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们”再无生存空间?一天里,两个反抄袭组织成立
这两个组织的成立,都与2020年底那场近300名影视从业者和网络作家联名抵制郭敬明、于正一事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
去年12月31日,作家、导演郭敬明就自己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整体抄袭庄羽原创作品《圈里圈外》公开道歉,并许诺将《梦里花落知多少》出版后所获得的全部收益作为赔偿。而这个道歉距离法院判定郭敬明抄袭属实已过了15年。
庄羽对于这个道歉的回应堪称教科书级别,她提议,将这笔钱连同《圈里圈外》的全部收益拿出,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以帮助原创作者维权,并接受公众的监督。此举立即在影视行业内外引起盛赞,郭敬明也表态:“我会按照您的提议,一起成立基金,希望可以为创作者们创造更好的原创环境。”
这整个事件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可以说史无前例,不仅让内容产业的从业者饱受鼓励,甚至还获得了国家层面的认可。国家版权局曾在今年2月5日发布了“2020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评选结果,该抵制事件就名列其中。国家版权局点评称:“此事件反映了业界和民众对净化版权环境的诉求,引发了对尊重版权、抵制抄袭的广泛讨论,提升了全社会尊重版权、尊重创作的意识。”
为什么郭敬明和于正抵制事件能取得如此卓越的成效,并能促使两个反抄袭组织成立呢?首先这自然离不开国家对于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视和保护。
就在不久之前的3月12日,决定着未来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四五”规划发布。其中提到,要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健全仲裁、调解、公证和维权援助体系,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有了国家的指导思想,多行业、多领域的联合抵制和惩罚制度就有了推进和实现的温床,通过回顾该次抵制事件,我们可以看到从道德和商业等层面的多重限制会对抄袭者产生无可限量的威慑力。
一开始民间自发的行动就获得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在道德层面让郭敬明和于正无所遁形,致使其成为了一次官媒深度参与重大的舆情事件。而巨大的网络声量让广播电视台领导不得不重视郭敬明和于正给节目带来了极大负面影响,正如抵制联名信中明确指出:抄袭剽窃者不应该成为榜样。
综艺节目镜头的消失只是商业层面打击的开始,郭敬明新作《晴雅集》的下映则是让抄袭者胆寒。
可以看到,大部分涉嫌抄袭的从业者都长期受到质疑,只是从司法层面判定是否为抄袭行为比较困难,需要遵循“接触+实质性相似”两大标准。‘接触’是指被诉侵权人有机会接触、了解到权利人的作品。而‘实质性相似’是指在后作品与在先作品在表达上存在实质性的相同或相似,就文字作品而言一般需要考虑故事框架、人物设定、人物关系、具体情节、情节之间的连接等是否相同或相似。”
然而《晴雅集》的下架将促使投资方在选择合作对象时更加谨慎,长期“声名在外”的抄袭者无法再获得信任,迫使他们对自己的“抄袭”行为作出回应,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从而进一步提高行业的自洁能力。
“反对剽窃,维护权益,推广阅读,繁荣文化,期待与社会各界广泛合作、共同保护知识产权”——这个因郭敬明产生同时接收他捐款的反剽窃基金管委会在成立时公布了其宗旨与使命。
而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范卫平则介绍称,“成立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旨在规范职业行为,防范失德风险,推广典型经验,推动行风建设。”
相信在民间和官方的多重努力下,“郭敬明式”抄袭者的生存土壤将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