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条件上户口、取消抚养费,非婚生孩子权益该有更多保障
为了避免上完户口后被卫健局申请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消除上户口的前置条件及后续惩罚就很必要。
文 | 杜 虎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近日向媒体披露了她的建议内容,焦点是保障未婚妇女生育权,不分婚姻状态,保障女性平等的生育权利。为此,她还建议有关部门重新审视社会抚养费、上户口等现行政策,尊重个人选择和人口趋势。五年来,黄代表专注人口政策建言献策,矢志不渝地追问社会抚养费问题,她的最新建议一如既往获得舆论支持。
具体来说,黄代表建议司法部审查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关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办法规定,撤销或修改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范性文件。建议卫健委修订原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规范》,删除“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建议公安部废除任何歧视非婚生育的政策,充分保障非婚生孩子的合法权益,包括无条件为非婚生育的孩子上户口。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细花 来源:红星新闻 蒋伊晋摄
如果黄细花代表的建议能够全部实现,一是可以全面解除因为社会抚养费引发的社会不满情绪;二是将极大地解放人口生产力,在少子化、老龄化的时代潮流面前,为国家的未来政策赢取更多时间和回旋余地。当然,更可以为非婚生育、非婚子女创造平等的权利机会。黄代表坚持在人口政策上建言献策,无非是想让政策靠近人情,权力体谅家庭。
纵观黄细花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这些年,她因为毕业于生态专业,特别看重包括人口在内的生态平衡,所以在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子女等方面连年提出建议书。无论建议的内容如何与时俱进,黄代表针对人口政策与女性权利的主要立场、核心观点始终不变。可以欣慰的是,黄细花代表因应时代变化提出的建议,逐步落实,对现实产生了积极作用。
这些年来,黄代表曾经建议的全面放开二孩呼吁变成了新的国策,她力求推动废止征收社会抚养费,即便尚未在法规层面得到落实,但至少在舆论层面、甚至在实际的执行中都制造了巨大的反响。哪怕仍有征收的个案引发舆情,可人们讨论社会抚养费的角度不同以往,从“收多收少”变成“是否合法”。在黄细花身上,全国人大代表与时代潮流间的良性互动清晰可见。
从某种程度上看,黄细花代表的建议之所以取得乐观进展,也与变化了的国情及人口环境有关。独生子女政策在走过了其历史阶段之后,全面放开二孩的需求将国家与家庭紧密连接,包括平等对待非婚生育的全面敞开生育的呼声,也渐成气候。黄细花代表细致地确立建议角度,耐心地叩问人口政策中不合时宜的部分,敏锐且成功地捕捉国情与人心的变化。
正是在这一层意义上,黄细花代表不是一个人在孤军奋战。这些年来,她不仅在政策制定者那里赢得了改进政策的实际支持,同时也与社会意见一起推动那些对个人、家庭和国家真正重要的进步。在人口政策的讨论中,某些禁忌正在消退,人们可以实事求是地争论问题、求解答案。建议撤销或修订社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正处在这一历史进程中。
值得一提的是,黄细花代表所倡导的,并不是什么“无中生有”的事情,她只是客观、可信地指出如下事实:在现有的整个法规体系中,《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乃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都规定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要做的是消除不同法规间的矛盾,依照普遍的价值,该删删、该废废,将它们理顺,而不是扭曲地继续执行。
前段时间,“允许非婚生子女随母/父报户口”的新闻引起广泛议论,媒体采访证实,该项政策从2016年就实行了。但为了避免上完户口后被卫健局申请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消除上户口的前置条件及后续惩罚就很必要。兜兜转转这么多年,黄细花代表的最新建议依然切中民众的焦虑感,她与社会抚养费政策之间的“缠斗”还在继续,我们希望再听到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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