助铲除信息网络犯罪土壤,共同推进网络综合治理。


在跌宕起伏的剧情中

隐藏着许多法律小知识

你GET到了吗?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检察官安旎在因公牺牲的师姐墓碑前,说了这样一句台词——“这两年,我审查起诉了十五批为国际电诈集团跑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下游犯罪分子。”


那么,什么是“跑分”?


“跑分”是违法犯罪吗?

“跑分”是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账户为他人代收款,再按照对方要求转到指定账户,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转移资金的行为。


它不但违法,而且很有可能涉嫌洗钱罪,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检察官提醒:

切莫相信犯罪分子所谓的谎言和骗术,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双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犯罪嫌疑人朱辛深陷网络赌博而欠下网贷平台900万元贷款,后因还不起贷款杀妻骗保。


剧中检察官安旎在提审朱辛时说:“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你越往后越赢不了,欠的钱越来越多,你不觉得奇怪吗?”


那么,什么是“网络赌博”?

什么是“网贷”?

如何远离“网络赌博”?

如何防范陷入“网贷”泥潭呢?


“网络赌博”其实是一种赌博行为,通常以赌博网站、赌博APP和赌博游戏的形式进行,“网络赌博”一般隐蔽且危险,可能分分钟就掏空你的钱包。


对于参与或架设“网络赌博”的人,可能会涉嫌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


现实生活中,像朱辛那样被“网络赌博”掏空钱包而深陷“网贷”的人不在少数,“庄家”往往利用其想翻本的心理而设下圈套,打着手续简单、快捷,不用担保的幌子,以“网贷”的形式提供借款,有些人为了偿还“网贷”,可能会铤而走险,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

检察官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远离“网络赌博”,健康娱乐。如不慎陷入“网络赌博”的骗局,一定要立刻报警,及时止损。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检察官安旎的妈妈是某公司营业厅的工作人员。一次她注意到有人在营业厅门口以免费发放礼品的方式,引诱老人用手机注册账号。



老人们听说用手机号注册就可以免费领取礼品,都放松了警惕,安旎的妈妈觉得不对劲,赶紧让同事报警。警察赶到后发现,对方居然用老人们的手机号注册后,被对方进行电信网络诈骗。


那么,为诈骗分子提供出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等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呢?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 、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二)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20张以上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生活中如果看到“收手机卡或银行卡,一张卡给200元报酬,其余什么也不用操作。”这类网络兼职广告千万不能相信,犯罪分子可能利用这些电话卡、银行卡实施群发诈骗短信,远程操作手机拨打诈骗电话等诈骗活动,因此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这类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检察官提醒:

保护好个人信息,保管好各类卡,远离“帮信”,不做“帮凶”!




留动


“让有罪者罚当其罪,

让无辜者免受冤屈”

是每一位检察官的职业追求

也是每一位公诉人

一直秉承的工作理念

惩治违法犯罪

检察官一直在线!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丨临潼检察

制作 | 王媛
编辑丨李嫣

校对丨王梁
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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