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对借款是否已经交付各执一词,且案件标的额较大,法院要求原、被告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庭接受法庭询问。庭审当天,江南区法院的法警在对被告何某进行安检时,安防系统显示何某竟然是一位网上在逃人员,涉嫌诈骗罪。
为不打草惊蛇,庭审活动照常进行。南宁市某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队员赶到法院后,与法警部门协商决定在庭审结束后对被告何某进行联合抓捕。
此时的何某,仍在法庭上滔滔不绝地进行抗辩。何某欠了我989000元,我要求偿还借款本金989000元并支付违约金5500元。原告并未向我支付款项,借条是在原告威胁逼迫之下所写的。随着主办法官一声锤响,宣布庭审结束。在当事人签署庭审笔录后,公安刑警迅速进入法庭对何某出示证件,实施抓捕。何某这才恍然大悟,但为时已晚。在逃人员还那么义正言辞的出庭应诉,是该说他大胆呢还是胆大呢?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第8号法庭正在开庭,其中有一名男子坐在旁听席上旁听。庭审还未结束,那名男子却突然被被赶来的公安民警和法院法警控制住并带上手铐。原来这名男子涉嫌一起诈骗案,是公安机关网上通缉的在逃人员,万万没想到这名男子会自投罗网出现在法院。
这名男子同样是在通过法院安检的时候,被法警发现其在逃人员的身份。只能说….在逃期间还不忘学习法律,真好学啊.....上面两个案例在发现在逃人员的过程中都提到了“安检”,这个“安检”是个什么“鬼”?法警蜀黍是怎么把“在逃人员”给“检”出来的呢? 每一位进入法院的人员,无论是旁听人员还是案件的当事人、诉讼参与人,都必须经过正常的安检。
江南区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把法院机关安保工作和司法警察警务工作结合,建设法院与公安机关紧密合作的新机制,尤其是在联防联控方面引入“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模式”。
进入法院的人员通过扫描身份证后,其身份信息会在公安机关的内部网络平台上显示并记录,如果有网上通缉人员和在逃人员出现在法院,法警能第一时间发现,公安机关也能立即获取线索并及时将其抓获。
作者:刘 致、黄友双、陆世任
来源:江南区人民法院供稿
图片:均来源自网络
编辑:王柳青
大家都爱看:
★那些法官们的情怀
★法官提醒:面对空壳公司该怎么办?
★小小的爱满满的感动|法官与女儿的二三事
★微信的这项功能你肯定不知道!微信视频也能运用于案件审理当中!
★不要让“金钱”毁了你的名声
★“直达”身边的庭审现场
★南宁市中院法官做客新浪广西|谈谈您最关心的那些关于民间借贷的事儿
长按下图识别二维码或扫一扫即刻关注”南宁中院“
欢迎关注转发!
如果喜欢就给我们点赞吧!
投稿信箱nnzybgs@163.com(注明微信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