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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接案16次,私自收费10万+,司法局:停执5个月,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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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

导读

3月14日,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公布一份《处分决定书》(东律协纪〔2024〕1号)。决定书显示,一律师私自接案16次,私自收费10万余元,被当地司法局停业5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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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莞市司法局2023年12月22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司律罚决字〔2023】第008号)查明: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胡灵芝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1811076133)私自接受委托代理案件16次,私自收取费用10047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胡灵芝律师违法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律师类)》,胡某芝律师的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处罚裁量档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胡某芝律师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万零肆佰柒拾圆整、停止执业五个月的行政处罚。

据此,东莞市律师协会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会决定给予胡灵芝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五个月的行业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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