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韬:继往开来的综合型律所
采访&撰稿 | 吴剑霞
来源 | 智合法律新媒体
成立于1994年的观韬,在过去的22年时间里始终在践行“知行合一”的理念,传承“观之以韬,示之以略,教之以法,授之以策,晓之以情,爱之以德,战之以谋,胜之以舌”的文化。2016年,观韬获得了著名评级机构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在8个业务领域(“能源与矿产资源”、“项目与基础设置”等)的重点推荐,获得了《亚洲法律杂志》(ALB)“年度最佳北京律师事务所大奖”、“年度最佳中国律师事务所大奖”、“年度最佳债务重组律师事务所大奖”、“年度最佳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大奖-中国组”、“年度最佳股票市场交易大奖”等7项提名。
对于规模化发展,观韬有自己独特的理解和践行方式。国外的联盟律所,观韬只选择亚司特律师事务所(Ashurst)一家;国内的合作律所,观韬亦只选择上海中茂律师事务所一家。同样,在开设分所的考量上,观韬也是在总所成立七年之后才在上海创设第一家分所。为什么这家律所能始终坚持稳健的步伐,在大浪淘沙之中仍能拓路前行?或许,观韬的创始人之一崔利国能告诉我们答案。
九十年代初的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变革,给律师事业发展带来了十分难得的机遇。1993年,司法部出台相关文件,深化律师工作改革,鼓励发展不占国家编制和经费的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自律性律师事务所。可以理解为,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想通过这些律师管理制度的改革,从法律制度上保障律师事务所的发展。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并于两年后获得中国律师资格的崔利国,在1993年通过司法界的老同事认识了韩德晶和杨光。韩德晶时任北京市朝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光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法律顾问处主任,而崔利国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但这并不影响三个人对于创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这一想法的探讨与践行。在这过程中,还有个有意思的小故事——韩德晶和杨光本来是发小,但是经过了三十年的容颜变迁,再见面时两人并没有认出对方;时隔三十年,大家为了共同创办一家律师事务所又走到一起认出彼此,在惊喜之余不得不感叹“冥冥之中,自有注定”。
1994年初春,崔利国和韩德晶、杨光二人一拍即合,在北京求实饭店租了一间五六十平米的公寓,正式成立了观韬律师事务所。创立之初的观韬共有8个人——除了韩、杨、崔,还有两名兼职的老律师、两名实习生和一名财务其中一名实习生吕立秋现在已经是观韬管委会委员、金融业务线负责人。起初,观韬主要专注于民商事法律业务。1996年之前的这段时期,崔利国称之为“有激情的时光”。1996年,观韬的诉讼业务已经做得风生水起,准备转型开拓非诉业务的市场。这之后的时期,崔利国称之为“有追求、有目标的时光”。
“律师业务,定位于法律服务,从根本上讲,也是服务业的组成部分,必须随着市场的需求进行调整和发展。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存在三种形式:一是提供全面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二是提供专项服务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三是提供民事服务的社区律师事务所。我们无法评价这三类律师事务所的好坏与成败,但必须对自身的发展和要求有明确的定位,这样才能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观韬的定位是做一家优秀的、综合型的律师事务所,那时的我们有激情、有追求、有目标。2000年,司法部颁发‘司法部部级文明所’,当时北京有九家,观韬是其中之一。”
