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高管”娶4个妻子生下2儿2女!最终被“老婆们”联手送进了监狱……
“一夫多妻”
生下2儿2女!
“高管”老公究竟有何魅力?
7月11日,上海广播电视台《案件聚焦》栏目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案情:一名自称是“银行高管”的男子同时与4名女士保持婚姻或同居关系,并榨取她们的钱财,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一通电话,揭开“一夫多妻”的谎言
2019年9月25日,结婚3年、有个两岁女儿、已经35岁的郑小姐,走进上海浦东公安分局孙桥派出所,她说自己被诈骗了,诈骗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丈夫顾某。郑小姐向民警诉苦,丈夫顾某骗了自己60多万元,还骗了自己的亲戚130多万元,说是跟别人合伙开公司,但是钱都不知道去了哪里。
妻子报案说丈夫诈骗,这种情况民警也是第一次碰见。会不会是家务纠纷呢?谨慎起见,民警暂时没有立案,而是进行了最初步的调查。
原来,郑小姐和丈夫顾某相识于2016年,当时,顾某自称是“银行高管”,名牌高校毕业。两人很快坠入爱河,没多久,两人就有了孩子,顾某提议,两人在香港登记结婚。
但是,婚后郑小姐一直在上海生活,她始终有点不安心,她希望丈夫为了孩子考虑,能和她在上海领取结婚证,但顾某都每次都是推三阻四。最后,觉得不对劲的郑小姐把电话打到了顾某的父母家。
郑小姐的这通电话,让自己吃了一惊,也让电话另一头的麻小姐震惊不已。原来,时年30岁的麻小姐同样也是顾某的妻子!而且二人是在内地领了结婚证的,也有了孩子。
作为“正牌”妻子,麻小姐在一家外企工作,认识了顾某之后,双方恋爱、结婚,一直都很正常。直到接到郑小姐的电话,她才惊讶地发现丈夫在和自己登记结婚的三个月前,竟然和郑小姐在香港领了结婚证!
一开始,麻小姐在顾某的花言巧语下,还准备原谅他,不过最终,麻小姐还是下定决心要和顾某离婚。因为她发现,顾某瞒着她不仅出轨多个女人,也不止生了一个孩子:麻小姐找到了另一个孩子的出生证,父亲一栏的名字写的正是顾某。
顾某见自己这次再也无法骗过麻小姐,在又一个孩子的出生被发现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和麻小姐婚后第六个月,还和另一名女子糜小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
据了解,从2016年到2019年,顾某周旋在三个女子之间,利用自己吹嘘的“银行高管”身份,他不仅在几个女人间游走自如,还从中获利颇丰。糜小姐也是深受其害,直到她也来到派出所报案,才发现顾某不仅身份是编造的,还同时和多名女子保持着不正当关系。
糜小姐作为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与顾某相识时,正考虑移民,而顾某自称是加拿大籍,并且对她大献殷勤,两人关系迅速升温,虽然两人没有领证,但是已经摆了喜酒。
糜小姐说,自己知道顾某之前有过一段婚姻,还有过一个儿子。那段时间,被感情冲昏了头脑的糜小姐,对顾某投入了十分的信任。然而,让糜小姐没料到的是,她的信任,全然托付错了人。
糜小姐生下女儿之后,顾某不仅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还以办理出国移民为由,不停向糜小姐要钱,而这些钱,大多是有去无回。钱给了,移民的事情却迟迟没有下文,加上糜小姐在日常生活中渐渐察觉,顾某在很多事情上都说了谎,她逐渐醒悟……
后来,几乎是在郑小姐报案后不到一个月,2019年10月17日,糜小姐以被顾某诈骗80万元为由,也向杨浦公安报了案。
婚内“诈骗”,为何不构成诈骗?
2021年2月,顾某因涉嫌诈骗,被浦东警方抓获到案。
根据公安部门的调查:2011年,顾某和育有一子的徐某离婚,在2016年11月和郑小姐在香港登记结婚,育有一女;三个月后的2017年1月,顾某与麻小姐在上海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并于2019年3月离婚;2017年7月,顾某与糜小姐以夫妻名义生活,育有一女;2020年11月,顾某又在广东隐瞒过往的婚姻状况,与李女士登记结婚,在与李女士结婚前,就从李女士那里,又骗到了50万元。
顾某在三年多的时间里,与四位女子保持了婚姻或同居关系,每一位女性被他榨取的钱财都在50万元以上。
最终,检察机关认定,顾某诈骗糜小姐80余万元,诈骗郑小姐的亲属130多万元,诈骗李女士50万元,但是,郑小姐和麻小姐的钱款,并没有被认定为诈骗所得。
上海政法学院赵运峰教授认为,由于婚内财产没有分割或者公证,顾某和郑小姐的钱款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以郑小姐不能以诈骗共同财产为由报案,其他两位婚内被顾某索要钱财的合法妻子,也面临同样的状况。
而同样被索要钱财的糜小姐,其和顾某虽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实质上属于同居关系,顾某明知没有能力偿还,还编造理由要钱,则属于诈骗。
顾某与三位女子同时保持了婚姻关系,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检察官表示,顾某的行为,构成了重婚罪。不过,当面对检察官时,顾某对于重婚和诈骗这两宗罪,却予以了全盘否认!
今年44岁的顾某自认为不清楚重婚的概念,所以才犯了罪,还狡辩说,自己之所以和麻小姐登记结婚,是“为了孩子”。但事实情况则是,他对孩子根本就是不管不顾。
从几位被害人反映的情况来看,没有正当工作的顾某很少能照顾到这些孩子,孩子也都几乎不认识他。除了对婚姻的不负责任,顾某对其诈骗行为也是不愿意承认。
除了通过恋爱和结婚祸害女性之外,顾某也将“魔爪”伸向了自己的同学和朋友。他通过谎称自己在深圳有项目要发展,伪造微信哄骗其同学和朋友,以各种理由要钱,供自己去赌博挥霍,陆续骗走项目合伙人的资金约30万元。
检察机关认定,顾某诈骗的全部金额将近300万元,而这些钱,全部被顾某送进了赌场。顾某还曾经因为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顾某身上走着这样的劣迹前科,如今就要付出更沉重的代价。
日前,经过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顾某犯重婚罪、诈骗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使用欺诈方法”“错误认识”“财产处分”“从中获利”是构成诈骗罪的四个关键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上海广播电视台《案件聚焦》栏目、极目新闻等(*声明:本号所发布的文章中包含律师或专家解析等内容仅为其个人的专业意见表达,不代表本平台的任何观点与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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