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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服务收费】医保支付下的药学服务应实现“清单制”

药事网 2023-03-01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国卫生杂志 Author 中国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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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一份名为《关于在省属公立医院试行药学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这份《通知》犹如一颗投石,再次激起关于药学服务收费改革的热议。自2009年新一轮医改首次提出设立药事服务费以来,业内对于药学服务是不是应该收费,应该怎么收费,谁来付费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长期的研究与讨论,其中,一些地方也采取了不同形式的试点措施,但始终未形成业内公认的收费政策与标准。此次福建省的改革政策导向非常明确,将“产出导向、质价相符”作为基本定位,摒弃了“人头费”“门槛费”性质的价格项目,更加强调服务可监测、行为可调控、效果可评价。福建的改革能否进一步推动药学服务费落地?能否通过改革更好地体现药学人员的服务价值?高质量的医院药学服务模式究竟应该是什么样……更多关于药学服务费的相关话题,请关注本刊特别策划【药学服务 如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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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药学部主任赵志刚牵头,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中国药学会、中国药师协会组织,历时3年形成的《推进药学服务体系建设和医疗保障协同发展专家共识》发布,这份专家共识详细论述了药学服务体系建设和医疗保障协同发展的价值和意义,同时对药学服务项目、内涵以及支付标准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度的阐述。参与制定共识的专家表示,这份共识可以看作是药学与医保之间的沟通工具,也是双方对话的基础。实际上,这并不是药学行业第一次推动建立药学服务和收费的标准。早在2016年,《中国药学服务标准与收费专家共识》就已经被业内广为熟知。前后两份共识虽然有所差异,但一以贯之的逻辑是,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药学服务的项目清单,在清单的基础上形成服务标准,最后,才能将药学服务的支付一步步推向落地。


药学服务标准是医保支付的基础


新一轮医改开始后,我国就在药学服务转型、促进合理用药等方面开展了持续有效的实践。尤其是三级医疗机构,在药学服务方面进行了多种模式的探索,比如:开设医师-药师联合门诊、药师门诊、临床药师查房、处方审核、药师会诊及互联网药学服务等。与此同时,关于药学服务的付费机制研究也从未止步。2015年,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开展了政府主导的医保付费居家药学服务,得到了政府和患者的认可。随后,居家药学服务在江苏扬州、安徽等地推广。今年4月,福建省医保局印发了我国第一份省级层面的药学服务收费文件《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在省属公立医院试行药学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

虽然在实践中,药学服务的价值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体现与认可,但是,服务项目与服务标准的缺位还是让医保对药学服务的支付少了抓手。目前业内的共识是:药学服务标准是医保支付的基础,药事服务费的落地需要制定相关的药学服务清单、服务标准和支付标准等等,这也是精细化管理的依据。所以,在2016年形成的《中国药学服务标准与收费专家共识》中,参与专家对于药学服务的收费项目、内涵、服务标准、收费方式及金额范围形成了初步共识。

自2016年这份共识发布之后,参与制定共识的药学专家就不断利用每一次学术交流的机会对药学服务标准体系和收费体系的建立进行呼吁。今年两会期间,赵志刚还联合中国药师协会、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健康中国研究中心相关专家一起,通过全国政协委员张喆人提交了一份关于《关于设立药事服务费 保障医院药学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提案》,希望通过落实药事服务费,充分发挥药师力量,保障医院药学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收费项目要以产出为导向


2010年,卫生部等五部门制定印发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药事服务费原则上按照药事服务成本,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2021年,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制定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指出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该试点方案还明确,要在建立健全机制上进行探索,要形成更可持续的总量调控机制、规范有序的价格分类形成机制、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和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

这些文件的印发也为药学服务的价格形成指明了方向和道路。一位长期从事药学管理工作的专家认为,文件的指导思想也就是药学服务价格项目体系的制定基调,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药学服务的收费项目要以产出为导向,聚焦药学专业技术劳务,形成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的药学服务价格项目体系。结合我国药学服务岗位、环节以及医保管理实际,要从药学服务项目名称、服务产出、服务内涵、技术和资质要求、服务项目和标准的政策依据、计价单位、价格等方面,建立我国医保支付下的药学服务项目及标准。

在2016年的专家共识基础上,2022年的《推进药学服务体系建设和医疗保障协同发展专家共识》进一步对药学服务的名称、产出、内涵、技术和资质要求、服务项目的标准和政策依据进行了明确,同时也建议对处方(医嘱)审核、用药教育、PIVAs(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药学门诊和药师会诊几个项目进行医保优先支付。

此外,为了保证进一步实施学服务创新与标准化研究,新的专家共识还建议,将治疗药物监测、个体化调配服务、药学监护分级管理、社区(居家)慢病管理药学服务和互联网药学服务等创新服务项目纳入到药学服务成本补偿当中。鼓励开展针对全人群、全疾病、全周期的药物治疗管理路径研究与实践,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开展标准化签约家庭药师服务,药师应积极参与家庭签约团队。鼓励医联体结构下的药联体建设,集约优质药师资源为区域提供有质量的可持续药学服务。鼓励互联网药房、社会药房(店)的标准化、有序化发展。支持药学服务以及合理用药数据等作为生产要素的良性发展。

药师队伍是为百姓提供药学服务,促进合理用药的主力军。而医保对于合理用药的刚性需求与药师提供的合理用药的技术服务在供需上目标一致。所以,如何推进药学服务体系建设和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将成为摆在二者面前的新命题。




整理:《中国卫生》杂志记者 连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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