观韬创立之初,没有遇到特别重大的困难,但也存在一些困扰,比如团队引进后经过磨合不能够适应观韬纯粹公司化的体制而选择离开;不过观韬依然坚持创所之初就明确的规划与路径,逐渐发展起来。观韬提倡“我的职业是律师,我的事业在观韬”,这句话很好地阐述了合伙人律师作为个体与事务所之间的关系——既保持个体的特点,又倡导共同的事业。每一名合伙人及律师的执业时间是有限的,但事务所的发展与存在是长期的;律所和律师之间不是孤立、更不是对立的,而是由每一个合伙人及律师组成的。从观韬的发展历程来看,正是每一名合伙人及律师的精诚合作,才有了观韬所的过去和现在。如今观韬经过起步的十年,发展的十年,拥有了14间办公室,400多位律师,已经成为国内大型综合性优秀律所之一。
“接下来的十年应该是观韬有所建树的十年,我们要打造一支能引领观韬发展的人才队伍,一个得到社会和客户广泛认可的律所品牌,储备属于观韬的核心客户资源。我们要用观韬律师的专业技能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价值,同时努力使我们的律师和员工拥有更好的工作环境,更高的生活品质。这是我们未来愿意看到的观韬的发展愿景,也是每一个立足于观韬的律师和员工们的愿景。”
今年是观韬成立的22周年,在这22个年头里,观韬的管理架构经过了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初创时期的观韬考虑到成本收益问题,并没有设立管理委员会,律所的大小事务基本由三位创始合伙人分担。观韬的第一任主任是韩德晶,主要负责律所全面的发展方向和战略;杨光负责律所的制度建设和行政管理;崔利国则主要专注于业务的实践和拓展。第一代管理架构是完全契合初创时观韬的实际需求而搭建的,它伴随着观韬的发展,走过了六年。
2000年开始,观韬开始有意识地吸收年轻律师,因而在律所工作安排上也重新做了分工和调整。同时,观韬顺势成立了一个小型的管委会,成员还是崔、韩、杨。2004年,观韬的第一届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任期三年一届,从最开始的5名成员发展到后来的7名成员。今年,管委会结构变成“7+1”,新增的这一位是原上海中茂律师事务所主任盛雷鸣,其是现任观韬管委会联席主任、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第九届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曾荣获“上海市领军人才”,“东方大律师”等荣誉称号。——今年4月18日,北京观韬和上海中茂正式宣布合并,新的“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在上海揭牌成立。
管委会下设五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人力资源和合伙人事务、战略、财务、国际业务以及国内业务委员会。管委会下面另设有两个支持小组,一个是行政的支持小组,一个是业务和市场的支持小组。
连续8年被ALB提名为“最佳年度管理合伙人”的崔利国,在律所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与独到的见解。在崔利国看来,管理一个律师事务所,最重要也最困难的地方,在于“人和”。
“每一位律师、每一位合伙人本身都有自己的特质,怎么把优秀的人才聚集在一起,怎么让大家能够认同一个目标,然后在一个平台上共同努力,朝共同的方向奋斗?这是我们作为管理者或者管理团队,应该花心思,重点去思考的问题。目前观韬的管理架构,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人和’的问题。”
成立之初的观韬还没有“Lock Step”的概念,崔利国、韩德晶、杨光三人决定采用纯粹的共同共有制度,所有的收入扣除成本即为收益,由三人共同分享。
2000年,崔利国前往英国伦敦的夏礼文律师行(Holman Fenwick Willan)交流工作,主要目的是为了学习其管理经验。次年,韩德晶则去富而德律师事务所(Freshfield Bruckhaus Deringer)的香港办事处进行短期交流,同样也是为了增加律所管理方面的知识储备。夏礼文是一家成立于18世纪的、专注于做海事业务的律所,富而德也是全球历史最悠久的国际律师事务所之一,这两家律所都是标准的英资所,采用的都是“LockStep”模式。因此,在2000年年底、2001年年初,观韬重新设计分配体制。用崔利国的话说,就是从纯粹的共同共有制度开始转向“有点类似像阶梯制的一种机制”,此时注重的是年资的考核。
