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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律媒智库 2021-10-21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示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坚持开门搞整顿,切实整治顽疾,严实查纠整改,现将省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公布如下:

一、整治政令不畅、执行不力问题

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不彻底;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对下指导监督不到位,文件出台后督促落实不够;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整治影响公正司法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不如实记录报告,法院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落实任职回避制度不到位;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插手经济纠纷、工程建设;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

三、整治机关作风顽疾

重点整治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作风不严谨、不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内部管理不严格,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够有力;解决困扰基层的突出问题力度不够,对疑难复杂问题、新类型问题的解答指引不到位。

四、整治条线顽瘴痼疾

对第一批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深化整治,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重点整治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虚假诉讼防范惩治不到位,违规违法执行。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反馈渠道如下:

联系电话:025-83785020;

电子邮箱:sfyjyzd202109@163.com;

来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75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局;

受理日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全省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来源:江苏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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