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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案例 | “云龙微检察·社区矫正平台”助力检察监督

律媒智库 2023-08-25



12月19日,在江苏省法学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上,由研究会和江苏法治报社联合举办的首届“江苏智慧法治十大优秀案例”及“江苏智慧法治优秀案例”正式揭晓。经研究会理事投票和专家评审,评选出“江苏智慧法治十大优秀案例”10项和“江苏智慧法治优秀案例”5项。今天,我们详细推介获得“江苏智慧法治十大优秀案例”的“云龙微检察·社区矫正平台助力检察监督 ”供大家学习借鉴。

”云龙微检察·社区矫正平台”助力检察监督

金爱晶  时 波  郭 强  陆 琪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互联网+社区矫正”新检察监督模式,研发“云龙微检察·社区矫正”平台,涵盖入矫检察、谈话教育、司法报备、情况反映、奖惩公示、定位抽检等模块,实现了高效、精准、智能的社矫工作管理,为检察官、社区矫正对象、司法局工作人员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渠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尤其在疫情防控的大考中,通过线上监督有效防范了社矫人员脱漏管现象发生。

目前,该平台已在徐州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广,并获得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网上轻应用二等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二季度典型事例、第四批法治徐州建设优秀实践案例等奖项。



建设背景

在当前互联网日益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形势下,将检察服务推广到互联网或手机应用上,既是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业务的新要求新期待,也是实现“互联网+检察”的有益探索。

检察监督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情况是刑事执行检察的重要业务之一,为有效解决传统监督模式下,检察监督主要依托于社区矫正机构主动报送工作的被动状态问题,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云龙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服务检察工作需求,通过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积极探索“互联网+社区矫正”新检察监督模式,研发“云龙微检察 · 社区矫正平台”,将监督方式从事后监督转变为实时监督、从纸面监督转变为线上监督,从到社矫机构找问题转变为带着问题去社矫机构,将监督效果从盲目巡察转变为精准出击、从底线监督转变为有效监督,从碎片化监督转变为全覆盖监督,将办事模式监督转变为办案模式监督,从“管得住”转变为“管得好”,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广覆盖、全方位、多维度、实时性综合监管矫治,有效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主要成果

(一)主要内容

“云龙微检察·社区矫正平台”同时部署于政务微信和微信小程序端,依托于微信庞大的用户群体以及强大的社交功能,界面设计友好,不同文化水准、不同信息化熟悉程度的用户均可以自如使用。

平台涵盖入矫检察、谈话教育、司法报备、情况反映、奖惩公示、定位抽检等功能模块,检察办案、监督、宣传一线输出,不仅实现了对社区矫正对象全方位、多维度、实时性综合监管矫治,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也使检务工作从传统型向智慧型转变,提升检察机关智能化网上服务水平,缩短了司法为民距离。

图1云龙微检察·社区矫正平台

图2云龙微检察·社区矫正平台功能概览

“云龙微检察·社区矫正平台”平台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内部外部、自动手动“三个整合”,服务对象包括检察官、司法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矫正对象等。

平台共分为pc端和移动端。

图3云龙微检察·社区矫正平台pc端后台

pc端检察官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后,可以在后台进行入矫检察、谈话教育、司法报备、情况反映、奖惩公示、定位抽检等模块信息管理和数据分析,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社区矫正工作进展,实现对社区矫正实时、动态化监督。

图4云龙微检察·社区矫正平台移动端

移动端设计了检察官、矫正对象、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等不同的权限,用户通过人脸识别认证身份后可以使用。

移动端检察官通过“谈话教育”模块可以建立独立谈话空间,对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以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构建检察官、社区矫正对象、司法局干部等一键沟通桥梁,实现指尖监督、掌上检察;通过“定位抽检”模块对矫正对象实行定期不定期定位巡检,平台设置矫正对象每周需发送一次自己的定位,如超出徐州市大市范围则会短信通知检察官预警,帮助检察官全面掌控社区服刑人员行踪,减少再犯罪机会;通过“入矫检察”模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注重矫正对象的思想改造,把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保证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回归社会。

社区服刑人员通过该平台人脸识别成功后可在线定位打卡、接受学习教育,所有资料全程留痕;也可以通过“情况反映”模块举报司法局社区矫正干部在矫正过程中违法行为,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严格工作、规范文明进行。

司法局工作人员可通过“司法报备”、“奖惩公示”模块及时报备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变更及对矫正对象奖惩情况。平台加强了与检察官、社区矫正对象三方之间的沟通交流,突出社区矫正监督重点,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二)特色亮点

1、科学规划、以用为本。

近年来,云龙院积极开展智慧检务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信息技术应用,为人民群众不断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规划。在服务检察办公办案过程中,技术部门发现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存在线索来源少、法治宣传渠道窄、社区矫正对象权利保障不全面等难题。于是,基于问题导向,着力打造一个广覆盖、全方位、多维度、实时性社区矫正综合监管矫治平台,以解决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现实困难。

二是领导高度重视,全面布局。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任组员的项目调研组、项目研发组,多次召开调研工作会议,了解干警真实需求,坚持以用为本、贴近实战,对项目可行性及必要性进行严格分析论证,体系化推进项目建设。

