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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粤君辣评: 年票信息公开,晒了又撤了我们看得好心塞!

2016-02-19 陈燕 等 跨粤


关于年票信息公开,最新的消息是,省交通厅要求各地22日前上报,汇总到省政府审核后,由各地统一规范公开。
而且,最新文件说,只是公开2014年的年票信息。虽然还没看到各地执行的结果,跨粤君的心已经凉了半截。


据说,拿不出最新的,可能是因为没审计完。那就把往年的都晒出来呗!光公布2014年的,算是交作业么?
今年省两会上,取消年票成为共识,也获得了官方的肯定答复。接下来,正是公众翘首以待,政府大展拳脚、争取加分的好时机。
时限已过仅有5市公开
说起来,年票政策是各地申请的,钱也是各地收的。“市情”有别,于是交通厅一纸文件,要求各市交通部门在2月10日前公布年票信息,回应社会。
虽然时限已过,这几天毕竟有东莞、江门、茂名公开了信息。昨日,清远、河源也公开了年票信息,全省公开城市增加到5个。
但昨日下午,清远市交通局却告诉跨粤君,收到省交通厅下发的文件,要求年票信息统一内容、规范格式后公开。他们从网站上撤回了已发布的年票信息,表示将按要求调整后再行公开。
  统一规范格式本是好事,但公开信息的范围,却仅为2014年。既非最新信息,也不是完整的往年信息,令人困惑。
当然,由于各地在执行上出现了理解的差异,省交通厅要统一格式,规范内容,自然只能取各地年票信息公开的“最大公约数”。
例如茂名等部分地市,2015年7月后的年票信息尚未审计完。这些未审计完的信息暂不公开,相信公众可以报以理解。
不公开应为例外
不过,各地掌握的、可公开的年票信息显然不止于此。比如东莞就晒出了去年全年的年票信息;清远、河源晒出了2004、2008年以来的年票总数信息;江门市晒了每一条路的收费起止年限……这些信息,不应该被撤下,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题中之义。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昨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再次重申了这一行动准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除了省交通厅要求的“规定动作”,各地交通部门更应该主动作为,不敷衍推脱、不回避问题,更不能把上级文件要求拿来做“挡箭牌”,把应当由各市全面公布、坦诚回应的年票信息公开,搞成“一刀切”。
跨粤君期待,各级政府部门能够在年票信息公开上更加主动、更加给力,想民众之所想,给出一份高质量的答卷,为政府形象加分增彩。


跨粤君连线
代表委员热议:
公众需要知道哪些年票信息?
年票信息公开,是为了方便公众知情,利于社会监督。从目前公布的东莞、江门、茂名、清远、河源5市来看,格式不规范、不统一问题明显,不少公众担心信息缺失。
在省交通厅要求各市公布的年票信息中,最受关注的还是收支和债务情况。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说,尤其是支出,应当尽可能地细化,包括管理费用中的人员费、办公费等,要让公众明明白白。
应公开多少年的信息?
东莞、江门公开了2015年,茂名公开了近三年的年票信息,而昨日清远、河源则分别公布了2004年、2008年以来的年票总信息,没有列出历年的信息。
“年票收了多少年,就应该公布多少年。”韩志鹏说,从收费那年开始,每年都有明细账,更要有总账。
广州律师廖建勋也表示,既然是公开,就应该全面、真实地公开。年票信息的公开信息中,应列明每一条公路的收费起止年限,包括历年哪一条路是新增的,哪一条路已还清,当时贷款的金额是多少,已偿还的金额是多少,都要一目了然。
廖建勋建议各地政府“大大方方、明明白白,全面、真实地将年票信息披露出来,接受公众的检验”。

 支出应细化到哪些项?
从各市情况看,年票支出包括:管理费、公路小维费用、公路大中修费用、偿还银行利息、偿还银行本金、水利基金等专项支出等。
韩志鹏表示,支出方面这些项都要列清,尤其是管理费用,一定要清清楚楚,让公众监督管理费是高还是低。既然是经过审计,在公布的同时,更应该有同步的审计报告,说明这里面有没有腐败,有没有挪作他用等。 
关注年票问题的省人大代表谢小云也表示,对于收支情况应该“越详细越好”。“可以‘先粗后细’,先公布总数,再公布明细,要减少公众由于信息缺失而产生的误会。”对于部分地市年票管理费用占比高的问题,谢小云认为,应该对管理费的使用情况作进一步的公开和说明。
韩志鹏还呼吁,应公开剩余债务信息,让公众了解收费要收到什么时候。各地的人大代表也要有所作为,在年初做预算时,要求政府财政投入年票还贷。

昨日晒账焦点
河源:平均每年偿还本金不足0 .22亿
根据河源市政府公开信息,河源年票制政府还贷公路项目共有9个,2008年至2015年6月共计收入47543.77万元,其中车辆通行费收入42696.84万元,省补助二级公路资金4846.93万元。总支出47543.77万元,债务余额59435.39万元。
截至2007年底,河源年票制债务余额为75820 .09万元,2015年6月剩余债务59435.39万元。也就是说,7年半的时间,河源市年票制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贷款本金只偿还了16384 .70万元,平均每年不足2200万元。而这段时间偿还贷款利息的资金高达23570 .2万元,年均近3142万元,远高于偿还本金的金额。
支出资金按各项目债务比重来分配,各项目债务余额占比也未变化。
具体支出项目方面,除了还贷情况,河源还公布了管理费用、养护费用以及专项支出三项。其中养护费用支出957.77万元,而管理费用共4943.6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 .4%,超过养护费用的5倍。公开信息显示,管理费用中包含了支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手续费共1814.95万元,占管理费的36.7%。专项支出费用1687.45万元,占总支出的3.55%,但并未说明此项支出用途。
清远:11年收入逾25亿,偿还本金不到6亿
根据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公开的信息,200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清远市年票制项目车辆通行费累计收入25.65亿元,累计支出25.18亿元。
支出包括管理费3.38亿元、小维费及公路大中修费用2.51亿元、偿还银行本息16.28亿元、水利基金等专项支出共2.91亿元。
偿还银行本息中,有10 .42亿元用于付息,5.96亿元用于还本,平均每年还本不足6000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清远年票制项目的债务余额还有14.5亿元。从总数看,清远的管理费支出占总支出比例高达13.4%,比公路养护费维修费用还高8700万元。
公开信息还显示,清远市区中心区域纳入年票制收费的项目共7个,清城区普通小车每年收费为500元,而清新区收费标准减半,为250元。清远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解释,7个项目中,只有一个项目位于清新区,考虑到很多车主上下班可能不会跨区域,所以减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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