2004年,是观韬建所的十周年,此时的观韬已经完成了其第一个十年的战略规划;第二个十年,观韬计划进一步调整原有的分配机制,以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在原有年资考核的基础上,观韬参考美国的业绩考核制度,把业务开发列为重要的考核指标。此后四年,观韬一直沿用这套制度。2008年,观韬再次细化对业务人员的考核,指标涵盖工作小时、完成效果、团队贡献等方面;其中,团队贡献占了很大的比例。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观韬的分配机制演变可以概括为:从初始时偏向英资所的制度,慢慢向美资所的制度过渡,再到现在介于二者之间的制度。所谓介于二者之间的制度,既不是国内多数律所采用的“提成制”,也不是严格意义的“公司制”;观韬在这方面做了一些特别的设计,例如,这几年观韬在开设新的分所时,创造性地设置了2-3年的“过渡期”。崔利国解释,所谓的“过渡期”指的是——
“在业务管理、市场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全部统一的情况下,新设立分所的利润池子暂时先不和总部合并。‘过渡期’结束后,再并入统一的利润池。”
在“过渡期”内,新设立的分所能保留独立的利润池子,这能有效地鼓励新设立分所在当地的充分发展和融合。例如,成立于2015年的苏州分所,即享受了“过渡期”的待遇。
目前观韬有二十个业务领域的划分,其细分程度要超过很多律所。崔利国说,“这有历史的原因。”
建所第一年,观韬主要从事民商事领域的业务。紧接着1996年,观韬取得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包括崔利国在内的五位律师拿到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自那时起,观韬开始有意识地向非诉领域发展。从最基础的公司证券、并购等领域开始做起,到后来引入新的合伙人,进而开设了包括跨境并购、绿地投资、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反垄断、反倾销、反补贴)等国际业务,加上传统的争议解决、房地产和基建、知识产权、行政法和政府法律顾问、金融等业务,观韬逐渐形成现在的业务框架。此外,观韬专门成立了劳动法小组和旅游法小组,但是这些部门无法构成完整的业务线。所以,观韬的业务板块有二十块,但大的业务线只有七条。
行政法和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是观韬从1997年就开始涉足的领域,也是观韬的强势业务,但不可否认其本身是很小众的领域,因此一开始并没有设置独立的部门。在之后十余年的发展中,北京、成都、上海三个地方的行政法业务愈来愈强,进而形成了铁三角关系。
“这两年说得很清晰了,一定要加大政府和国企对于法律服务采购。之前,以前和市场接轨比较多的政府部门,经常会作为被告被行政复议。怎么办?他们就要找外部律师。我们做了北京市司法局十年的法律顾问了,此外财政部、发改委、药监局、民政部、教育部、农业部,这些也都是我们的客户。”
目前的观韬,一方面在强化既有的优势领域,例如资本市场、公司并购、破产重整、工程基建与能源、银行与金融、行政法、政府监管业务等,持续引进人才,扩大市场,做精做专;另一方面也会在其他领域有所突破,例如知识产权,目前观韬已获得专利代理资质,并创设了知识产权太湖基地,以创新的业务基地方式进一步优化其知识产权领域的业务布局。
2001年3月,观韬上海分所成立,此时距离1994年已近七年。谈及此,崔利国坦言——
“观韬起步比较早,但是起点比较低。我们一直强调要靠的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来打造律所,所以发展到第七个年头,观韬荣获‘司法部部级文明所’这个称号,得到业内真正的认可时,我们才会去发展观韬其他地方的分所。2001年,观韬同时开了三家分所,分别是上海、西安、成都。”
2008年5月,观韬和亚司特律师事务所(Ashurst)达成了联盟。“瑞士法人结构(Swiss Verein)”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类似联盟的合作模式,例如金杜律师事务所采用的即是这种模式,金杜国内的利润池和合伙人考核,和香港的、澳大利亚的并没有合并,但是三者的管理体系是统一的。但是观韬和亚司特的联盟不是“瑞士法人结构”,而是纯粹的协议安排下的联盟,且这种联盟是排他的、独家的。这意味着,观韬在国际上只有亚司特这一家联盟律师事务所,而亚司特在中国也只有观韬。亚司特是一家总部位于英国的老牌国际律师行,成立于十八世纪四十年代。2008年之前,亚司特从来没有进入过大中华地区;而这之后,亚司特计划在香港设立办事处。基于双方对彼此的互相认可和信任,借着这个契机,观韬与亚司特达成排他的联盟契约。事实上,很少有律所会选择排他的联盟模式,这意味着双方在业务合作中享有绝对的优先级。不得不说,在这一点上,观韬做得很果敢。
