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执业药师,被撤证!
近期,国内一大批执业药师被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原因涉及销售假药、“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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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海南省药品监管局披露了一起重大违法案例。一家医药有限公司被发现涉嫌虚假挂靠《执业药师注册证》。
该公司涉及5800余万元中药材采购和4200余万元中药饮片销售发票,但实际并无交易,且部分商品未经验收。更令人震惊的是,该公司的质量负责人竟在另一家企业全职工作,以兼职身份挂靠《执业药师注册证》。海南省药监局对该公司严厉处罚:罚款5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对法定代表人和实际负责人处以十年禁业,同时撤销了质量负责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除此之外,据不完全统计,近期行业内大批执业药师被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其中涉及辽宁、江苏、甘肃等省份。
江苏南通:南通启东市某大药房原企业负责人兼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因为销售假药被判刑。10月16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规定收缴其注册证并注销注册。并按规定将其违法违规信息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奖惩记录”栏。
辽宁葫芦岛:经查,执业药师14人,未在注册单位上岗执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于2023年8月28日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
辽宁朝阳:经核查,执业药师16人未在注册单位上岗执业,存在《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行为。依法撤销13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上述证件给予注销作废,三年内不予注册。
甘肃省:经查,某执业药师存在《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行为,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注册,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执业药师被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同时,还被处以“三年内不予注册”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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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开展专项检查,执业药师监管趋严
执业药师在为患者提供药物和医疗建议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搜药注意到,近期多地监管部门针对执业药师“挂证”顽疾、注册情况、履职考勤、远程审方等情形先后开展专项检查,与此同时,国家对执业药师在医保基金的使用过程中也出台了最严监管措施。
近日,为加强对全市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的服务管理,安徽省阜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卫健委、市医保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业药师注册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中,市药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四部门联合下发专门文件,对工作进行部署。文件要求,各级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宣传动员,对本系统医疗机构、技术机构和局机关人员凡符合报考执业药师资格条件的要鼓励应报尽报,对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但尚未注册的人员要充分摸排,督促全部注册。
同时,当地市场监管局还专门召开了全市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进会,帮助企业人员熟悉执业药师注册办法、要求和简易流程等,做好跟进服务,提高执业药师注册率。
“数字化”考勤赋能解决“挂证”问题
2023年9月,贵州铜仁市监局召集全市药品流通企业执业药师召开会议,宣布启用“铜仁药品智慧监管”系统管理执业药师“打卡”考勤,系统将通过“刷脸+GPS”双定位对执业药师进行考勤,运用“数字化”赋能启动执业药师“打卡”工作,推行药店监管新模式。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管理,督促执业药师按规定履职,杜绝执业药师“挂证”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开展自查,对不按照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和相关药学技术人员、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动整改,增强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主动规范执业药师在岗履职,鼓励药品经营企业相关人员积极参与药学专业培训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不断扩充执业药师队伍,同时在药品购进渠道、计算机管理系统应用、药品存储条件和处方药销售等关键环节上进一步规范管理。
严查执业药师远程审方
9月18日至22日,新疆英吉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城内所有零售药店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对药店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执业药师是否在岗等进行排查,并现场随机抽取2-3个药品品种,核对进、销、存情况,查看是否有合法采购票据和验收记录。
检查组强调,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要加强与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处方业务合作,执业药师要在岗履职,远程审方要操作规范,依法合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分柜摆放,不得采用开架自选销售方式。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零售药店23家,立案查处2家,发现问题8个,已当场督促药店立即整改,并要求相关药店限期提交整改报告汇报整改情况。
对执业药师实行信用分级管理
今年8月,安徽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后,芜湖市安排部署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落地落实。其中包括:打造“信息化+信用化”的执业药师“双信合一”监管模式,开发完成执业药师打卡信息化平台管理模块,对执业药师执业活动实行信用分级管理。
医保基金直接监管到执业药师个人
引发全国75万执业药师普遍关注的当属10月8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按照《意见稿》规定,今后医保基金的监管不仅要监管到所在医院或药店,同时监管触角直接具体到医生和执业药师个人,一旦出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现象,医生和执业药师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根据记分处罚标准,医生和执业药师当年度内记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后,按照服务协议约定,则中止或终止相关责任人员支付资格和医保费用结算。医保支付资格对于医生和执业药师非常重要,医保支付资格如果被终止,医生或执业医师的商业价值就会大幅度下降,对个人的收入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来源: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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