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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丨2017,小额贷款公司路在何方?(第一部分 战略篇)

嵇少峰 信贷风险管理 2021-06-11

作者:嵇少峰

经授权转载自公众号:兀峰金融研究


摘要:

2016年对小额贷款公司来说,是洗牌接近尾声、彷徨思考前途的一年。经济基本面的承压、政策面不明朗,这一切让机构的所有者及从业者无所适从,迷失了方向。对比中国的传统银行,他们虽然也同样面临着巨大的阵痛,但破产、停业者却未有所闻,而民营银行及科技金融的新生势力兴起,更让我们有必要作一些分析,以厘清我们的思路、定义我们的未来。


分析小贷公司的未来,首先要从宏观战略方面作出清晰的判断。


1中国的金融监管格局,决定了小贷公司将可能成为银行以外、唯一有牌照的类银行信贷机构,虽然说这个牌照目前似乎并无多少价值。


首先我们先谈谈为什么要有牌照。


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默顿的功能监管理论将金融体系执行的六项经济功能逐一进行了分类,并指出随着经济与金融的发展,传统的机构监管者会不断面临严重的监管重叠和监管真空,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将是不可避免的趋势。英国学者迈克尔•泰勒的“双峰监管”理论也提出了除审慎监管之外,还需要重视行为监管目标的实现。英美的这两种监管理念代表了西方发达国家主流监管架构的选择方向,其中既有相通之处,又有所区别。但根本的目标还是一致的,即在传统按金融机构属性对机构进行牌照化管理外,更要建立覆盖全部金融行为的全方位金融监管体系。我国金融监管职责的划分遵循“谁发牌照谁监管”的原则,以机构审慎监管为主线,而在可能弥补监管真空的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制度的建设方面,却出现了有牌机构有人管、无牌机构无人管的明显漏洞。再加上我国金融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这才导致了大量无牌的伪金融机构泛滥与失控。


因此从制度层面讲,中国对类银行信贷机构的管控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使用牌照化或类牌照化的管理模式,社会金融资本如果要开展金融业务,拿牌是必须的选择。


其次,我们再讲当前对类银行信贷机构监管无序的原因。


出于对现有金融机构机关化、国企病状态的不满,同时误判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属性,社会舆论包括各级政府均有意无意鼓励互联网金融及大量无牌机构迅速发展。由于监管的缺位,导致了民间金融的野蛮生长,大量骗子、狂人极大地危害了社会公众资金安全,损害了借款人利益,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各级监管部门现在又希望通过行业协会、地方金融办来代行监管职能,希望通过制定几个管理规范、几个指导意见,用行业自律及地方政府的行政力量来达到监管的目的。他们显然没有认识到,在完全牌照化、审慎监管的体制下,是不可能用类行为监管的方式进行监管的。现在的结果是,互金协会忙个不停却与事无补,地方政府只能用停止注册登记、公安上门清理等行政手段代行监管功能。


最后的结果根本不需多想,通过变相设定审批门槛等方式直接或间接进行牌照化管理,是对类银行信贷机构及互联网金融机构监管的唯一的选择。这个选择肯定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但一定是当下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唯一的选择。这是体制决定的,而不是技术的问题。


从这个层面上讲,小额贷款公司将会成为中国几乎唯一类银行信贷机构,这也是当下相当多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努力拿互联网小贷牌照的原因之一。所谓的穿透式监管,就是任何机构做金融业务,必须由当下的一行三会比照管理,对一行三会覆盖不至的领域,交给地方管理。而要落实到地方政府层面,也只能以猫画虎,牌照化管理小贷公司、牌照化管理互联网金融机构。


回到小贷公司本身,大家应该看到,如果你想从事银行以外的信贷行业,这个牌照价值量无论大小,都是几乎唯一的选择。


2当下的小额贷款公司,并不是你看到的上万家机构损失过半、倒闭过半的夕阳群体,他们仅仅是中国庞大的社会资本向金融业渗透的初步尝试。损失过半只是表象,春风吹又生才是这个行业的本质。这个群体不会消失,他们也是未来中国金融真正市场化的脊梁,民营银行实际上也是这个群体突围的一个方向。


