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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遇奇葩事!主动送上门的逃犯你见过吗?<总第221期>

2015-12-22 南宁中院


小编觉得,在逃人员应该是这样的:
躲避穿各种制服的蜀黍。
尽量去人少的地方。
低调。
避免和人来往。
而今天说到的“在逃人员”却颠覆了小编一贯的想法!
出庭应诉的“在逃人员”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对借款是否已经交付各执一词,且案件标的额较大,法院要求原、被告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庭接受法庭询问。庭审当天,江南区法院的法警在对被告何某进行安检时,安防系统显示何某竟然是一位网上在逃人员,涉嫌诈骗罪。


为不打草惊蛇,庭审活动照常进行。南宁市某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队员赶到法院后,与法警部门协商决定在庭审结束后对被告何某进行联合抓捕。
此时的何某,仍在法庭上滔滔不绝地进行抗辩。
何某欠了我989000元,我要求偿还借款本金989000元并支付违约金5500元。
原告并未向我支付款项,借条是在原告威胁逼迫之下所写的。
随着主办法官一声锤响,宣布庭审结束。在当事人签署庭审笔录后,公安刑警迅速进入法庭对何某出示证件,实施抓捕。何某这才恍然大悟,但为时已晚。
在逃人员还那么义正言辞的出庭应诉,是该说他大胆呢还是胆大呢?

旁听庭审的“在逃人员”
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第8号法庭正在开庭,其中有一名男子坐在旁听席上旁听。庭审还未结束,那名男子却突然被被赶来的公安民警和法院法警控制住并带上手铐。

原来这名男子涉嫌一起诈骗案,是公安机关网上通缉的在逃人员,万万没想到这名男子会自投罗网出现在法院。


这名男子同样是在通过法院安检的时候,被法警发现其在逃人员的身份。
能说….在逃期间还不忘学习法律,真好学啊.....
上面两个案例在发现在逃人员的过程中都提到了“安检”,这个“安检”是个什么“鬼”?法警蜀黍是怎么把“在逃人员”给“检”出来的呢?
小编揭秘

每一位进入法院的人员,无论是旁听人员还是案件的当事人、诉讼参与人,都必须经过正常的安检。


江南区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把法院机关安保工作和司法警察警务工作结合,建设法院与公安机关紧密合作的新机制,尤其是在联防联控方面引入“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模式”。


进入法院的人员通过扫描身份证后,其身份信息会在公安机关的内部网络平台上显示并记录,如果有网上通缉人员和在逃人员出现在法院,法警能第一时间发现,公安机关也能立即获取线索并及时将其抓获。



作者:刘 致、黄友双、陆世任

来源:江南区人民法院供稿

图片:均来源自网络

编辑:王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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