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门口,两个律师互殴,结果……
打架成本高,
打输了住院,
打赢了坐牢!
近日,北京市司法局通报了一起青年律师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刑、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惩戒案例。
1988年10月出生的樊一良,硕士研究生,此前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执业。
3年前,一次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的经历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
2018年11月9日13时许,血气方刚的樊一良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看守所北门外,因排队问题与另一位年逾古稀的老律师周某(男,71岁)发生口角,后双方互殴。
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
其间,樊一良用右拳击打周某左侧胸腹部,造成周某左侧第3、6、7、8肋骨骨折等伤。
经法医鉴定,周某的伤情属轻伤二级。
知情人透露,案发后,有关方面多次组织双方就相关赔偿问题进行调解,终因分歧较大未果。
2019年2月13日,樊一良向公安机关投案。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樊一良同日被羁押,同年3月22日被逮捕。
在庭审阶段,被害人周某称就本案民事赔偿部分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并建议法庭对樊一良依法从重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樊一良采用暴力手段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
因为樊一良在投案后,仅承认打了周某肩部一拳,并对伤情鉴定程序、结果提出异议,所以,法院并未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
同时,考虑到樊一良能够主动投案,并当庭认罪,法院对其酌情予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樊一良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2021年8月10日,经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给予樊一良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同时收缴其律师执业证书。
一次冲动,或许就这样断送了一位青年律师的职业生涯!
损失惨重!教训深刻!
劝君有话一定好好说,莫把前途给葬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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