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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浙江这堂金融检察课获评“最具人气”——

浙江检察 2021-04-27

为推动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全面提升社会公众识别和预防金融犯罪意识能力,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2019年6月起,最高检两微一端开设“金融检察微课堂”栏目,发布金融检察题材新媒体作品56期。


近日,第四检察厅、新闻办、检察日报社共同开展“金融检察微课堂”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经过初评、复评、定评三轮评选,最终产生最佳创意奖3件、最具人气奖3件、最优课堂奖4件,优秀奖6件。浙江检察机关报送的1件作品获“最具人气奖”。



“金融检察微课堂”优秀作品获奖名单

最具人气奖

《揭秘!“超低利率”网贷背后的“714高炮”是什么套路?》

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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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315晚会,让“网贷砍头息”——“714高炮”进入大众视野。“超低利率、急速到账”等宣传语诱惑着社会不特定人员下载注册APP。下面,来听听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检察官给出的 “套路贷”应对独家锦囊。

01.

【案情简介】


“714高炮”是一种新型网络“套路贷”犯罪,“714”是指贷款周期为7天或14天,“高炮”是指其高额的“砍头息”及“逾期费用”。


2017年至2019年,以马洪亮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网络“套路贷”模式,以“超低利率、急速到账、最高可贷5000元至8000元”等宣传语为诱饵吸引社会不特定人员下载注册APP。该犯罪集团在被害人注册涉案“套路贷”APP时,以信用审核为由让其提供身份证照片、紧急联系人等信息并授权读取手机通讯录,收集被害人个人信息。借款逾期后,集团成员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对被害人及其亲友进行辱骂、恐吓、骚扰,并以不还款影响征信、打爆借款人通讯录、群发信息及发送侮辱信息等言语相要挟,逼迫被害人偿还“虚高债务”。该案涉8个“套路贷”APP,犯罪金额达1.6亿余元,30余万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严重扰乱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7月30日,杭州市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对马洪亮等六人提起公诉。


02

【特点分析】


借款期限时间短


“714高炮网贷平台借贷周期极短,为7天或14天。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借款人尚未充分实现资金的利用价值,便将面临逾期风险。部分平台在借款申请界面不明确告知借款人借款期间包含首末日,实际借款期限仅6天或13天,故意使被害人逾期。


高额费用未告知


此类网贷平台一开始以“高额度、低利息、下款快”吸引借款人借款,在引导借款人完成相关流程下款前,利用借款人借款心切的心理,又突然提出砍头息、手续费、会员费、逾期费等“隐藏条款”,“套路”借款人支付高额费用。


虚假宣传水分多


“714高炮”网贷平台通常以贷款额度高、无抵押等优厚条件为诱饵,通过虚假宣传诱使借款人在平台上借款,但在放款前却并不明确告知借款人借款的实际额度,待借款人完成了所有信息录入、上传通讯录、缴纳了高额费用后才以各种理由告知借款人只能借到额度较低的金额,与一开始宣传的高额贷款额度大相径庭。


暴力催收索债务


借款人深陷“套路”逾期后,此类公司将通过线下暴力或“软暴力”催收,要求被害人偿还虚高债务,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渠道对被害人及其亲友进行辱骂、恐吓、骚扰,并以不还款将影响征信、打爆借款人通讯录、群发隐私及发送侮辱信息等言语相要挟,逼迫被害人偿还所谓的“债务”,严重影响借款人的工作和生活。

 检察官提醒 



以为是雪中送炭,谁料是套路骗局。唯有擦亮双眼,才能远离套路漩涡。


一是尽可能选择正规贷款渠道。“套路贷”放贷方的目的不是赚取合法利息,而是通过“套路”骗取被害人的钱款。放贷方以“低息、快速、高额”为诱饵吸引不明真相群众借款。在选择贷款机构时,一定要注意核实贷款公司有无贷款资质,选择银行或者其他正规渠道进行借款,不给坏人留机会。


二是警惕一切有悖常理的借款形式。“套路贷”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申请借款时一定要仔细审查相关条款,尤其要关注实际放款的真实借款额度,借款期限是否包含首末日,是否有“会员费”“头息”“服务费”等隐藏条款,是否存在以虚假交易流水虚增债务的情况,以及借款协议内容与实际借款、还款事项是否一一对应,并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


三是及时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一旦发现被“套路”,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或律师反映咨询,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身权利,避免泥潭深陷。若遇到放贷方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逼迫偿还虚高债务,影响到自己和其他亲朋好友的正常工作生活的,应及时报警,向司法机关提交证实犯罪相关的证据,协助司法机关打击套路贷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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