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今天,一“红圈律所”被书面警示

懂律师的👉 律媒智库
2024-08-14

导读

今天(11 月 2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公布一份监管函。因“对在建工程合同管理合规性核查不到位”“对发行人劳务外包规范性核查不到位”,对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及陈益文、赵婷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近期热点】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收到警示函

证监会、司法部发布:新《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法律意见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未发现”等含糊措辞

全文如下,希望广大律师朋友引以为戒,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监管函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陈益文、赵婷: 

2022 年 9 月 13 日,本所受理了科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所)为项目申报律师事务所,陈益文、赵婷为项目签字律师。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明,中伦所及签字律师陈益文、 赵婷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对在建工程合同管理合规性核查不到位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0 年 5 月,发行人分别与自然人吴有发、万建荣签订基坑支护建筑工程合同及混凝土预制桩建筑施工合同,金额分别为 5,945,068元和 6,018,750 元。2021 年 6 月,发行人与自然人徐志光等签署三份道路河坎围护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合计 10,981,810 元。经查,上述自然人承建的在建工程存在以下问题: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验收标准与现行有效标准不符、监理合同未使用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生效文本、自然人供应商不具备承包资质。你们未关注到发行人在建工程合同的管理及内控不完善的情况,未及时督促发行人进行整改。 

二、对发行人劳务外包规范性核查不到位

现场检查发现,发行人的外包服务人员工作地点为发行人及子公司科泰电气工厂内,且外包员工受发行人实际管理。发行人在外包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约定,外包员工应认真 遵守甲方考勤制度,并明确了迟到、早退、旷工扣款标准。同时,相关补充协议约定甲方定期对乙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 行评价,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员工。你们仅通过访谈劳务服务供应商方式确认劳务外包服务合规性,未能充分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以劳务外包的形式接受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是否规范。

 综上,中伦所作为项目申报律师事务所,陈益文、赵婷作为项目签字律师,未对与专业职责有关的事项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对于发行人在建工程合同的管理及内控不完善、发行人劳务外包不规范等情况,你们未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记录上述事项,所做的核查工作不到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 下简称《审核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本所决定对中伦所及陈益文、赵婷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你们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执业规范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审慎发表专业意见,保证招股说明书中与自身专业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出具文件的真 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3 年 11 月 27 日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近期热点】环球律所及3名律师领到“警示函”
“临时”成“临死”!深圳证监局对律所责令改正,对三名律师出具警示函
IPO法律服务有风险 | 浙江天册所涉及六项问题被出具警示函
证监会、司法部发布:新《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法律意见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未发现”等含糊措辞
律协再发警示函:律师会见时使用手机、抽烟等违规行为增多 | 附会见规范
各地律协频频亮剑,“法律咨询公司”还能存活多久?
其中律师7名!司法部公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拟任人员
南京律协公布:新一届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
昨,浙江一名女律师遭袭击!庭审后被尾随……
“打包票”的假律师被判2年2个月!法院披露细节→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律媒智库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