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科专家问答】这种差旅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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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合作专家税库(山东)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郝守勇近期问答合集,供用户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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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简介
郝守勇
郝守勇,税库(山东)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济南天虹税务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财税类微信公众号“郝老师说会计”创始人,济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财税专家委员会主任,一直服务在财税实战一线,为众多企业解决财税疑难问题并把控涉税风险,常年担任多家规模以上企业财税顾问和培训顾问。
Q1
差旅津贴是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问题详情
公司会对出差的人员按照内部差旅管理办法制定的标准每天支付差旅费津贴,大概每天180元人民币(100元伙食补助,80元交通补助),这部分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不需要提供实际发票,与实报实销部分一同发放(不与工资一同发放)。
想请问一下这种形式的差旅费津贴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专家解答
这部分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不需要提供实际发票,但是需要有出差的证据链才可以免征个税和税前扣除。
注意:
差旅补助免征个税须谨记“三个有”和“三提醒”!
一个有:有制度
公司必须制定了差旅费报销制度和标准,明确每天出差的差旅补助标准,超过标准的不得税前扣除,更不得免征个税。
二个有:有证据
职工出差要以出差途中的住宿、交通及伙食费等凭据和出差计录等为依据。
三个有:有形式
差旅补助应填写出差补助报销单,注明出差天数、每天补助标准,切记不要随同工资发放或者单独做表发放补贴。
提醒一
以差旅补助的名义向员工发放的各项补贴,特别是有的公司出差补助每月随同工资一起发放,这样的出差补助没法享受免征个税优惠!
提醒二
按月固定时间发放、人人有份的大额差旅补助,属于变相发放工资性补贴、津贴,就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提醒三
差旅补助税前扣除不需要发票,但是金额要符合合理性,只有发生的合理的差旅费补助支出才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报销单,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以上供参考。
Q2
给市场、销售及行政部门的员工定制了一批西服,取得了专项发票,请问可以算作企业日常支出进行抵扣吗?
问题详情
我单位给市场、销售及行政部门的员工定制了一批西服,在参加展会等大型活动时穿着,但不属于员工个人。取得了专项发票,请问可以算作企业日常支出进行抵扣吗?还是算是职工福利必须转出?
专家解答
由于不属于个人消费(个人消费是指纳税人内部职工个人消费的货物、劳务及服务等所发生的费用。如:交际应酬消费、职工个人的车辆加油费等。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也不属于职工福利,定制的西服也不属于劳保费,因此与经营相关的可以直接计入销售费用中进行抵扣。
以上供参考。
Q3
请问以公司名义在市区租赁房屋免费提供给外国员工居住的,该租赁费能否计入福利费而不作为外国员工的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专家解答
公司统一租房给职工,可以作为福利费,无需并入工资申报个人所得税。
参考一: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2012年4月11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就所得税相关政策中答复,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二: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税。
以上供参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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