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虑师”,被一家公司注册商标
律帅?虑师?律师?
你没看错,还有虑师事务所!
今天,有网友向【律媒智库】爆料了上述照片。【相关链接】律帅事务所?什么鬼?东凯律(虑)师事务所,是什么机构?小编进行了检索。
天眼查显示:“虑师”的确是一家公司的注册商标,申请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注册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商标持有人为“广西讼公明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荔园路9号东凯国际商业广场物业2号楼三层302房。
司法部官网显示:当地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名为“广西东凯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广西南宁市荔园路9号东凯国际商业广场东凯律师楼3楼301室”,律师人数为1人。南宁司法局官网还显示,2018年,广西东凯律师事务所曾被处以停业整顿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原因是:广西东凯律师事务所与其它公司共用同一办公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未按法定程序办理住所变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将律师事务所交予他人管理的行为违反了《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该事务所2017年度检查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依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列举了 以下违法行为:1.在其办公场所挂有“广西XXXX基金会法规处”、“XXXX系统法务中心”、“广西XXXX集团法务部”、“XXXX南宁本部首席法律顾问工作室”、“广西XXXXXX有限公司法务部”、“广西XXXX有限公司法务部”、“XXXXXX案件受理中心”其他7家公司(机构)牌匾;2.于2016年4月从原住址“XXXXX号”搬迁至“XXXXX室”,至今未按法定程序办理住所变更备案手续;3.该所负责人胡X松从2010年起,与他人先后签订《律师事务所投资合作》《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将该所交与他人实际控制经营,将该事务所的执业证、公章、发票专用章、胡X松个人印鉴交由他人保管使用,该所负责人胡X松对该所的业务活动和内部事务无法履行管理责任;4.广西东凯律师事务所在南宁市律师事务所2017年度检查考核中,未按时参加年度考核,经公告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查考核才参加,并在实地检查考核时无法提供收结案登记本、代理合同、收费发票、纳税凭证、律师培训学习情况记录、接待投诉及处理投诉的记录等重要文档,业务档案未立卷归档,未公示投诉电话,依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评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本局评定广西东凯律师事务所2017年度检查考核等次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