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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发工资交个税 or 少发工资多分红,哪个更划算?

马军生 财税闲谈 2023-02-24

有网友提问:规避薪酬工资个税,多交企业所得税,划算吗?

这个问题的意思,是指 多发工资交个税 或 少发工资多分红(交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的红利个税),哪个交的税费少,从而更划算?


对于很多民营企业来说,这个问题确实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说白了,如果你是企业老板,且企业是盈利的,要从企业拿钱:

一种是通过工资方式拿钱,工资做高,承担个人所得税;

还有一种是通过股东分红方式拿钱,少做工资,个税少交,这样企业所得税可扣除费用减少,税前利润增加,企业所得税多缴,然后再分红给自然人股东。

哪种方式划算?答案是不一定。

▌方式一:通过税后分红拿钱

通过分红方式拿钱,需要交两道税:企业利润(应纳税所得)的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的个人所得税,分红的红利所得个税税率是20%,企业所得税的税负率:一般企业是25%;高新技术企业是15%;年应纳税所得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是10%。

所以,多了100万元利润,一般需缴纳企业25万元,75万元净利润再分红,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即15万元,股东到手60万元,征税率为40% (=1-75%×80%);

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则征税率为32%(=1-85%×80%);

如果是小微企业,则征税率为28%(=1-90%×80%);

▌方式二:通过发放工资拿钱

如果增加100万元的工资费用,则员工能到手多少? 工资薪金的个税是累进税率,范围在3%~45%,所以,如果工资落在最高档,适用45%个税税率,即年度个人劳动应税所得超过96万元时,这个时候给这个多发100元钱,到手只有55元钱;而不发工资,采用分红的方式(前提是企业有利润),税负率只有40%,低于此时工资的个税45%税率,则是划算的。

这种情况下,通过交企业所得税及分红的红利个税,来规避工资个税(比如,对年薪千万的高管来说,工资薪金个税税负很高,则可以采取分红方式)。

▌综合考虑:个税之外,与工资总额挂钩的社保负担、残保金等因素也应考虑。

当然,企业绝大多数人员工资是没那么高的,还没达到40%个税税率,这时上述操作是否划算,答案还是不一定。 

以上算法,还忽略了一个很重要因素,那就是社保负担,因为社保费用对企业来说也是要掏钱的,尤其明年社保严征情形下,过去很多企业社保基数采用最低基数做法将行不通。

这时,多发工资不仅员工要承担个税,还会增加30%左右的企业承担社保,还有个人要承担10%左右的社保。(尤其有些地方,企业承担社保部分的缴费基数是上不封顶的,这时企业工资总额增加,会极大增加社保成本。)。例如:恒大总裁年薪2亿元,则光他一个人,企业需要承担的社保统筹成本就会达到6000万元。

这样的话,给员工加薪,企业多付出10万元的用人成本,扣掉个税、社保统筹部分,进入员工的社保个人账户是多少、员工到手金额多少,需要详细的测算,也比较复杂。再与通过分红方式比较,哪种更合算一些。

当然,对于国企、外企来说,一般还是要规范操作,该走薪酬工资走薪酬。

对于自己创业的老板,既是股东、也是员工情况下,可考虑工资薪酬多发一点、还是少发工资多拿税后分红的方式?具体哪种划算,需要全盘考虑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支出、残保金支出等,已经企业的各项税费的税费率,还有与工资总额相关的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事项,最终权衡一下哪种方式更为合算。

上海税前工资2万,企业成本去向示意图(新个税法)                 


附: 何谓社保的“单基数”、“双基数”

1、“单基数”核定缴费基数办法。员工个人缴费基数根据本人工资性收入,参照社会平均工资做上、下限(不低于60%、不高于300%)后,由社保经办部门核定。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依据员工缴费基数之和,由社保经办部门确定。

2、“双基数”核定缴费基数办法。员工个人缴费基数根据本人工资性收入,参照社会平均工资做上、下限制后,由社保经办部门核定。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依据本单位工资总额,由社保经办部门确定。当用人单位工资总额小于员工缴费基数之和时,社保经办部门以员工缴费基数之和,核定用人单位缴费基数。

企业承担的社保缴费基数,是以“单位工资总额”和“需单位缴纳社保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孰高来确定的。 这时对企业缴费基数来说,相当于没有不低于60%、不高于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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