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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正式推荐对象 | 其中1家律所,2名律师

关注法治→ 律媒智库 2022-10-06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评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5号)要求,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的江苏省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对象名单已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现将我省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和简要事迹予以公示。

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1.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秦淮区司法局充分彰显新时代基层司法行政使命担当。在全省率先牵头承担相对集中处罚权改革试点任务,经验做法被司法部受邀参与座谈交流并在全省推广。曾获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称号,“苔花”调解工作室被司法部通报表扬。

2.宜兴市司法局。宜兴市司法局积极创新法治服务产品供给,“大调解”工作宜兴模式、社区矫正“一三三”模式宜兴样板在全省推广。该局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4个司法所先后荣获全国先进(模范)司法所称号。

3.溧阳市司法局。溧阳市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成绩显著,溧阳市获评“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活动先进地区”,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获评2016年—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百姓议事堂”获评“中国十大社会治理创新奖”。

4.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凝心聚力、守正创新,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获得市级以上集体荣誉32项,个人荣誉69人次。先后被评为依法治省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进司法局、全市法治苏州先进集体。

5.灌南县司法局。灌南县司法局创新思维,务实举措,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排查调解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等称号,综合绩效考核连续多年保持省市县领先。

6.盐城市司法局。盐城市司法局始终牢记初心使命,锚定发展目标,擦亮促进盐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名片”。在全省率先出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责任清单,制定市级依法治省工作证明材料报送指南,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察,获司法部肯定。

7.高邮市司法局高邮司法所。高邮市司法局高邮司法所不断增强业务管理水平,提高法治为民服务效能。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司法所”“江苏省优秀司法所”“江苏省规范化司法所”等荣誉,司法所干警先后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江苏最美法治人物”“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司法所所长”等称号。

8.宿迁市司法局。宿迁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全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七五”普法工作获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表彰。2021年法治建设综合满意度全省第一,获评2021年度“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进单位”。

9.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把“两个维护”不折不扣体现在具体行动上,严格工作标准要求,营造积极向上、勤勉敬业的良好氛围。获评“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被全国总工会、司法部评为“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集体。

10.南京女子监狱。南京女子监狱连续3年蝉联江苏省监狱系统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第1名,先后被命名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和“智慧监狱示范单位”,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集体二等功。

11.江苏省新康监狱。江苏省新康监狱是江苏监狱系统唯一一所功能型监狱,也是全国监狱系统最新建成、最新启用的病犯监狱,主要承担着全省艾滋病罪犯的集中收押和全省监狱传染病、危重病血透病犯的集中诊治任务,建成启用全国监狱系统首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完成核酸检测36万余人次,为全省疫情防控做出了积极贡献。

12.省戒毒管理局戒毒管理办公室。省戒毒管理局戒毒管理办公室充分履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职能,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两打两控”“清源断流”等禁毒专项行动。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后续照管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竭力打造后续照管民生工程,入选第九届中国民生发展论坛“我为群众办实事-2021民生示范工程”推荐案例。

13.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积极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制度建设,为体制改革、制度创新建言献策。创立“剑桥颐华公益基金”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向社会展现律所及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

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1.刘永(南京市溧水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该同志团结和带领全系统干警,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全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争先进位,溧水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获评2016-2020年全国普法先进单位,柘塘司法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2.孙冬花(徐州市司法局宣传教育处副处长)。该同志奋战在政法战线十余年,始终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己任,把法治精神渗透进每一件具体工作中,教育感召100余名未成年犯迷途知返,为300余名疫区群众提供心理援助,帮助他们重建生活信心,多次被评为市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

3.岳林云(常州市司法局地方立法处处长)。该同志工作作风优良、业务素质良好、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第一时间报名并带领15名先锋队员赴辖区协助联防联控,出色完成疫情防控重大临时任务。

4.王 侃(苏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该同志自觉当好“领头雁”,工作上实干担当,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苏州司法行政系统落地落实。带领苏州市司法局荣获“全国司法行政先进集体”“2015-2018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

5.祁建中(南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该同志既有迎难而上、敢挑重担的决心和勇气,又具备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智慧和实力。创立的法治文化“一融四聚”模式在全国、全省推广,参与的“三所共建”工作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推广,曾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

6.贾春萍(淮安市洪泽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该同志负责的社区矫正工作,一直稳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前列,她创办以挽救社区矫正对象帮扶安置帮对象为工作重点“阳光帮扶中心”基地,“教育、感化、挽救”矫治人员。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社区矫正先进个人、江苏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个人。

