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律师犯妨害作证罪被判刑、吊证
9月14日,北京市司法局作出京司(罚决)〔202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吊销因犯妨害作证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北京市诚实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某的律师执业证书。
4月13日,北京市司法局收到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发来的刑事判决书〔(2022)京0114刑初169号〕,反映于某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事实。
7月20日,北京市司法局予以立案调查。
7月22日,执法人员赴昌平区律师协会依法对于某进行调查询问,并于当日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于某明确表示不陈述,不申辩,不要求听证。
经查,于某因犯妨害作证罪,于2022年3月29日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在法定期限内,于某未提起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北京市司法局认为,于某因犯妨害作证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2022年9月14日,经北京市司法局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依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规定,决定给予你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六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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