同年12月,观韬香港分所设立。按照香港律师会的要求,外来律所要转成本地律所,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和一家香港本地的律所联营三年,二是指派到香港的律师必须取得香港当地的律师执业资格。观韬是第四家符合条件的律所。经过与王泽长·周淑娴·周永健律师行(PCWCC)三年的联营,今年2月,观韬香港获得香港律师会的批准正式本地化,以观韬律师事务所(香港)(Guantao & Chow)的名字。崔利国特别介绍,PCWCC的创始合伙人周永健,是香港法律界资深人士,前香港律师协会主席、香港马会副主席,目前担任观韬的全球主席。这意味着这样一个改变:此前意见书的署名必须是“观韬律师事务所(香港)与王泽长‧周淑娴‧周永健律师行联营”;而现在,观韬可以独立出具香港法律意见。
观韬悉尼是其设立的第一个海外办事处。2011年9月,亚司特与澳大利亚六大律师事务所之一的博雷•道森律师事务所(Blake Dawson)达成合作协议,并在2014年全面合并。合并后,亚司特的澳大利亚区域的业务愈加强大,且目前其全球管理合伙人是澳大利亚人。观韬与亚司特一直是联盟关系,基于进一步加深沟通和联系目的,观韬选择在2015年于悉尼开设办事机构。目前,观韬正在全力推进悉尼办事处的本土化(指做悉尼法律业务)。
正如与亚司特的独家联盟关系一样,早在2010年,观韬就确定了国内独家的联盟律师事务所——上海中茂律师事务所。经过五年的合署办公,今年4月18日,北京观韬和上海中茂正式合并,开创了国内律所跨地区合并的先例。在行政程序上,观韬和中茂需分别进行京沪两地的行政审批。
“跨省市确实比较复杂,这使得我们最后选择‘吸收合并’这种模式。吸收合并要求中茂所有的人员、业务并到观韬上海办公室;但事实上,我们并不是兼并,而是实实在在的合并。”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才是律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目前观韬全所员工有625人,其中律师有400人。观韬的律师分为七个年级。其中,七年级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满五年,可以申请成为合伙人;对于特别优秀的年轻律师,经过考核批准,也可以跨级晋升。
观韬倾向于从法学院应届毕业生中补充人才资源,一方面吸收海外留学生;另一方面选聘国内法学院的优秀毕业生,其中,观韬各地分所也会从当地的优秀院校吸收人才。年轻律师在加入观韬后,会进行一系列的入所培训,包括观韬的历史及文化、文档管理与业务文件起草、如何梳理案件事实、如何进行法律研究、如何撰写律师备忘录、法律意见书等。此外,在执业过程中,也有不定期的业务培训、合伙人的亲自指导、不同层级律师之间的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培训,以充分发挥每个律师的专业特长,提供业务水平。对于特别优秀的年轻律师,观韬会推荐到联盟律所亚司特的国际办公室进行交流学习。
对于业务人员的考核分为三个层面:晋级考核、绩效考核、奖励考核。对于晋级考核和绩效考核,主要以业务人员的工作小时数为基础,辅以主管合伙人对于业务人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沟通能力、业务熟练程度的评定,部门其他合伙人对于业务人员在工作衔接、团队协作、工作积极性等方面的评定,以及在事务所内外部刊物发表文章情况以及日常所内规章制度、执业纪律的遵守情况等。关于奖励考核,会对在业务上有重大贡献、重大影响、突出表现的,针对重大项目对律所价值有所提升的律师给予奖励。对于行政人员的考核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强度、考勤情况等,对于事务所日常行政工作有重大贡献和重大影响的也会给予奖励。
知行合一,止于至善。在中国律师行业迅猛发展的今天,观韬始终坚持稳健持续的发展战略,不追求盲目扩张,亦不止步于前,而是以客户为中心,以质量为保证,崇尚职业的律师精神。
明代思想家、哲学家,心学集大成者王阳明,其思想之精髓,在当下这个时代里,对于法律职业者们追求自身价值之根本更加别有意义。特摘录《与徐仲仁》如下,以共勉——
勿谓隐微可欺而有放心,勿谓聪明可恃而有怠志;
养心莫善于义理,为学莫要于精专;
毋为习俗所移,毋为物诱所引;
求古圣贤而师法之,切莫以斯言为迂阔也。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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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Sarah
编辑 | An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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