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人才招聘
法学院简介
山东大学法学教育始自20世纪早期。1980年代山东大学重建法学教育,1983年成立法律系,1994年发展为法学院;1995年山东大学在威海分校成立法律系,2004年发展为分校法学院,2012年更名为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目前,山东大学实施一校三地一体化发展战略,青岛-威海校区法学院对接发展,凝聚特色积蓄优势,共同建设山东大学法学学科。
【教育战略】
学院秉持“以本为本”和开拓创新的办学理念,坚持学科涵养、学术支撑和特色教育的办学方向,积极贯彻山东大学一校三地办学、一体化发展战略,推进本科专业交叉融合与转型升级,完善山东大学教师教学发展资源、优质在线课程资源等共建共享体制机制,以山大深厚文史底蕴和丰富社科能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培养目标】
学院不忘“为天下储人才”的初心,牢记“为国家图富强”的使命,以特色教育形成人才培养优势,致力于培养拥有扎实专业基础和相关学科背景、深厚人文精神和专业伦理素养、基础实践技能和社会服务能力,以及具备全球意识、世界视野和国际能力的国内一流法科生。
【教学力量】
学院围绕培养一流法科生的目标和特色教育,不断优化师资队伍。在法律系、行政管理系和社会工作系教师队伍的基础上,加强教学力量建设。现有58名教师,其中教授15名、副教授20名,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山东省中青年优秀法学家等8人。形成了法理学、公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交叉法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等高水平教学团队,确保国内一流法科教育教学质量。
【专业特色】
学院拥有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和社会工作三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社会工作专业是校级特色专业。近年来,学院注重人才培育目标的定位与路径创新,致力于本科专业的交叉融合与升级改造,开展了计算法学、党内法规与监察法学、法学与英语双学位、法律与新闻、法律与行政管理、司法社会工作等一系列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社会实际需要的特色教育。
1. 计算法学特色教育
学制4年,着力培养拥有法学专业基础并具有数据科学应用能力的文理交叉复合型人才,适合科技法律、公共治理领域以及教学科研机构的相关工作。学生从法学院全体新生中选拔,毕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交叉法学教学团队牵头负责计算法学特色教育。
2.党内法规和监察法学特色教育
学制4年,着力培养具有政治学、党建学和法学等学科素养的复合型人才,适合党政机关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以及教学科研工作。学生从法学院全体新生中选拔,毕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公法学教学团队领衔负责党内法规和监察法学特色教育。
3.法学与英语双学位教育
学制5年,着力培养具有相当外语水平和深厚法律素养的复合型人才,适合党政机关和国际政治、国际贸易、跨文化交流等工作。学生从法学院和翻译学院一年级新生中选拔,毕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和文学学士学位。国际法学教学团队牵头负责法律与英语双学位教育。
4.法律与新闻法学特色教育
学制4年,着力培养既精通新闻学又熟悉法学的复合型新闻传播人才,实施“新闻+法学”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学生从法学院全体新生中选拔,毕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5.法律与行政管理特色教育
学制4年,着力培育具有政治学与行政学、法学基本素养,适应公共治理现代化需要的创新型管理人才,适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教学科研机构工作。学生从法学院全体新生中选拔,毕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6.司法社会工作特色教育
学制4年,着力培养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与技巧和司法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能胜任司法服务与调解、社会福利与社区建设、矫治帮教与就业援助、应急处置等多领域的司法社会管理和司法服务工作。学生从法学院全体新生中选拔,毕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学科涵养】
学院现有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三个一级学科,形成法学为体、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和社会学与社会工作为翼的学科格局。以新公法学为核心构建法学理论、公法治理、社会治理与社会法治、交叉法学等学科平台,拥有法律方法研究、立法研究等省级重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基地,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以及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等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优势学科领域,计算法学、党内法规学、社会法学等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的前沿学科方向。优化学科布局为涵养一流法科教育奠定了基础。
【学术支撑】
一流的本科教育离不开一流的学术支撑。学院设有法律方法研究中心、政府法制与立法研究中心、计算法学研究中心、党内法治研究中心、人大制度研究中心、刑法学研究中心、体育法治研究中心、中小城市治理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加强法律方法、立法科学、人大制度学、党内法规学、刑事正义学、体育法学、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地方政府发展与服务,以及计算社会科学等学术团队建设,推进组织化科研和原创性、交叉性、智库性研究,推出多样化、关联性学术活动,主办全国高端学术论坛,与国内同行共办学术盛宴,以“玛珈山法政论坛”为依托,广泛邀请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莅临学院举办各类学术讲座,开展丰富的学术交流活动。
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山东大学制定了一系列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同创辉煌。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顶尖人才
长江学者、杰青及具备相应水平的顶尖人才。
(二)高层次青年人才
1. 青年长江、青年千人、优青、青年拔尖人才。
2. 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国家级重大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国家级重点项目负责人、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或具备相应实力的中青年人才。
(三)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
1.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 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具有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研究机构相应职位的经历,或具有海外长期学术研修经历。
3. 应聘者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学术水平居于本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
(四)预聘制教师
1. 研究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助理教授或优秀博士后,国内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相应水平的教学科研人员。
2. 副研究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优秀博士后或博士,国内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优秀博士后,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相应水平的教学科研人员。
(五)博士后
1. 设特别资助类博士后、重点资助类博士后、项目资助类博士后。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 近三年内在海内外世界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4. 能保证在山东大学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1个月。
(六)外籍及港澳台地区教师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语言类教师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 学术类和专业类教师须具有博士学位和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优先聘请在国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的教师。
3. 语言类教师须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过语言教学的专门训练并具有2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
二、招聘学科及平台
法理学(立法学或法律方法方向)、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社会法学(含教育法、体育法、卫生法、科技法、文化法等)、国际法学、行政管理学、社会学(基层社会治理)
三、待遇及支持条件
(一)顶尖人才:一事一议。
(二)高层次青年人才
1. 聘任为教授、博士生导师,提供专属博士生招生指标。
2. 年薪不低于60万元。
3. 聘期内学校自然科学领域提供学科建设经费200-300万元,人文社科领域提供学科建设经费50-60万。
4. 安家及住房补助:80-120万元,前两年提供专家公寓优惠租住。
(三)山东大学齐鲁青年学者
1. 聘任为教授、博士生导师。
2. 年薪:30-40万元。
3. 提供不低于30万元学科建设经费。
4. 安家及住房补助:学校提供30-50万元住房补助;前两年可提供专家公寓优惠租住。
(四)预聘制教师
1. 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待遇及有竞争力的绩效工资。
2. 科研启动经费:1-7万元,入选“山东大学(威海)青年学者未来计划”者20-50万元。
3. 提供住房补助。
(五)博士后
1. 年薪:特别资助类不低于30万元;重点资助类不低于20万元;项目资助类不低于12万元。
2. 按在职事业编制教师同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为外籍及港澳台博士后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3. 提供博士后公寓优惠租住。
(六)外籍及港澳台地区教师
1. 实行年薪制,聘期内享受带薪休假政策。
2. 提供标准化公寓优惠租住。
3. 购买综合医疗保险。
四、应聘方式
本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应聘所需材料包括个人详细简历、学术成果。应聘者可与招聘联系人直接联系,也可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iangsb266@163.com。
五、联系人及方式
姜世波0631-5688139; 邮箱:jiangsb266@163.com
黎海鹰0631-5688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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