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直击:见证一份隔空传递的具结书
疫情防控期间
拱墅检察合理变通办案流程
律师与嫌疑人两地见证/签署具结书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既保障了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又保证了诉讼程序依法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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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关于王某后来主动交代的那部分盗窃事实,仔细排查后还是没能找到被害人,需要退查吗?”2月17日,拱墅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杜倩楠接到了承办民警的电话。
如果退查,会出现两种情况:要么极小概率被查实,但是这节犯罪事实极为轻微,对整案的量刑几乎没有影响;要么就是大概率依旧无法查证,却导致王某羁押时间延长,面临“刑期倒挂”。眼下虽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但保障嫌疑人权利的工作“不能等、不能拖、不能推”。
权利保障不容缺失
请示分管领导后,杜倩楠决定不延不退、迅速结案。她立即电话联系拱墅区法律援助中心。
杜倩楠详述了拱墅检察在疫情期间及时上线的“远程具结”模式,建议就近指派一名持有“绿码”的值班律师来院提供远程法律服务。确定人选后,她电话联系律师简述案情、证据情况和量刑建议。
👩🏻💼:“检察官,既然你认定王某为入户盗窃,能否让我看一下现场勘验笔录?”
👩🏻💻:“当然可以,认罪认罚指导意见和刑诉规则都已明确值班律师享有阅卷权。”
“硬核”技术大力支持
2月18日上午,值班律师阅卷后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和量刑建议予以认可。接着,检察官通过远程提审系统对王某进行讯问,其当场表示认罪认罚。
讯问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王某在杭无固定居所和收入来源。检察官遂建议其出所后求助于本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站,帮助解决疫情期间的返乡难题。
讯问结束后,值班律师进入远程提审室,借助视频设备向王某提供即时法律帮助,并通过远程打印系统将笔录传输至看守所,由封闭派驻看守所的法警交嫌疑人签名确认。王某在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于当日起诉至拱墅区法院。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兼顾诉讼效率,在确保认罪认罚合法自愿的前提下,拱墅检察院对办案流程进行合理变通:
一是由值班律师和嫌疑人分别在检察院、看守所两地见证/签署具结书。
二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要求签字方在具结书上注明法律帮助形式(即同步远程视频)和署名的具体时间(精确到分钟)。
素材丨杜倩楠
视频丨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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