当下社会公众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认知绝大部分是错误的。人们普遍把民间放高利贷的组织统称为小额贷款公司,甚至连央视这样严肃的媒体在法制报道中也累犯同样错误。殊不知正式的小贷公司是经过地方政府金融办审批、牌照化管理的类银行信贷机构,更不知道小贷公司的审批对其发起人、大股东的要求都有相当的门槛。除极少对小贷公司放松管理的省份外,绝大部分地方政府对小贷公司的发起人及到位资金都设立了数千万元至数亿元的门槛,对股东及公司治理也有诸多要求。绝大多数小贷公司背后都依靠着一家或数家当地的民营龙头企业甚至国企、央企、上市公司。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差不多都有自己的小额贷款公司,国企、央企发起成立的小贷公司占比大约超过15%,全国500强民企约半数成立了自己的小贷公司。


社会公众接触的所谓小贷公司,90%以上都是打着小额贷款公司幌子的无牌照P2P、财富公司、高利贷投资公司、理财公司或从事非法放贷的黑社会组织。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绝大部分小贷公司并不面对社会大众,大都从事面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也不会宣传自己向公众吸收资金。当然,的确有相当多的小贷公司经营很不规范,做法与上述公司并无多少区别。


我们再回到小贷公司的社会属性上来。中国政府及监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及赋予的社会职能出现了很大的错位。国际通行的小额贷款公司,是作为对社会底层还没有享受到金融服务的农户、个人、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信贷服务的形式存在的,在强调社会、公益效益为先的基础上适当考量其经济效益与机构本身的可持续性,但这个概念在传入并翻译到中国时出现了异化。异化的原因,一是政府把这个概念嫁接到了商业性、逐利性极强的民营资本上了,二是国内的金融垄断、信贷专营,导致社会资本寻找金融方向的突破时,无奈或错误地选择了小额信贷这块牌照。中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其本质是贷款公司、类银行信贷机构,跟面对弱势群体、类公益两个属性完全不对应。


在当下国有资本、政府掌控银行的大背景下,小范围、特定条件下放开的民营银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不会成为庞大社会资本金融化的主渠道,这同样不是技术的原因、监管的原因,而是中国的银行业承担第二财政的本质及政治体制本身决定的。中国的银行彼此间的信任是出于国有、政府控制产生的体制内的认同感与安全感,监管的习惯与规则也大都延续了这种认同感与安全感,因此,对进入这种语境的民营银行来说,就如同异类,想获得对方的信任、享受同业间的低成本资金几无可能。监管部门通过限制其规模、提高监管门槛、设置种种过度的管制措施来防范民营银行失控,这是必然的也是无奈的选择。


因此,不管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是什么状况,更大规模的社会资本金融化只有小贷公司这一条主要的道路。我这样讲并不是为了抬高这块牌照的价值,这块牌照对没有实力、没有专业的机构来说,同样没有任何意义。我也希望各级政府、金融办更清晰地认识到这一点,更多地学习国际先进监管惯例,从非存款类放贷机构的角度对国内的小贷公司进行监管,放下架子、勇于纠错。不要光抓住“小额”这个历史原因形成的错误定义,教条地让非公益的社会金融资本承担连国有银行都不愿意从事的社会救助功能。事实上,小贷公司由于资本金规模与成本的原因,根本无法选择在大、中型企业信贷上与银行比拼,小微、边缘客户是其必然的且无奈的选择。因此,小贷公司服务中小微企业是必然的,但是从制度上强迫商业性资本设立的小贷公司仅从事类公益的、回报低的信贷行为,甚至在技术上指定服务对象、限制贷款金额是没有理由的、也是无效的,其结果只会让本已半阳光化的民间借贷(我更愿意用类银行信贷这个词)重新回到地下,因为这是监管利益与监管成本完全不匹配的制度设计。(详细描述见我的新浪财经专栏旧文《我对《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的一些看法》)。