7.潘晓霞(盐城市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兼人事教育处处长)该同志时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优异成绩,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盐城、法治盐城贡献了自身力量。

8.丁慧卿(扬中市司法局开发区司法所所长)。该同志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周行一善”活动,在镇江市范围内推广,共接待来访群众605批2357人次,协助办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0余件。她率先在开发区司法所向每位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发放《廉政监督卡》,充分显示了她廉洁、公正执法的决心。

9.杨庆雨(泰州市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该同志爱岗敬业、勤奋踏实,先后撰写《用法治思维化解征地搬迁瓶颈》等论文10多篇,起草出台执法资格管理、文明执法规定、行政执法检查、执法责任追究等执法制度。评查行政执法案卷近1000份,参与处理近200起行政复议案件。

10.郝浩然(宿迁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处长)。该同志奋发有为、敬业奉献,在业务上谋创新、在品行上做表率,在全国率先推行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市委政治巡察,获司法部肯定。先后被评为“全省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能手”“全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英雄模范人物”。

11.韩震龙(江苏省司法厅备案审查处处长)。该同志带领全处同志全面履行法治审查工作职能,充分发挥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创新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333工作体系”,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监督的闭环管理。在全国首家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省级地方标准。

12.石汉栋(省江宁监狱一监区党支部书记、监区长)该同志从警23年来始终坚守在基层一线,始终勤勤恳恳、履职尽责,他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所在监狱被授予抗疫“最强战斗堡垒”称号,连续4年被评为监狱“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13.田长兰(省镇江女子监狱十监区监区长)该同志从警23年来,始终扎根基层一线,在岗位上默默奉献,展现出新时代监狱人民警察的忠诚、奉献与担当。先后荣获省监狱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金剑卫士、作风建设先进个人,并多次被所监评为先进工作者。

14.徐国洪(省常州监狱教育矫治支队支队长)。该同志从警23年以来,先后在监区一线、政工队伍、狱内侦查、教育矫治等多条战线工作,他始终保持着入警时冲劲、干劲和韧劲,立足岗位工作,主动服务大局,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5.孙 浩(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政管理科科长)。该同志同志始终践行初心使命,认真履职尽责,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的忠诚和对戒毒事业的热爱。带领所在党支部民警走进学校、社区共开展禁毒宣传共计24场次,受众近万人。制定各类规章制度25条,出台业务规范16项,明确执法工作标准18项。

16.秦永新(省宜兴强制隔离戒毒所习艺劳动指导科一级警长)。该同志立足岗位、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勇于担当,推动形成以“一团队一计划两平台”为核心的后续照管工作“秦永新工作法”,坚持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树立并维护了戒毒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1.李进华(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二分场分场长)。该同志作为一名年轻党员,他时时刻刻冲锋在前,无私奉献,发挥专业特长,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提升单位产量,将防病治虫、肥料统筹、水浆管理等生产操作流程提级管理,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先后评为“江苏省优秀职工”“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2.王 辉(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四分场副分场长)。该同志26年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曾获2020、2021年度公司先进生产者,能够围绕党委工作中心,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分场各项工作任务。

3.赵 远(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职工)。该同志充分发挥社区门诊职能优势,着力解决民警职工和辖区群众的看病就医问题,问诊转诊辖区群众100余人次;他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共完成核酸采样22000多人次,科学调配医疗物资发放,严格落实消杀制度,组织开展各类消毒消杀500余次,以实际行动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4.薛济民(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该同志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江苏省和南京市规范化立法、重大决策、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等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谋划江苏律师业高质量发展系列举措,推动实践,取得明显成效。荣获司法部党员律师标兵、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为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做出无私奉献奖等多项荣誉。

5.潘 虹(江苏引航律师事务所主任)。该同志注重加强律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该所被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其本人光荣当选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并获评全国平安之星。带领女律师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成功打造出“守护花开·淮安市巾帼律师联盟”公益法律服务品牌。

6.邵 军(盐城市盐城公证处主任)。该同志从事公证工作25年来,凭借着对公证工作的热爱、执着与忠诚,倾情工作,多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先后荣立三等功一次,被评为“盐城市三八红旗手”。盐城公证处先后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示范公证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7.沈晓林(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主任)。该同志作为江苏省十一五“333高层次人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始终致力守护司法鉴定环节的公平正义,不忘初心,执业为民。先后被授予“省级机关优秀青年公仆”和“爱岗敬业争奉献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司法鉴定人”“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等称号。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至5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与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联系电话:025—83591212、83591333,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8号(邮编:210024)。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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