三是坚持以用为本,不断改进。结合省院刘华检察长视察调研时对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和司法便民水平等方面提出的更高要求,以及干警在试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察长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小程序应用工作。技术部门牵头建立项目工作群,组织召开实时视频会议,不断优化调整功能模块,以适应检察工作需要。

2、突出特点、整合优势

一是整合资源,方便使用。考虑到网络时代人们的习惯,将平台依托于庞大客户群体的微信平台,微信搜索云龙微检察小程序即可使用,用户操作十分简便。其次,将检察办案、监督、宣传多个功能融于一体,实现一个平台对外提供服务,使社区矫正对象、司法局工作人员、检察官能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到便捷、高效。

二是分类授权、全面覆盖。面对不同的群体,该平台设计了不同的身份认证手续和使用权限。涵盖社区矫正人员、司法局工作人员、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不同角色。

三是多方互动、增强检察监督效应。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预设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端口,方便工作衔接、信息互通。

3、安全保障、规范建设。

一是制定规范性文件,让网上检察有序进行。为了保证网上办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我院及时制定出台网上办公办案规范性文件,并设置专用网上办案会议室,规范网上检察行为。

二是严格操作流程,让信息安全有保障。一方面,系统内案件同步数据按照最小化原则,重要信息模糊处理。及时导出结案案件的空间信息,并从云端删除,确保数据安全可控。另一方面,后台使用动态短信登录验证,前端用户必须通过人脸识别、身份认证等程序,全面保障登录安全。

三是引入检务督察,让司法公正有保障。将检务督察侵入管理、嵌入办案。利用平台同步记录、全程留痕功能,及时导出空间中聊天内容、视频。通过专项抽查制度,严格落实办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保证司法公正。



实践成效

(一)实践效果

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智慧检务工程——“云龙微检察·社区矫正平台”同时部署于政务微信和微信小程序端,于2019年12月正式上线运行。上线运行以来,检察官通过该平台实时掌握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实现了对社区矫正对象全方位、多维度、实时性综合监管矫治,有效防范了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事件发生,应用效果显著。

截至2021年11月底,云龙区检察院通过该平台与司法局深入对接,及时开展在线社区矫正监督,已将辖区内10个司法所,68名社区矫正干部,563名云龙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录入系统。

目前,在矫对象291名,检察官已开展定位抽检5000余人次,与矫正人员进行谈话教育1000余人次,答复各类程序性和业务咨询近千次,开展入矫检察150次,接受司法局工作人员司法报备389人次,受理情况反映36件,检务督察部门全部审查。

(二)所获表彰


图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图6 第四批法治徐州建设优秀实践案例

云龙微检察·社区矫正平台”自2019年12月上线运行以来,满足了疫情防控、教育整顿等各个时期检察工作需要,缩短了司法为民距离,应用成效显著,被新华网、检察日报等市级以上媒体深入宣传报道百余篇。创新性举措受到中央政法委领导、中央指导组领导、江苏省政法委领导、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刘华检察长等多位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2021年2月1日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获得了“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网上轻应用比赛二等奖”、“2021年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二季度典型事例”、“第四批法治徐州建设优秀实践案例”、“徐州市十佳公益普法项目”等诸多奖项。目前,该平台已在徐州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广使用。

(三)社会影响

1、“疫情防控、检察监督”两不误。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依托于该平台非接触式监督的方式,检察官及时开展检察监督,严格防范脱管、漏管事件发生,确保“疫情防控、检察监督”两不误。检察官通过该平台随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实时定位抽检,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实时掌握矫正人员思想动态,提升社区矫正人员的防疫、法律意识,还可以及时接受司法局工作人员司法报备。

社区矫正人员通过该平台进行在线定位打卡、学习教育,足不出户便能接受学习教育。

司法局工作人员通过该平台上报疫情防控期间的日常监管措施及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变更、奖惩公示等情况,在线与检察官沟通交流,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全程留痕。

“云龙微检察·社区矫正平台”的使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不中断,监督不停歇,有效防范矫正人员脱漏管现象发生,检察机关以实际行动助力特殊时期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图7“疫情防控、检察监督”两不误

2、“设计理念、主动作用”获肯定。

2021年4月,在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网上轻应用比赛中,云龙区检察院研发的“云龙微检察·社区矫正平台”在来从全国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4个作品中脱颖而出,取得第六名,获得全国二等奖。在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网上轻应用评审会上,高检院领导们对该平台注重矫正对象思想改造的设计理念及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发挥的主动性作用表示一致认可。该项目还被评为2021年“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二季度典型事例”。

图8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网上轻应用比赛二等奖

(四)案例总结

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云龙微检察 · 社区矫正平台”的上线运行,为检察官、社区矫正对象、司法局工作人员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渠道,降低了沟通成本,提高了多方工作效率,实现高效、精准、智能的社矫工作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尤其在疫情防控的大考中,通过该平台检察官们远程“零距离”办公办案,检察办案、监督、宣传一线输出,在实战中交出了满意的答卷。

目前,小程序已在徐州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广。未来,云龙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便民利民、提升效能、源头把控,将业务工作与信息化、科技化、智能化深度融合,持续优化升级“云龙微检察·社区矫正平台”的功能,赋予社区矫正平台更多的生命力,让‘检察监督’更加实时、快捷、高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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