我希望政府再定义出一个公益性小额贷款公司,以与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相区分,两者应区别对待、区别监管。或者让当下商业性小贷公司的名字,直接简化为贷款公司,去掉小额两个字,以避免反复出现监管与社会定义模糊的结果。我也希望政府与社会善意资本更多地投资公益性小贷公司,政府应给出更特殊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真正的普惠金融。当下中国的公益类小贷公司也被逻辑不清的制度设计所害,全国能良好生存、发展的公益类小贷也所剩无几。


3小额贷款公司包括民营银行,在当前的经济与监管环境下生存,是对其实力与专业的异常挑战。迷信牌照的价值、盲目乐观一定会体无完肤。


当今的金融特别是信贷狂热,是背离实体经济的假象。在实体企业投资回报率持续下降、流动性恶化的大背景下,资金流出投向流动性及可期待收益更高的金融行业,既是自然的选择,又是非理性的选择。中国的信贷过度、官方金融与民间金融的两层叠加,使得信贷机构面临着全面重创的风险。当下社会经济最大的问题不是缺乏信贷资金,而是企业缺少盈利能力与经营性正向现金流,信贷表面上输血、实际上要攫取实业的超额利润,信贷资金是一种商品,不是救济,经济面不改观,信贷将无以为继。


1

中国国有垄断的信贷业,本能的政府信用背书,使得银行在经济下行期仍然有足够的流动性与第二财政的内循环盈利能力。一线的承压并不会给整个机构带来断裂性影响。对比而言,民营资本面对的不仅是规模所限带来的技、战术问题,更多的是缺乏零成本的官方信用背书,这使其在融资上产生了巨大的劣势,这种劣势只能依靠超群的管理能力与技术实力来弥补,这显然不是随便哪一家机构都能做得到的。


2

从大势分析,经济下行伴生的一定是信贷风险频发,行业整体资产质量下降。几乎所有类型的信贷产品,均会走弱,只是受影响的程度与承压的时间点不同而已。当下体现出的信贷变异,一是以资产泡沫化为背景的不动产抵押(企业房产抵押、住房按揭)仍在持续上升,二是第二财政性质的平台类、低收益央企、国企信贷挤压了市场化实体的信贷规模,体制内外的资金差与信贷可获得性,将严酷摧残非国有企业,多年市场经济改革的努力将有可能付之东流;三是体制外次级信贷疯长,互联网金融的无序、非理性繁荣催化了次级信贷的同质化与恶性竞争,加大了次级信贷的规模与风险。

3

信贷利率与实体企业投资回报率日趋接近,在相当多的行业甚至出现倒挂现象。这种现象使得企业的有效融资需求持续下降,在信贷投放总量不变甚至放大的情况下,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对信贷机构的专业技术、有效资源、资金成本、管理成本的要求越来越高。



对于小额贷款行业而言,这些挑战将会把相当多的机构挤压出市场。与实业一样,未来的三到五年,都不会出现轻松谋利的机会。给我们留下的选择,一是通过内联、外合来拓展战略空间,形成规模效应、优化融资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与管理成本,二是充分利用信贷技术、互联网技术等手段,寻找生存空间,努力在新金融领域提升自己的综合竞争力。这一切都对我们小贷公司的技、战术能力提出前所未有的挑战。当然,简单选择退出这个行业也是不明智的,毕竟类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与灵活性还是比当下的实业多一点优势,血的经验与教训更是金融业最可贵的财富。


注:这篇文章始于2016年末中国南京微贷战略研讨会会刊所需,我又加入了一些我长期思考的内容。2015末至今,我组织了三次全国性行业交流研讨会,感谢全国各级小贷协会、小贷同行及互联网金融机构对我的信任与支持,推动我思考,让我在行业寒冬里仍能有奋斗的决心,更加明晰行业的未来。2017年中国小贷公司年会即将召开,我暂时草草收尾,是为了与同行朋友们交流时有一个参照物。我们的金东小贷、我们的兀峰科技仍然会一如既往积极推动行业的合作。真诚希望大家联合起来、共创未来。还有《第四部分 监管篇》没有完成,以后会抽时间写,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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